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再现与凝视

2018-07-26 18:24赵佳佳
今传媒 2018年5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

摘 要:随着互联网社会的发展,私人领域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进入公共空间,导致公私领域的界限日益模糊甚至消失。本文以“网络空间”为研究对象,借鉴“公共领域”理论考察了公私领域的界限,借鉴“对话理论”,从网络技术,对话向独白的转变,个人空间的开放等三方面探讨了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动因,结合“内爆理论”指出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公共化的的现实影响,即传播仪式观的消解,公私边界的过度内爆以及网络空间中符号的异化。

关键词:网络空间;私人领域;传播仪式观;内爆;符号异化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8)05-0051-03

网络社会的出现重塑了哈贝马斯的经典公共领域理论,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不断向公共空间靠拢,造成了公私领域界限的日益模糊,引发了各种社会问题,如传播仪式观的日益消解造成了公众的非理性狂欢,公私边界的过度内爆造成了意义的消亡,网络空间中符号的异化使人们成为符号的奴隶等。为了给网络空间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促进其成为哈贝马斯理想的公共领域,有必要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

一、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界限的考察

(一)网络空间重塑下的公共领域

公共领域这个概念,最早由哈贝马斯提出,他将公共领域界定为“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1]。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哈贝马斯并未预见到网络媒介的兴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网络媒介深刻改变我们交往方式的同时也在重塑着经典的公共领域。法国新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认为:“社会空间既不是客体也不是主体,既是真实的又是想象的、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既是实在的又是隐喻的。”[2]网络空间作为一种虚拟的社会空间既有传统社会空间的特点,又有它较为独特的特征。它脱离了对实体空间的依赖,使形形色色的人都能在这一空间中进行实时的交流,网络空间凭借这一特征对公共领域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二)网络空间下私人领域的瓦解

哈贝马斯认为私人领域主要是指个人私域,即个人的家庭生活或私人生活领域。个人的感情生活,个人的丑闻以及个人的肖像等都属于私人领域,私人在这一领域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和隐私权。而网络社会的发展使得这些本只能在小域场进行有限人际传播的事件展现在公共空间中,这些事件的曝光是主动与被动的结合。各种热衷于炒作和“秀”自己的人物都是主动的曝光,而诸如明星私生活尤其是丑闻的公共化则多数是被动的。这些霸屏的明星八卦很显然都属于私人领域,而所谓“屏”则是各种网络平台,属于共享的资源,公共的空间。这些现象无疑证明私人领域正在向公共领域渗透并不断被瓦解。

(三)公私领域界限的日益模糊化

哈贝马斯关于公私领域的界定中公私领域是有明确的界限的,但在互联网时代,公共领域的私人化和私人领域的公开化使这个界线已变得越来越模糊。网络空间这一社会领域的同一性要求抹杀了一切个体的差异,使公共和私人两个领域的界限日益消失。公共的事务既可以私人化,私人化的事物也可以分离,传播到公共领域中,因此公私领域是没有绝对的界限的。阿伦特在其著作中曾对私人领域的扩张表现出了深深的忧思,并主张保护公共领域,笔者尤为赞同阿伦特的独到见解。

二、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动因探析

(一)网络技术为私人领域公共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加拿大学者英尼斯最早从媒介技术的角度考察了空间与社会的关系,认为任何特定的传播媒介都有其偏向,任何社会中的媒介,都会左右社会组织形态和人际结合方式,传播技术在所有技术中居于核心地位[3]。网络自带融合传媒的特点,既可以作为大众传媒的平台,也可以作为人际传播的平台,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分别带有公共性和私人性的特质,二者在网络空间内互相融合。在网络空间,网民可以自由转换身份和空间,这种转换具有随意性,网民上一秒还在谈论公共事务,下一秒就可能在谈论家长里短。普通市民往往更多关注与自己利益相关的部分,私人事件每天都在发生,网络成为一种发泄平台。2017年9月12日,李某某在微博上晒出一段文字,痛斥某某骗其钱财和感情的事件,随后各大微博大号也都对其进行了转发和评论,普通市民也纷纷在微博这一公共空间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一事件本是个人情感与纠纷,属于私人领域的事件,正是凭借因为网络平台迅速发酵,成为全国大多数人知晓的事件。私人领域的事件大肆地公共化占用了宝贵的公共资源,也导致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二)独白促成了私人领域的公开化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的王怡红在《得一门而入—对话研究及其方法指向》一文中探讨了对话研究的思想源起、本质属性和构成理论主要概念之间联系等问题,提出对话“它强调整体的,而非片断的;对话的,而非独白的交流方式。同时,对话研究关心人类传播中的差异与对立。”[4]独白概念正是从对话概念中得出的,它是与对话相对立的,对话蕴含着相互应答的意思,而独白则是自言堂,独白者不能回应他人,可以自己随便说,也可能得不到任何回应,但只要他喜欢他可以一直说下去。

正如对话要发生在一定的环境中,独白也要发生在一定的空间。网络空间是一个公开的空间,在这个公共的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行为与内容都是显现的,而独白者在这一空间中带有“霸权”的特质,他可以完全不必顾忌他人,把私人的东西强行暴露到公共空间。尽管这种暴露可能带有某种目的,如借助网络进行舆论施压,想要成名或者彰显个性等,但其性质都是独白的。独白者不仅仅指发布者,还包括评论者,评论者通常会将在公共空间看到的内容同自身的生活联系在一起,从而使网络空间成为一个私人生活公开,发泄的大平台。

(三)个人空间的开放是私人领域公开化的催化剂

网络的发展使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络空间的一份子,他们可以自主选择想要展示的内容,不再受媒体的摆布。在网络空间中每个人都能构建“个人空间”来展示自己,但这个“个人空间”不仅是为了自娱自乐,而是為了让普通的大众去点击,去阅读,收看,评论,转发,而点击,评论,阅读和收看的数据是衡量他们私人空间成功与否的标志。

事实上“个人空间”由于其开放性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公共空间,在这一空间中充斥着大量私人的内容。而这些私人空间中的内容之所以被受众所接受和欢迎与受众集体的“窥私欲”是有极大关系的。心理学者苏小波说“只要人格还没有成熟,人们就还会热衷于窥探别人的隐私;只要还有欲望被深深压抑的人,就会有人挖空心思地揭露别人隐私,借着别人隐私宣泄自身欲望;只要人性还存在这缺陷,窥探隐私的喜好,就永远不会结束。”[5]在斗鱼、战旗等视频直播平台上很多人靠挑逗网友有等不雅方式来引发关注,甚至更夸张的还有的直播其露骨程度令人汗颜,但很少有人在互联网上对这一现象进行抨击,更多的则是“求资源”,“求网盘”的评论。网络空间由于其私密性使得很多网友说出生活中绝不会说出的话语,在网友“留下种子”的齐声欢呼中这些无法在现实生活中登堂入室的窥私则成为可以堂而皇之的狂欢式娱乐。

三、私人领域公共化的反思

(一)传播仪式观的消解

传播仪式观最早由詹姆斯·凯瑞提出,他在1975年《传播的文化研究取向》和1977年《大众传播与文化研究》两篇论文中集中阐释了传播的仪式观。他指出:“传播是一种共享,并不是指智力信息的传递,而是建构并维系一个有秩序,有意义,能够用来支配和容纳人类行为的文化世界。”[6]他强调要对传播进行重新的思考:传播更多的是一种仪式,而不是传递。在此基础上凯瑞进一步将传播分为两种,一种是仪式的传播观,一种是传递的传播观。按照凯瑞的思路,传播研究就是要考察人们说什么,做什么,想什么,为什么这样,其实质就是研究其生成的文化。文化是复杂的,并不能简单地通过功能主义掌握。传递观下的传播更注重效果,而忽视了文化中的细微之处,不能完全地把握传播的实质,而仪式观下的传播更注重文化和传播中的细节之处,关注的重点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做着他们认为理所应当的事情,而不是出自民族中心主义的俯视、猎奇,触及到了传播的实质。

在传统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中传播的仪式观是很显著的。一家人会在国家的重要时刻坐在一起去看同一个节目,如奥运会,春晚等。当听到国歌响起,看到国旗升起,大家都会很激动,这本身就是一种仪式。在传统媒体占优势的时代,读报纸、听广播和看电视都有相对固定的时间和仪式。但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私人领域不断公共化,传播的权利不再属于某个有权威的人或组织而是日益扩展到草根阶层,普通受众热衷于通过网络平台在网络空间中描述自己的私人事件,分享自己的世界观,或在别人公开化的私人事件中发表自己的观点,或在开视频时使用弹幕功能,将视频与个人的事件,个人的观点联系在一起。正如赫伊津哈的“游戏说”所述,受众在参与互动时,主观上是一种游戏的心态,拋弃了原有的宗教仪式中的肃穆与庄重,而是从一种娱乐化的姿态去传播,可见传播的仪式观正在日渐消解。而传播仪式观的消解使传播在网络文化的狂欢中失去了自控性,这些在网络中狂欢的人乐此不疲地侵犯他人隐私,制造病毒,传播色情,成为网络犯罪的主体。还有一些人失去了理性,成为乌合之众,在网络上掀起民粹主义、泛道德主义等极端思想。

(二)网络空间中公私边界过多内爆

“内爆”这个词最早由麦克卢汉提出,按照麦克卢汉的话来说,全球已自我内爆,消除了时间和空间。在虚拟空间中,它的“超真实”是靠图像符号的自我衍生来完成的,而这种符号的自生性就形成了“内爆”。在互联网普遍普及的今天,私人领域不断公共化,公私边界正在变得前所未有的模糊化,网民讨论的问题兼具公共性和私人性,因此互联网公私边界的内爆其实不可避免,但是过度化的内爆则必须引起重视。公私边界的过多内爆主要表现在在网络这个公共空间中,公共问题日益缺乏,私人问题日益增多,私人领域的事件不断的公共化。互联网上的公众关注更多的是公众人物的私生活,公共空间成了一个公开个人秘密或公开他人秘密的地方。它的存在局限于公众对私人感情承认的公开展示。鲍德里亚说:“我们生活的世界,资讯越来越少,意义越来越少。”这种公私边界的过度内爆如不加以调整定会导致意义的虚无和崩塌。公私边界的过度内爆使隐私显性化成为常态,社会网络同质增强、个性弱化,自我认同危机显现,私人领域公开化使得具有个性的个体日益标签化,表浅化。这种网络生活实质上是一种伦理的错差,网络中个人生活与集体行动游离紊乱,网络运行机制表现为去中心化,去本质标准,去大事化叙事的特征,社会规范日益模糊,生存规则也不断被网络空间裹挟与夹逼。

(三)网络空间中符号的异化

符号的异化是网络技术异化的主要表现形式,同时符号也成为网络技术对人异化的主要工具与方式。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图像也不断发展,同时也制造出真假虚拟的网络符号,人们日益变成了这些符号的奴隶,在网络上不断接收和传递图像符号,他们无力对自己负责,也无力对他人负责。这种符号的异化首先表现在人们日益沉溺与网络,并在网络中迷失自我。很多人觉得网络就是一切,网络为我们构建了一个理想的乌托邦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们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因此很多人就会沉浸在这样的世界中无法自拔,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差距使他们明知是沉迷而宁愿沉迷,他们以一种我行我素的姿态在网络中生活,回到现实会弱化自己的社交能力,不愿意与现实生活中的人们进行交流,从而形成了孤僻冷漠的心理,甚至做出一些反社会的举动。符号的异化在另一方面还表现在网络中的公众失去了自控性,他们在网络中摒弃道德规范,做一些逾越道德底线的事情,如传播病毒,色情等,他们以这为快乐,明知道是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事情,却依旧乐此不疲。

四、结 语

网络空间中私人领域的公共化成为常态,本文主要从现象层面揭示了私人领域的公共化,这一现象如果继续发酵必将会带来更大的社会问题。人人都可以成为自媒体的今天,众声喧哗背后就是社会责任被罔顾的事实。前有罗一笑事件,后有红黄蓝事件,都是在事情还没有明晰化之前就有各种自媒体账号纷纷进行所谓报道,将自己的观点强行抛到公共空间,进入公共的视野中,他们所谓事实和真相只是在情绪影响力下所叙述的冰山一角。在这个大家都将个人事件,个人观点强行插到公共空间,而受众获取信息又主要通过社交媒体获得的互联网社会,公众的事物越来越少,私人领域的事件则以强大的阵容涌入公共领域。公私领域界限过度内爆,传播的仪式观也日益消解,人们成为符号的奴隶,在互联网这个虚拟的空间中大肆叫喧着。为破除这些壁垒,我们有必要反思如何才能做到私人领域与网络空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研究与思考如何营造出一种公私领域平衡的均衡态势。

作者简介:赵佳佳,女,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新闻传播业务研究。]

参考文献:

[1]Jurgen Habermas.The Public Sphere: An Encyclopedia Article,1964.

[2]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48.

[3]陈龙.大众传播学导论[M].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06:215-223.

[4]王怡红.“得一门而入”—对话研究及其方法论指向[J].新闻与传播研究,2005.

[5]郑洁.网络社会的伦理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120.

[6](美)詹姆斯·凯瑞著.丁未译.作为文化的传播[M].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

[7]师增志.沟通与对话:公民社会与媒体公共空间——网络群体性事件形成机制的理论基础[J].国际新闻界,2009:12.

[8](德)尤根·哈贝马斯著.曹卫东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0:2.

[9]杨冬霞.从“窥私欲”看媒体的新闻报道[J].经营管理者,2010(10):254-254.

[10](加)麦克卢汉著.何道宽译.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北京:商务印书,2000.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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