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新发展理念奋力建设水清岸绿美丽侨乡

2018-07-25 06:37广东省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中国水利 2018年12期
关键词:巡河江门市河长

广东省江门市委副书记、市长 刘 毅

江门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是珠江三角洲西岸中心城市之一,地处珠三角进入粤西乃至大西南的战略通道,是粤港澳大湾区承东启西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枢纽门户。江门辖蓬江、江海、新会3个区和台山、开平、鹤山、恩平4个县级市,俗称“五邑”,陆地面积9 505 km2,常住人口456万人,是全国著名的侨乡。江门市以江为名,境内河道纵横交错、水网密布,主要河流有西江和潭江,河网密度0.9 km/km2,全市已建成水利工程7 509宗,占广东省水利工程的1/10,是华南地区河网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丰富的水资源滋润着五邑侨乡大地,支撑着江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经济社会粗放式发展导致的水污染问题给江门进一步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江门市按照中央和广东省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江门实际,自我加压,扎实推行河长制,开展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强有力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是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治本之策。广东省委、省政府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省委书记李希同志主动担任省第一总河长,省委副书记、省长马兴瑞同志担任省总河长,以上率下全力构建具有岭南特色的河长制。对于江门市来说,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强有力抓手,更是破解江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举。江门市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河长制工作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高起点谋划、高位部署推进河长制工作,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将河长约谈制写入地方法规,在全省率先推行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创新设立“三个清单”制度,引入科技手段探索“智慧河长”……通过立法、组织、机制、手段等的创新,形成全民治水的强大合力,全市河流治理水平明显提升。2017年,江河水质考核的4个国控断面和5个省控断面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流域面积占全市总面积62%的潭江过去水质曾为Ⅴ类,现在稳定达到Ⅲ类水平;干流流经江门市141 km的西江,流入时是Ⅱ类水质,流出时仍然是Ⅱ类水质,成为珠江水系水质最好的干流;新会区小鸟天堂河水变清了,鱼虾增多了,小鸟集体回归,巴金大师笔下的“鸟的天堂”再次重现;鹤山市的古劳水乡,成千上万只鹭鸟齐飞的画面,2017年年底被中央电视台直播报道。

二、以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全力推进河长制全覆盖

全面推行河长制之初,江门市委、市政府就提出河长制要“走在前列、树立标杆”的工作目标,高标准搭建工作平台。

1.党政主导全覆盖

紧密围绕党政同责、河长负责的河长制核心,确保每一个河湖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河长体系。

(1)“一把手”抓,抓“一把手”

党政主要领导出任双总河长,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统一河长责任管理体系,江门市本级根据河湖(流域)干支流的隶属关系,将30条跨县河流(湖库)进行了整合,确定由19名四套班子领导担任市级河长,下属各市(区)也参照建立相应的河长体系,设立县级河长96名、镇级河长783名、村级河长1 342名,不仅实现了“每条河流都有河长”,而且做到了“每个河长对应一条河流”,进行专人专管。

(2)配强河长制机构

在全市行政编制配置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挤出编制,对市县两级的专职工作机构,均增配3~6名人员编制,并成立市、县、镇三级河长办和村级河长工作室,严格按照“有挂牌成立、有工作场地、有工作设备、有专职人员、有工作制度、有河长制工作图”的“六有”标准要求,完善河长制机构体系建设。同时,市、县、镇三级全面设置河长助理,积极协助河长巡河履职,带队参加督导验收,具体开展相关河流河长制工作。

(3)率先推动河长制体系延伸到自然村一级

在按上级要求设立市、县、镇三级河长的同时,坚持自我加压,率先在全省将河长体系延伸到自然村一级,设立自然村河长9 000多名,既管住大江大河等“大动脉”,又管住湖泊、水库及山塘、沟渠等小微水体“毛细血管”,确保河长体系全覆盖。

2.高点定位早启动

针对江门既有平原又有山区的区域特点,以及经济社会东西部发展不均衡的实际,提出“构建东部三区一市绿色生态水网”和“打造西部三市平安水系”的建设理念,实行差异化考核。始终保持强势推进的工作态势,使全面推行河长制尽快在江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2017年6月底,江门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市、县、镇三级全部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地级市,并提前在2017年9月就全面完成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制体系构建。

三、以责任落实为保障,推动河长认真巡河履职

1.以身作则,带头巡河履职

认真制定巡河制度,明确要求市级河长每半年、县级河长每季度、镇级河长每月、村级河长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河履职,定期开展不打招呼、直奔一线的督查暗访。虽然规定市级总河长每年巡河一次,但市委书记和市长尽量做到一两个月巡河一次,带动其他各级河长积极行动,截至2018年5月中旬,各级河长共巡河57 451人次。

2.落实清单,压实工作责任

为使巡河履职不走过场,创造性提出巡河履职“三个清单”,即月度水质清单、落实河长制月度工作清单、月度问题排查整治清单,以工作清单推动工作落实。“三个清单”详细列出河湖治理具体问题、计划措施、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集中反映责任河湖的上月工作整改落实和本月度巡查发现问题等情况。2017年7月以来,以“三个清单”为抓手,江门市共整改突出问题3 200多项,有力推动河长制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

3.立法先行,加强约谈问责

自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江门市极力推动水环境保护进入法治轨道,2016年完成了 《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人大立法,以法规的形式明确河长责任制为潭江流域水质保护的基本机制,让河长制有法可依,明确对未完成水质保护目标要求的河长进行约谈,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1)督查考核多渠道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市河长办组成工作组,采取“两不两直”“一县一单”的形式,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连续两个季度发现同一地点、同一河段出现问题的,对相关河长进行问责。

(2)水质监测全覆盖

2018年开始,实行全市各级跨界河流水质监测工作全覆盖,坚持水质监测月通报、季排名、年考评,将水质监测结果作为考核问责的重要依据,用数据说话。

(3)奖优罚劣动真格

根据督查考核结果,严格奖惩,敢动真格,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江门市对季度水质综合污染指数对比同期变化幅度排名后三位的6名河长,发出预警提示;对一年内有两个季度排名后三位的2名河长,予以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对一年中排名较后的8名河长,开展预警约谈;对2017年连续三个季度排名后三名的1名镇级河长,实行“一票否决”,两年内不予提拔使用;对全年水质改善较好的2条河流的河长给予表彰奖励。

4.创新机制,推动区域共治

围绕跨界河流水体整治这一重点难点问题,江门市积极探索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共治长效机制,并推动潭江干流的恩平、开平、台山、新会4个市(区)联合签订共治框架协

江门市母亲河——潭江一河两岸

议,推出了上下游共治的“潭江模式”,明确互联责任,完善协调沟通机制,推动流域协调共治。为了充分调动区域治水治污的积极性,江门市还建立了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每年从市本级和各市(区)的财政收入中提取2‰,建立流域水生态补偿机制,奖优罚劣,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奖励补偿。

四、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坚决打好水环境整治攻坚战

1.挂图作战,推动源头治理

江门市系统摸排污染源底数,绘制治污作战图688幅,用图表抓进度、促落实。

(1)依法取缔“散乱污”企业

专门出台《江门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批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2017年8月全市共排查整治第一批“散乱污”企业1 177家。2018年又摸排出第二批“散乱污”企业395家,目前已完成整改308家。

(2)大力整治畜禽养殖污染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限养区禁养区,2017年投入奖补资金7.25亿元,全市共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养殖场4 048个,减少生猪存栏102.68万头;非禁养区内清空养殖场4 456个,清拆养殖场3 862个,减少生猪饲养量96.8万头,减少家禽养殖量493万只。

(3)严格水环境执法监管

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2017年以来,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4 733人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7宗,责令停止生产企业45家,罚款2 147万元。对36家重点排水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核发重点排水户排水许可证546个,完成入河排污口清查和建档2 665个,倒逼产业改造升级。

2.统一行动,强化专项整治

以整治突出问题为抓手,全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将河长制真正落实到行动上。

(1)组织水浮莲治理大会战

2017年上半年,全市河湖水浮莲泛滥,为解决这一困扰多年的难题,2017年7月全市集中20天时间,投入专项资金4 143万元,出动5.8万人次,清理水浮莲面积4.1万亩(1亩=1/15 hm2,下同),让市民能够重见碧水清波。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城乡河道保洁长效机制,购置清理水浮莲专用船舶,配置专职保洁人员或通过社会购买服务,实现河道保洁常态化。

(2)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

紧抓黑臭水体重难点问题,由市河长办牵头,环保、住建、水务、农业等一体联动,坚持行政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累计投资27.93亿元,整体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作。经过一系列整治行动,江门市区建成区6个黑臭水体水质有明显改善,其中天沙河、杜阮河、麻园河、会城河已完成公众评议,群众满意均超过90%,达到了初见成效的目标,龙溪河、紫水河已消除重度黑臭现象。

(3)开展“五清”行动

根据广东省开展的“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江门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五清”行动,明确要求2018年6月底前,清障、清淤、清漂、清污行动要见成效;年底前,清违行动要见成效,全力实现“无非法排污、无成片漂浮、无明显黑臭、无行洪阻碍、无违章建筑”目标。其中,投入6亿多元,拆迁搬离西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3家大型企业、11家饮食店,切实保护饮用水水源水质。投入2.02亿元,出动人员9万多人次,整治入河排污口274宗,清理非法排污口38宗,取缔沿岸违法砂场64个,清理河道垃圾16 387.3 t,清淤疏浚792.97 km,清理阻碍行洪障碍物10万多m3,清理违章构(建)筑物和堆积物11万多m2。

3.因地制宜,注重系统治理

坚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系统治理。

(1)积极开展镇村水环境治理

江门市在广东省首创村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整县打包、整市推进”和PPP的方式实施,以政府小投入撬动社会大资本,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确保了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得到了住建部和广东省政府的肯定和推广。同时,抓好河道清淤、水岸垃圾清理等工作,确保镇村水体河道顺畅、河面干净。

(2)扎实推进水生态修复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契机,完成全市饮用水水源水库第一重山13.02万亩商品林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的工作,有效改善了江门市饮用水水源水库的生态状况。开展新会区小鸟天堂、开平市孔雀湖湿地公园等2个国家级以及鹤山市沙坪河南岸、鹤山市北湖等7个县级湿地公园建设。通过森林建设和水生态修复有机结合,着力构建侨乡山绿水清景美的综合格局。

4.示范引领,带动整体推进

坚持样板引路、示范带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经验,全面进行推广。其中,鹤山市沙坪河是西江的一级支流,前些年干支流水质长期处于Ⅴ类甚至劣Ⅴ类水平。为整治水体污染、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江门市注重改变传统水利的治理思路,坚持把水体综合整治与城市品质提升有机结合起来,系统推进,综合治理。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金约11亿元,围绕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水文化实施沙坪河综合治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消除了沙坪河水体黑臭现象,目前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水平,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五、以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积极营造“开门治水、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着力推进河长制共建共治共享。

1.建立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

积极推动河长制不断拓展延伸,创新构建“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河保洁员”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形成“河长统筹落实、河道警长执法、民间河长监管、专职人员保洁”的良好局面。2017年年底,各级公安部门挂牌成立了河道警长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河道执法。各级河长制领导小组向社会广泛招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民间河长,作为河湖保护工作的巡查员、宣传员、参谋员、联络员、示范员。聘请专职巡河保洁员,定期开展巡河、管河和保洁工作。全市共有河道警长651名,民间河长1 045名,保洁员2 299名。

2.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积极开展河长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参与爱河护河行动的意识。

(1)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

专门开设“江门河长”微信公众号,在南方号设置“江门河长”专栏,组织精准推送,扩大受众,提升影响力。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策划专题系列报道,共刊发宣传报道7 800多篇,形成了全面覆盖的宣传态势。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积极推广河长制工作好做法、好经验,得到水利部、省委办公厅、省水利厅的肯定。

(2)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结合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集中组织自行车骑行宣传、知识有奖问答、舞台表演等活动,加大河长制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小手牵大手”河长制进校园、摄影大赛、最美河湖网络投票等活动,区分对象开展定向宣传,让河湖管理保护成为社会各界自觉行动。持续开展志愿保洁活动,2017年以来,组织巡河(湖)保洁活动395次,共5.8万多人次参加活动,形成全社会治水的良好格局。

水环境治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守护每一条河流的健康生命,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江门市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实施河长制湖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全面实施“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系统推进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管控水空间、提升水景观、弘扬水文化八项重点行动,坚持考核倒逼、压实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奋力建设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丽侨乡,以管水治水护水的实际成效,为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城市群作出江门的贡献。 ■

责任编辑 张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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