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英杰
淄博市陶瓷博物馆
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大繁荣的时代,尤其是经济上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成为重要的经济部门,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峰。然而,在元朝建立之后,乃至明清,商品经济的繁荣局面不复出现,则耐人寻味。那么,其原因何在呢?又有哪些重要的表现呢?本文对这些问题试做如下分析:
虽然在中国历史上,宋朝被冠以“弱宋”的序列,然宋朝经济繁荣则是不争的事实,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农业部门的发展与繁荣
(1)粮食作物产量的提高
首先,募民屯田扩大了土地面积,据宋史专家漆侠计算,宋代垦田面积达到了7.2亿亩(约合七百二十万顷),超过了唐代的5.5亿亩”(约合今550万顷)[1],漆侠先生认为更重要的是“到了宋代,国有土地衰落,私有土地占95%”,农奴制演变为租佃制[2];而且,改良了主要作物的品类,从越南引进占城稻,《宋史·食货志》卷173载:“大中祥符四年,帝以江、淮、两浙稍旱即水田不登,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为种,择民田高仰者莳之,盖早稻也。”[3],而占城稻一年两熟乃至三熟,耐旱环境适应性强。而且,根据《宋史》记载:“诏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诸州长吏,劝民益种诸谷,民乏粟、麦、黍、豆种者,于淮北州郡给之;江北诸州,亦令就水广种粳稻,并免其租。”[4],扩大了主要粮食品种的种植范围,复种制度大大提高了粮食的产量,改变了传统的北粟南稻的生产格局。据汪篯《隋唐史论稿》计算,全国总产量约1284亿斤(约合1亩即可以养活一个人)。无论是面积还是亩产都超过唐代[5]。广为流传的 “苏湖熟,天下足”的谚语就反映了南宋时期江南稻米生产的盛况,粮食的丰富为经济作物种植的扩大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使经济作物的全国性推广成为可能;同时大量的农业劳动力转移至工商业部门。
(2)经济作物种植的推广与产量的提高
棉花、茶树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和栽培得到推广,棉花种植逐渐由两广扩展至江浙地区;而且出现了专门从事不同品类生产的茶园户、漆户、药户、花户等,农业部门的分工日趋细化与专业化,其生产以面向市场为主要目的,农业经济部门内部生产专业化趋势加强。
粮食产量的跃升,棉花种植区域的扩大为棉纺织业的兴起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棉织物逐渐成为广大人民的主要衣物原料;而茶叶则成为宋政府对外贸易的重要物资。农业经济部门的繁荣为手工业与商业的兴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充分的物质准备。
2、手工业部门量与质上的提升
在农业部门长足发展的基础上,手工业也取得了质与量上的提升,手工业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如北宋元丰年间有22个州出产铜矿,其中韶州岑水场、巾子场合计年产1280多万斤,占全国总收入量的88%[6];也产生了印刷、棉纺织、木材市场等新兴的手工业部门;伴随着行业规模的扩大,行业分工日趋细密,如丝织品中的蜀锦、亳州的轻纱,名目多至四十二种,“靖康初,京师织帛及妇人衣服花纹皆四时景物,谓之一年景”。
不仅生产技术和产品的数量与质量都获得了大规模的提升,而且,出现了一批以专业化生产而著称天下的新城镇,如江西景德镇,北宋景德年间,命江西浮梁县的昌南镇烧造瓷器,因其质量高超,昌南遂为景德镇所代替,沿用至今不废,《浮梁县志》中沈嘉征《民窑行》“景德产佳瓷,产瓷不产手,工匠四方来,器成天下走。”而官窑方面则出现了官、哥、汝、定、钧五大名窑,其产品在宋代即为珍品,明清两代多有仿造,经久不衰,“乾隆年间仿哥窑器,仿肖古名窑诸器无不媲美,仿各种名釉无不巧合[7]。”
矿冶发达,据《宋史·食货志》记载:宋初全国"坑冶凡金、银、铜、铁、铅、锡,监冶场务二百有一",宋英宗时增加到二百七十一处,还包括汞矿、煤炭、石油等不同的部门。规模均急剧扩大,以铁为例,河北的邢、磁两州的收入量就占全国总收入量的74%,规模较为庞大,是当时全国的冶铁中心,全国36州铁矿年总收入量 550多万斤,而唐代宣宗时仅五十三万二千斤,跃升十倍有余;信州铅山等地的铜、铅矿,常募集十余万人,昼夜开采,每年的产量达数千万斤。据经济史学者哈特韦尔的计算,在1080年前后,中国的铁产量可能超过了700年后欧洲除了俄国以外地区的总产量。另外,罗伯特·浩特威尔的研究也表明,在11-12世纪,中国的煤铁产量甚至比工业革命前夕的英国还要多。据姚志国先生对河南鹤壁古代采煤遗址考证,北宋时期已经开采煤矿,井深46米,巷道全长约500米[8];沈括《梦溪笔谈》载“鄜、延境内有石油……此物必大行于世,自余始为之。”
值得注意的是在宋代的商品上出现了代表商品质量与商誉的标记,如在湖州出产的铜镜上多“湖州照子”,在磁州窑等重要窑口出产的瓷枕上多见有“张家造”、“李家造”、“陈家造”等款识,一方面具有广告宣传的功能,另一方面也是质量上的承诺,具有了现代商品生产的质保意识。
3、商业领域的繁荣
农业、手工业的繁荣发展,大大促进了商品经济的繁荣程度,达到了中国封建社会的高峰,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方面,商品税收收入超过了农业部门,商业提供了国家的大部分税负,根据宋代马端临《文献通考》记载,神宗熙宁年间赋税总收入为7070万贯,两税为2162万贯,占30%,其他税入为4911万贯,占70%。可见,财政收入三分之二以上来自农业两税以外的工商业赋税[9]。
另一方面,各类商业团体的蓬勃发展,商人自治性组织——行会组织进一步发展,根据宋敏求记载:商业行会组织由隋唐时期的一百二十行,发展到南宋时期的四百十四行[10];不仅在商品流通领域形成行会,而且形成了手工业行会,行会的兴盛保护了本行业的商业利益,也促进了本行业的发展,进而推进整个商品经济向纵深发展。
4、大城市的兴起与城市功能的扩大,形成了大小不同的层级化的城市群
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互为表里,商业的繁荣促进了城市的形成,而城市的形成则为商业的繁荣提供了稳定的基础,据记载北宋十万户以上的州、府,宋神宗元丰年间为四十多个,宋徽宗崇宁年间为五十多个,而唐代仅有十多个[11]。而且城市规模急剧扩大,陈振认为北宋东京汴梁人口在百万以上[12]。
不仅城市数量和规模急速扩大了,而且城市功能也复杂化,如开封等大城市中出现了娱乐兼经营的娱乐场所——瓦子,在瓦子内有勾栏,经营各种不同的娱乐活动。甚至城市功能也出现了整体性的转移,出现了由传统的政治性城市转变为单纯的商业性城市,如对外贸易的城市泉州、福州[13],以及如景德镇、益州等纯粹的手工业城市。
1、人口的大量增加、经济政策的宽松与生产技术的发展
首先是人口的激增,宋代自从宋仁宗时候起,户数即超过了一千二百万,已经超过了汉代,与唐相等,到宋徽宗年间,户数超过两千万,每户以五口计算,人口已超过了一亿,远远超过汉唐,几乎是汉唐的两倍。虽然无法确定,宋代各部门的生产都超过汉唐两倍,但超过汉唐则是一个无可否认的事实。漆侠先生通过分析对比提出,主户、客户与第四、五等自耕农的人口增长,构成了宋代人口增长的主要动力[14]。
其次,技术革新是重要推动力,农业上,开始使用不同土壤的圆头、尖头和犁铧,使用人力操作的踏犁,工具的改进,使得耕作面积大大的扩大,粮食产量大幅跃升。更为重要的是劳动成果的合理化分配提高了劳动者的积极性,“故禾则主佃均之,麦则农专其利。”《黄氏日抄》卷78《咸淳七年中秋劝种麦文》印证了此种现象:“近世……惟是种麦,不用还租,种得一石是一石,种得十石是十石。”佃户种麦可以不用纳租[15]。
得益于活字印刷术的出现,宋代农书达141部,而唐代尚不足30部,唐代以前(含唐)亦未超过80部,其部别涵盖了农业生产理论、气象、耕作程序、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花果竹、病害防治等多个环节[16],农业经验技术获得了推广。
在手工业方面,一方面,丰富劳动力资源:宋政府改变了唐代严格控制工匠并强制服役20天的做法,而是改为招募制,调动了手工业者的生产积极性,漆侠先生认为在宋代手工业工厂内逐渐排出了国家劳役制[17];同时,自由的迁徙使得大量的农业人口转化为手工业工人,提供了足够的劳动力;更主要的是得益于分工的扩大与细化,分工的细化不仅形成了不同的专业部门,而且大大提高了生产的效率,也是技术革新的重要生长点,如四大发明之三——火药、活字印刷术和指南针的实际应用,活字印刷术大大促进了知识的传播与普及,而指南针应用于航海,大大降低了海外贸易的风险。
2、政治上开明政治与文人治国方略
赵宋王朝基本上是兵不血刃的结束了中原地区五代十国以来的分裂局面,国家大部走向统一,政局的稳定为经济发展奠定基础;中央政府从北宋到南宋灭亡一直牢牢控制了整个肥沃的南方,而南方不仅物产丰富,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原材料,而且集中了外贸最重要的港口,为商业的兴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必要的路线市场。“高宗南渡,虽失旧物之半,犹席东南地产之饶,足以裕国”。
更加重要的是开明的政治,奉行重文轻武的社会治理方式,文官统御国家庶务,在中央丞相与皇权互相牵制平衡,减少了决策的随意性;地方文官而非军事将领作为行政主官,统御地方事务。稳定的政局和开明的统治方式为生产力的解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3、实行开明的义利并重商业政策
首先,宋政府不再奉行延续千年的以农立国的重农抑商传统政策,而是采取了新的农商并举措施,北宋既有的大城市的商业活动突破了唐代城市中严格的坊市界限——格局被打开:唐代市场有专门官员进行管理,营业内容和时间有严格限制;而宋朝则取消了坊市的范围的限制,北宋景佑年间最终使城市临街建屋合法化,而且营业时间也不再严格限制,出现了夜市,清明上河图就反映了坊市界限打破以后开封城的繁华景象。而且农村出现了固定的集镇和市场——草市,全国计有各类草市3200余个,如长江中游鄂州(今湖北武汉武昌)城外的南草市,是川、广、荆、襄、淮、浙的贸易中心,居民达十万户。政府放松对商品交易的限制,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其次,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广泛参与到国家管理中:一方面,宋朝突破了工商之家不得预于仕伍的禁令,国家开贡举之门,广搜罗之路……如工商、杂类人等,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商人获得了从政的权利。另一方面,在立法上,在宋朝一部分商法的制订过程中,商人还被政府邀为座上宾,参与修法。北宋太宗朝,陈恕为三司使,制订茶法过程中邀请了茶商数十人协商讨论、各条利害。另一方面,在执法上,加强对商人权益的保护,如宋太宗淳化四年规定:“滞留(商人)三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因而乞取财物,赃重者,徒一年”。
4、海陆交通的发达,对外贸易繁荣
由于西夏政权的隔阻,西域贸易——丝绸之路被大大压缩,宋政府转而寻求海外市场。内陆水陆交通的便利有利于对外贸易的发展(内河航运、两条丝绸之路);港口除了唐代的广州外,增设了明州、福州、泉州等,有从广州和泉州通往越南、印尼乃至阿拉伯、东北非洲等地的海上交通线,还有从明州或杭州通往日本和高丽,由登州(今山东蓬莱)或密州板桥镇(今山东胶县)通往高丽的海上交通线;造船技术的发达则为海外远洋贸易提供了可能,“船舶深阔各数十丈,商人分占贮货,人得数尺许,下以贮货,夜卧其上……”[18]。
海外贸易频繁,输出瓷器、丝绸、茶叶等手工业品,输入金银、珠宝等物资,宋高宗说:“市舶(海外贸易)之利最厚,若措置得当,所得动以百万计。” 在各港口设立市舶司管理与征税,或者采取博买或者禁榷获得大量商业利益,据《玉海》卷186载:关税收入占到国家总收入的1-2成。
5、金融领域的蓬勃发展
商业的繁荣,所需货币也要求增多,宋朝的中央政府铸币量远远超出唐代,也大大超出了后代[19],据高聪明先生统计宋代的流通的钱币有26,204万贯[20](下表);而且除传统的铜质外,还流通铁钱,而且新创了折二、折三、当五、折十等不同的子母相权的类型。
时间 年数 岁铸额(万贯)各时期铸额(万贯)累计(万贯)开宝五年—太平兴国七年(公元9 7 6-9 8 2)7 7 4 9 4 9 1 4 3 0 4 2 0 4 6 9太平兴国八年—至道二年(公园元9 8 3-9 9 6)至道三年—咸平二年(公元9 9 7-9 9 9)3 8 0 2 4 0 7 0 9 1 5 1 2 5 1 8 7 5 2 5 8 4 3 3 1 0 0 3 3 0 0 5 8 8 4 2 5 1 6 0 4 0 0 0 9 8 8 4 1 2 4 5 0 5 4 0 0 1 5 2 8 4咸平二年—大中祥符八年(公元1 0 0 0-1 0 1 5)大中祥符八年—庆历八年(公元1 0 1 6-1 0 4 8)皇佑元年—熙宁六年(公元1 0 4 9-1 0 7 3)熙宁七年—元丰八年(公元1 0 7 4-1 0 8 5)元祐元年—宣和七年(公元1 0 8 6-1 1 2 5)3 9 2 8 0 1 0 9 2 0 2 6 2 0 4
在交通不便而经济发达的四川还出现了最早的信用货币——交子,南宋的又出现了会子,纸币的出现和应用促进了商业的繁荣。
蒙元政权兴起以后,改变了我国境内几个政权同时并存的局面,对多民族国家的形成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然而,自成吉思汗即位,至忽必烈灭宋,凡历五世,连续七十四年发动对周边政权的兼并战争,人民惨遭屠戮,农田受到破坏,手工业工匠被驱役,大量财物被掠夺,更为严重的是导致原宋统治下的经济濒临崩溃,商品经济的繁荣局面不再;而且建立元朝以后,又多次发动对周边国家的战争,《元史·安南传》 记载“贫者弃子以偷生,富者鬻产而应役,倒悬之苦,日甚一日。”导致两宋以来繁荣的商品经济走入低谷,主要原因如:
1、国家人口锐减,到至元十三年(1276)全国基本统一时,约4800万人,由于历经兵燹,比1200年左右金和南宋的户口8137万人要少得多[21]。人口的锐减直接导致各经济部门劳动力奇缺,而且大量的人口被固定于土地之上,而失去土地的农民则沦为流民或者佃户乃至可以自由买卖的驱口(奴隶);也导致民间手工劳动者的供给严重不足,更为重要的是消费市场的严重丧失,人口的不足从根本上束缚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2、人口户籍制度——世袭的诸色户制度
将全体居民按职业划为军、民、站、匠、盐、儒、医、乐等等,职业一经划定,即不许更易,世代相承,并承担相应的赋役。诸色户制度极大的束缚了人身自由,并为明代因袭,洪武二年,令人户以籍为断,凡诸色户,许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违者治罪[22]。”
首先,圈田为牧导致土地利用效率大大降低。蒙古甫入中原,跑马圈地,大肆侵占农田为牧场“汉人无补于国,可悉空其人以为牧地”,赵天麟上《太平金镜策》云:今王公大人之家,或占民田近于千顷,不耕不稼,谓之草场,专放孳畜。不仅王公贵族,而且寺院也大肆侵占土地,而其控制的丁口以万计,《元史》卷20《成宗纪》载:“江南诸寺佃户达五十余万户”[23]。农田数量由宋代的480万顷降低至366万顷,统治阶级大肆圈地放牧运动导致既有的生产方式发生逆转,与英国工业革命初期不同,土地兼并并不是为了大农业开发,土地的利用价值急剧降低。
其次,赋税沉重,蒙汉异税、南北异税。“……太宗每户科粟二石,后又以兵食不足,增为四石。至丙申年,乃定科征之法,令诸路验民户成丁之数,每丁岁科粟一石,驱丁五升,新户丁驱各半之,老幼不与。……丁税少而地税多者纳地税,地税少而丁税多者纳丁税。工匠僧道验地,官吏商贾验丁。虚配不实者杖七十,徒二年。仍命岁书其数于册,由课税所申省以闻,违者各杖一百。逮及世祖,申明旧制……[24]” 而赐田收租4石,职田3石,苏天爵《慈溪文稿》卷九载《元故太史院赠翰林学士齐文懿公神道碑》:“闽宪职田每亩岁输米三石,民率破产偿之。”而元代盛行的包税制则加剧了农民的困境,民户为了逃避之,往往投入匠户。
第三,杂科盛行。元政府于常赋外加取于民者,太宗时尚只有丝料、丁税两种。至宁宗时又增包银,世祖时又增俸钞。全科户当出丝一斤六两四钱,包银四两,俸钞一两,丁税粟三石。此等皆两额外之科差也。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