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
林木种质资源是培育新品种的原始材料,是林业生产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具有经济、生态、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全国要在2020年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福建省林业厅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从2017—2019年林木种苗花卉经费中安排3600万元用于开展普查工作。
(一)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是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福建是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以率先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导向,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家园,引领带动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摸清家底,就是为了更科学、更合理、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林木种质资源,这对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也是福建省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二)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是积极履行法定工作职责的需要。《种子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有计划地普查、收集、整理、鉴定、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种质资源,定期公布可供利用的种质资源目录。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完成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建成一批种质资源保存库,林木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国家林业局《林木种质资源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林业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建立健全林木种质资源档案。2014年、2016年国家林业局分别印发了《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4—2025年)》和《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程》,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20年前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2017年7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品牌农业建设七条措施的通知》中提出,组织开展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优质种质资源的普查。目前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浙江、江西、重庆、湖北、山西、山东、广西、新疆、湖南、甘肃、安徽等17个省(区、市)及龙江森工集团已经完成或正在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福建省的普查工作已相对滞后,为此,我们要鼓足干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迎头赶上,确保按时完成普查工作任务。
(三)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是发展林业长远大计的需要。种质是育种的物质基础,种质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实践表明,收集的林木种质资源越丰富、研究的越深入、针对性越强,就越能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在用材、生态、粮油、能源等领域对林木新品种的不同需求。当今生物经济将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流,“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脉,一个品种可以影响一个民族的兴衰,一个基因可以决定一个产业的成败”。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林木种质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长期过度开发利用、生境破坏和气候变化等原因,致使许多种质资源面临缺失甚至灭绝的威胁。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林木种质资源现状及多样性程度,科学有效地长期保存林木种质资源,关乎福建省物种安全、粮油安全、能源安全和生态安全,关乎新型生物经济发展,关乎现代林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本次普查是建国以来全省第一次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整体部署是:由省林业厅牵头组织、设区市林业局协调、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为普查基本单元、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为技术支撑和检查复核单位。普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区域内乔木、灌木、竹类和藤本等林业植物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及生长情况,包括收集保存的林木种质资源、野生的林木种质资源、栽培利用的林木种质资源和古树名木四大类。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全省林木种质资源现状,客观反映林木种质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动态变化,分析与评价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现状,为科学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林木种质资源提供决策依据。
为此,省林业厅以正式文件作了全面部署,印发了《关于开展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林综〔2016〕62号),成立了林木种质资源普查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召开了普查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开展了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试点,制定了《福建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规定》,并着力研发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信息系统。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确保在2019年底全面完成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工作,2020年上半年完成检查复核,2020年底全省完成普查材料整理汇总,并将普查成果上报国家林业局。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要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同时,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及时编制资金计划、培训计划和采购计划,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各市、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为本辖区普查第一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二要组建普查队伍。各地、各单位要抽调责任心强、身体素质好、懂专业知识的业务技术骨干,特别是能够识别树种、品种的人员组成调查队伍。要强化调查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工作方案和技术规定,熟练掌握数据采集等普查信息系统操作,规范采集和制作凭证标本,如实、准确地调查查本辖区、本单位林木种质资源现状。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普查的,要切实做好招投标工作,野外调查样线方案需经相关专家论证,各地、各单位必须全程参与、全程掌控、全程监管,同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调查向导等支持,决不允许出现当“甩手掌柜”现象。
三要确保普查质量。普查实行四级质量管理制度,即普查单位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核查和国家级抽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规定开展自查和验收工作,认真查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抓好整改,保证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要建立普查质量责任制,实施普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扎实、普查质量优良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返工;对工作不落实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四要强化调度督查。建立普查进度定期调度制度,各普查单位每月5日向设区市普查办报告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建议。设区市普查办整理汇总后,每月10日前报送省林业厅普查办。省林业厅普查办将定期编制工作简报,传达精神、通报进度、表扬先进、解答问题,同时会同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适时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现场技术指导和督查。
五要规范资金使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将普查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要加强和规范普查经费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开支,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省厅将对普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要抓好安全管理。野外调查环境复杂、条件艰苦,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统一为野外调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野外调查人员(含检查复核人员)可享受林业勘察设计野外劳保待遇,保障野外调查人员的人身安全。
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普查过程中必然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一定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策划、勇于担当、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这次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为福建省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