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耀农,徐脉沐
(湖南商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了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性,强调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新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长沙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并大力倡导创新文化,推动科技发展,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大众创新,全民创业”的运动之中。
“十二五”时期是长沙科技创新发展的快速期。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委“开放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人才迅速集聚,科技企业迅猛增长,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科技创新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局面,成为中部地区的科技高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加快崛起,培育形成高新材料、工程机械、烟草食品、电子信息、文化创意、文化旅游六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达3228.21亿元,年均增长14.7%;对地区JDP的贡献不断攀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已达32.1%。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1500亿元。
表1 长沙市代表性科技产业发展概况
课题组经过实地调查认为:长沙科技企业尽管取得较大成绩,但与沿海省会城市相比,存在科技企业规模偏小且结构不优,政府投入偏低等问题,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仍有待培育和规划引导。产业创新投入不足,企业融资比较困难,领军人才、高端复合型人才缺乏,大部分产品处于价值链低端、附加值不高,甚至呈下降趋势。如规模工业中,高技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为3280.24亿元,仅占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的10.1%(占规模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9.3%),比全国平均水平低4.0个百分点。产业链结构不完善,电子信息等产业上下游互动尚未形成。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科技成果转化及政策的实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长沙市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支持性文件,多次召开落实现场会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2009年,长沙市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出资发起设立了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3只创业基金,支持主导产业快速发展。最近三年,长沙市本级财政共安排 6000 万元设立了科技金融专项基金,建设了科技成果数据库,开通了科技金融网,建成了长沙市产权交易所。从科技保险的设立来看,长沙高新区于2013年开始进行科技保险试点,科技保险的发展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生态环境。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与长沙银行签署了专利权质押贷款银政合作协议,根据长沙市实际情况,推出了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满足了它们的融资需求。
目前,由于资金储备不足,长沙市风险投资发展缓慢,风险投资公司数量较少,存在明显的“外热内冷”现象。“内冷”是指长沙市本土的风险投资少,少有的几家风险投资公司也十分谨慎;“外热”则指长沙市本土外风险投资发展迅速,它们都看好长沙这块“宝地”,但又担心难以收回应得的利润。
目前,长沙市尚未形成规范高效的科技金融网络平台,这也是导致科技金融发展滞后的原因之一。金融机构对科技企业的产品前景缺乏了解,对长沙的支持政策把握不透,对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不愿意质押融资,而科技企业对金融机构融资需求不熟悉,对融资流程也有畏难情绪,导致投融资双方信息的不透明不对接。因此,长沙市相关部门急需构建高效、透明、统一的科技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另外,长沙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融资担保、法律、财务咨询等专业中介机构不足,无法对科技项目进行有效、全面、综合性评估,阻碍科技型投资项目的资金融通及实施。
长沙科技企业的资本融资主要是靠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渠道十分单一。科技贷款与科技保险2011年才起步,目前科技贷款规模较小,难以有效支持科技企业的跨越式发展。科技企业资金来源仍然是依靠企业自身的积累资金,数量有限,而来自资本市场的资金占比较低。2015年R&D投入经费412.7亿元,大都来自企业的资本积累,而来自于财政科技拨款的经费66.26亿元,仅占16.05%;2012年R&D投入经费287.68亿元,来自于财政科技拨款的经费48.19亿元,占16.75%。可以看出,2015年财政在科技方面拨款有所下降,研发经费仍然受到了限制,影响了“科技强市”政策的贯彻与落实。
科技产业本身具有高风险性,投入不一定就有产出,而银行作为企业集团承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又受到贷款利率、贷款资质、抵押贷款方式等规定的制约,因此,长沙的科技企业普遍存在资产抵押贷款难题。截止2015年低,长沙市只有63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与分公司,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待提升。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虽然涉及全部十大高新技术领域,但过分集中于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新材料技术两大领域,其増加值占总增加值的65.8%。由于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布局的原因,战略性新兴产业,如航空航天、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等领域的规模比较小,科技投入也有限,2012年,这3大领域实现増加值220.2亿元,占比仅为6.7%。各领域中,大企业不多,贡献的利税也有限。高新技术产业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研发人员不足、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仍然突出,使得科研成果的产品转化率极低,长沙本地高校创造的许多科研成果只好拿到外省去实现产业化。
经过课题组成员的跟踪调研,也经过与国内外中心城市的比较,我们认为,完善长沙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当前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长沙应建设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聚集区,使金融大数据服务公司、科技金融和产业金融专营服务机构、科技保险公司、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高新技术股权转让交易中心、股权投资等金融机构聚集其中,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层次、差异化、及时性的融资服务;应加快推进银行科技支行、科技保险分公司、科技小额贷款、科技创投公司等科技专营机构的建设,增加科技金融供给主体; 鼓励天使基金(种子基金)发展,加大对早中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科技担保、科技小贷、科技融资租赁等专业化金融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成果,构建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行业信用体系,并向有关金融企业公布信息,营造诚信经营和理性投资氛围。
以长沙市政府及长沙市科技局为引领,构建长沙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为科技企业提供完善的融资政策咨询、融资产品和服务宣传、融资申请受理、融资问题答疑等综合服务。加强对上海浦江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重庆两江新区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武汉科技金融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内同类平台的学习借鉴;设立专业网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免费发布投融资需求,设置动态资讯、科技金融政策、我要融资、投融资需求、科技信贷、科技保险、股权投资、资本市场等栏目;充实企业信用评级、天使投资机构、研究培训服务,特别是科技金融产品等涉及科技金融各主体的信息资源,打造具有创新创业生态特色的科技金融支撑平台。
长沙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专门机构,构建政、银、保共同参与的风险防范和分担体系;建立科技保险奖补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市级层面建立符合地方实际的支持采购创新产品及服务的采购力度,同时健全专项资金制度,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从需求侧促进创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开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税收试点,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分散投资风险,建立科技担保风险补助和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投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的帮扶作用。长沙还应综合运用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多种投入方式,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向科技创新领域聚集。
长沙应鼓励全市各类担保机构“强强联合”,合作开展业务,建立健全科技担保和再担保体系,为科研成果保驾护航,为科技企业通过债市融资提供有力保障;借鉴国外经验,设立科研成果评价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评估、定价、流转及监管等科技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由长沙市科技局牵头,支持建设一批科技项目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通过专业化策划与市场化运作,为市内科技型创业企业的项目实施以及项目和企业的成长预期提供科学、客观和全面的客观评估;不断完善融资性信用担保体系,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增进及担保机构在长沙成立子公司,以进一步提升全省担保机构的专业品质和服务能力;鼓励全市各类担保机构“强强联合”,合作开展业务,建立健全科技担保和再担保体系,为科技企业通过债市融资提供有力保障。
长沙还应支持保险机构探索新技术新产品“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提供科技创新、产品研发、专利维权融资业务,积极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股权、收益权等质押融资,解决小微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推动它们做大做强,为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添砖加瓦。
相比较而言,日本科技创新的典型特点是:善于团队合作与交流,善于有组织地学习和持续改善民众有创新型的消费倾向等;美国科技创新的突出特点是:“try”的文化、宽容失败的文化、诚信文化及其体系等。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在科技创新文化方面也有体现爱国奉献等优秀文化。但是,当前我国仍然或多或少存在"官本位"文化、过分迷信权威的习惯、一元化的评价标准、小生产者意识,以及诚信文化的缺失等不足,这些都阻碍了科技创新型社会的形成。科技与金融的结合,同样要克服一系列障碍,树立为科技机构与企业服务的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