文 / 吴玉祥
在苏南地区的武进、金坛、溧阳和宜兴等地区的农村,每逢农历四月初八,都有吃乌米饭的传统习惯。这个传统的背后,还有一个目莲救母的故事。
相传在古代江南丘陵地区的一个村庄里,有个名叫目莲的孩子,是个深受大家喜欢的好孩子。目莲的父亲身体瘦小,而且体弱多病,常年卧病在床。目莲的母亲是个信奉佛教的人,为了让佛祖保佑丈夫平安健康,她与丈夫商量决定,将孩子目莲送到寺院做和尚,认为这样做可以使丈夫的身体尽快地好起来。于是,孝顺的目莲依着父母的意愿去寺庙里做了和尚。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目莲父亲的身体依旧如此,不见好转。目莲母亲盼望丈夫的身体能尽快地好起来,便又虔诚地到当地寺庙烧香拜佛,恳求佛祖保佑丈夫的身体早日康复。
可是,目莲的母亲烧完香回到家里一看,只见躺在床上的丈夫已经僵硬冰凉,气绝身亡。目莲母亲见状怒火中烧,心想:我对佛祖这般虔诚,天天烧香供奉,而你却毫无怜悯之心,对我家不予照顾。越想越气,她拎出佛龛里的佛像砸烂,把供桌掀翻,供桌上的香炉等器具撒落一地,连家里梁上的燕窝也用竹竿捅了下来,并把六只嗷嗷待哺的小燕子踩死了。
作恶多端,罪责难逃。阎王知道后,便把目莲母亲打入了十八层地狱。目莲担心母亲在地狱中挨饿受苦,天天送饭给母亲吃。
数年以后,一天夜里,目莲梦见母亲瘦得皮包骨头,像一具骷髅。目莲问母亲:“我天天为你送来的白米饭你难道没有吃到吗?”母亲两眼顿时涌出了眼泪,痛苦地说:“几年来,我没有吃到过你送来的一顿白米饭,可能都被地狱中的小鬼抢去吃了。”
目莲醒来以后,找到了药师,问药师:“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使我送给母亲的饭不让小鬼偷抢吃掉?”药师告诉他:“你到山丘上去寻找一种叫乌饭的植物,把它的叶片摘下来,捣烂,加水,沥出汁,用糯米浸泡一夜,然后煮成饭,小鬼就不会再偷抢吃了。”目莲担心母亲吃了这种乌饭会中毒,药师告诉目莲:“这种乌饭,吃了不但不会中毒,还能强身祛病。”目莲照着药师的方法,天天为母亲送饭。当目莲再次梦见母亲时,只见母亲已经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
目莲孝敬母亲的事在当地传为佳话,人们交口称赞,说目莲真是个大孝子。目莲也感动了佛祖,佛祖把目莲封为了菩萨。后来,人们为了颂扬目莲的孝道精神,便把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定为吃乌米饭的日子。
其实,吃乌米饭,不一定要在四月初八这一天,只要在乌饭树叶长得青绿时,都可以摘下来制作乌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