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张敬林
2007年以来,山东省高密市农民合作社经过10多年发展,数量达267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27家,潍坊市级示范社83家,在发展新型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日,高密市经管局组织人员,到村入社入户调研,对全市农民合作社有了深入的了解。
1.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发展格局,整体逐步由数量扩张向规范提升迈进。种植养殖大户、个体经营能人、农技推广人员、基层供销社、农业龙头企业、基层组织等各类主体积极创办合作社,目前平均每个村有合作社2.6家,工商登记注册成员2.67万户。
2.合作社再联合抱团发展,上规模、扩市场。同产业的合作社联合起来,研究预测市场,有计划地制定生产区域布局和生产规模方案,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把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目前,全市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联合社达38家。
3.村集体、村干部领办农民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增收致富的新生力量。目前,高密市村“两委”领办创办合作社达302家,占全市合作社的11.7%。刘家口子村党支部书记刘喜云领办中药材种植合作社,采取村民土地入股方式,与河北安国市场对接,订单式种植荆芥、丹参等中药材,合作社先试种300亩,引导村民种植100亩,预计每亩纯收入1500元—2000元,试种成功后计划逐步扩大规模到1500亩。
4.土地股份合作社快速发展,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目前,高密市土地股份合作社发展到20家,大多采取“固定保底+浮动分红”的发展模式。2017年8月,姜庄镇谢家庄村鑫玉土地股份合作社挂牌成立,全村56户村民自愿签订土地入股合同,近200亩土地全部流转给合作社进行统一经营,种植高产棉花,预计年纯收入16万元左右,成员可实现人均分红近900元。
5.农民合作社积极对接市场,拓宽了发展之路。2017年7月,高密市南山林果等11家合作社与潍坊中国食品谷开展“农商互联”,参与建设了合作社农产品展厅,丰俊粮棉合作社的黑花生油、璞真一品合作社的绿皮鸡蛋礼盒、玉玲珑种植合作社的映霜红桃和鲜食葡萄成功入选展示,高密市成为潍坊市入选合作社最多的县级地区。
一是市场开拓能力“强”。全市近一半的农民合作社由农村贩销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牵头创办,他们有着多年从事农产品贩销的经验,积累了一批客户,对农产品市场行情比较了解。2011年,柏城镇成立了高密市柏城胶河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15家马铃薯合作社及组织发起成立,总出资2000万元,有农民成员840户,带动农民4600户。联合社统一使用商标,成功申请了地理标志认证。2017年收购旺季,联合社外销土豆达1万吨,收购储存4000多吨。
山东省高密市经管局人员在华美东大种植合作社调研辣根种植和运行情况
二是带动能力“大”。通过合作经营,成员的农产品变为商品,农产品的附加值得到提高,成员收入明显增加。丽珠源葡萄种植合作社共有成员304户,2017年成员人均纯收入达3万元,高出本村村民平均收入近1万元。
三是脱贫攻坚“准”。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中,通过“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合作社成为带领贫困户脱贫致富的主力军。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市参与脱贫攻坚的合作社达12家,受益贫困户达11户、23人。
四是科技示范“实”。农民合作社很好地发挥了科技与农民实际应用之间的“桥梁”作用。高密市李村专业合作社自2015年以来与青岛农业大学“联姻”,使用不同浓度的臭氧水快速灭杀土壤中的有害微生物,找出准确适宜的臭氧水浓度以及有效作用时间,同时通过叶面喷洒来代替杀菌药剂,提高作物的抗病性,减少农药的使用量,并结合作物生产的便捷性,研发了移动式臭氧设备及背负式臭氧设备。此项技术缓解了农药超标使用、农残问题,被认定为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总体而言,高密市农民合作社进入了规范发展的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发展规模不大、合作层次较低、内部管理薄弱、人才缺口偏大、外部环境不佳等问题和困难客观存在。据调查,全市排名靠前的100家合作社入社户数占到了全部合作社入社户数的47%,多数合作社成员不超过20户。全市有“空挂”合作社750家,占到合作社总数的28%。2017年7月,合作社动态监测显示全市有850家合作社经营异常,占合作社总数31.8%。合作社建造办公场所、储藏库和进行产品加工等所需要的土地难以获得用地指标,急需的管理人才、高素质大学生等难以引进。合作社产品加工方面,有关部门对初级加工和深加工没有明确界定,合作社难以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由于合作社实力较弱,规范管理差,项目设计、项目申报能力不足,导致合作社在获取财政涉农项目上处于不利地位。
1.加强组织引导。进一步强化政府管理机制,建立由经管、农业、质监、财政、畜牧、林业、农机等部门参加的市级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整合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同时,要厘清各部门职责定位,健全监管制度。镇街、社区分别设立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办公室和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为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推介及市场开拓服务。
2.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建立符合农民合作社特点的诚信体系,做好农民合作社综合信用评级,建立适应合作社发展需要的增信、授信机制。建立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多方参与的合作社信贷担保机制,为合作社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担保服务。各级部门要尽可能多地将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业科技入户项目等,委托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实施。增加市县两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把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资金列入预算,对推动合作社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3.加快人才培养。利用各种培训教育资源,开展合作社人才远程教育、学历教育、中短期进修、经验交流等,加大对农民合作社人才培训的财政经费补贴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合作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基层服务组织、大学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等领办、兴办农民合作社。
4.加大创新探索。积极引导合作社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开展农产品深加工、电子商务、农业休闲观光等。选取运行良好、带动力强的合作社,注入扶贫等财政资金,按约定比例分红,带动贫困人口和村集体增收。鼓励农民合作社之间、农民合作社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重组和再联合,成立联合社,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5.规范运营管理。继续实施合作社规范提升工程,着力规范治理结构、产权结构、生产经营、盈余分配和财务管理,提升合作社整体运营水平。相关部门要及时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农民合作社,吊销其营业执照,及时将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报的农民合作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促进农民合作社依法、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