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向芸 蒋晓涵
制度通过认知接受、资源获取、类属认同等环节,建立起意识层面的认可与接纳,并将这个认知不断转到社会秩序的修改或巩固当中,社会融合实现由此实现嵌入的统一认知。
制度的功能发挥与公共服务效用提供或许在实现路径上可以视为同样的一类问题,涂尔干的社会结构理论表明,群体组织起来的基础源于集体认知的达成,或者说是群体同一知识体系的建立。
一、制度嵌入以认知接受为重要基础
人类学的研究表明,最基本的制度规范是以习俗演示的方式来获得意义认知。大卫-刘易斯对此进行了这样的定义:“一种习俗的条件是当所有参与各方都有一种共同的利益作为确保协调的法则,没有任何一方有与之冲突的利益,而且没有任何一方会背离该法则,以免欲求的协调会消失。”按照这个逻辑,某一些规则的探讨并不具有实际意义,例如村庄是在哪一天集会和赶街,国家规定在公路行驶时汽车应该走哪一边才符合规则,但是另一些问题与此同时就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村庄为什么要选择那样的地点和时间开始集市,国家为什么要选择这样或那样的交通规则。但是,规则背后的逻辑却往往并不为很多人所理解,恰恰是规则本身的反复强调和规范,使得民众从观念上接受和认同,并通过指责和惩罚违规行为使制度获得不间断的合法性。当然,制度自我固化的功能也容易引起人们对于群体行动的注意,例如在行为学上对于违规行为的从众心理分析,以及集体行动某些时候对社会秩序的非理性扰乱。个体接受群体的统一意识表达所形成的稳定习俗,成为社会秩序维系的重要基础。事实上,在一些村社群体研究中可以发现,人际关系的规范可能并没有形成稳定的正式制度,而一些正式制度却又难以通过稳定持续的实施而变成被广泛认可的权威制度。由此可见,如果要探索制度运行的意识认可达成过程,将习俗等同于合法的制度形成过于草率,这就需要溯源民众对于制度内容以及制度意义的认知路径,以挖掘制度实施的平行的认知过程。
二、制度空间嵌入以资源获取为关键条件
社会制度常常被认为是人们做出习惯性决定、解决常规问题以及代表某个群体做出惯性的思考和解決方式的重要来源,依此分析社会群体行为,由于制度明示了资源获取的路径和方式,从而形成为社会秩序,人们对制度的遵守源于可以以尽量少的成本获取尽量多的资源,间接也巩固了社会秩序。制度化的组织和制度化的处理程序由此成为能够有效解决为争夺资源而形成的群体矛盾与冲突的有效方式。循此逻辑继续推论,制度的继续完善和发展事实上也源于制度作为特定稀缺资源获取通道的累积性,因为,获取资源行为的可预见性取决于制度可以表达和承载的信息量,现实社会中用制度表达信息流动量越能够承载已发生具体实践的各项信息,它就越能够预测同样信息发生的环境以及对同类事件发生之后的处置方式。正如E.E.山农的对于制度发展的分析那样,“把制度结构视为信息复合体的形式过去的经验被包含在制度法则里面,这样它就可以成为未来预期时的一种指引。制度越完善的将预期编码,越能将不确定因素置于掌控中,甚至导致更深层的效应,就是行为趋于与制度规范保持一致:如果这种程度的协调达成,无序与混乱就会消失。”
可见,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始终以其资源获取能力为基本前提,其完善的过程就是逐渐收纳有用信息的过程,其发展的过程就是不断巩固和延伸资源获取能力的过程。对于嵌入惯习场域的制度构建与发展而言,政治制度的发展与非正式制度发展的最大区别在于:正式制度确切地将资源获取的信息和目标达成经验完整的编码于制度结构中,相较于惯习性的口头传承和从众压力的约束,显然前者的资源路径更为确定而且完整。同理,自上而下由国家权力建构的屯戍制度,不仅预设了资源获取路径内容,而且对于常规出现的问题设定了应对的基本程序,以国家的强制力作为保障,避免违反既定秩序的资源违规争夺,这也成为其能够发挥社会融合功能的关键优势。
三、制度空间嵌入以类属认同为基本进阶
上述嵌入型制度特质的分析过程中缺失的论题是,没有能够理厘清制度建构之后的观念合法性获得路径。社会结构论往往假定社会秩序的混乱只是暂时情况,有一种驱动力始终倒导向于社会平衡,因此,现在对于社会秩序而言,无序和有序到底哪一种的可能性更大始终是一个基本论题。在这个命题之上,我们所论及的制度也存在着一个基本前提,即制度合法和稳定状态的达成是必然的发展结果还是会因混乱而终结。早期人类学的研究认为人类社会在部落阶段往往是用类属认同这样的归类逻辑来找到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这在人类认识其他群体的过程中也被反复证明。例如弗雷泽在巫术研究中归纳提出,巫术依据相似性和接触性原则可以类别化巫术模型,这事实上说明了,人类思维中对于同类比对以及同类模仿的天然逻辑顺序,甚至于将这种逻辑放在社会分工中。根据上述各类制度维系的逻辑,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都反映出不断通过各种类属化的方式进行维系的过程。社会群体通过类比确立自己与自然、与祖先之间的关系逻辑,并将这个逻辑延伸化到其他群体,使制度的合法性获得就建立于自然基础之上,从而成为毋需论证的自然秩序的一部分。一些封闭性群体在与外界较少沟通的情况下,制度渡过了脆弱的建立期,通过反复巩固或扩展类属对象范围,在群体内部通过长时间的维系获得固定权威与效力,于是,制度获得了合法性,人们的意识也逐步认同了这种规范等次。
反复论述制度类属化过程,旨在证明制度维系的部分逻辑。在相对封闭的群体惯习空间中,自然类属被引入社会结构,制度的作用往往是不断扩大事物相似性的归类范围,并且确立这种类比所带来的合法性认知。对于制度类属化特性的研究可以从对于初级社会、社会关系的研究中推导出来,也可以从正式制度在惯习场域之中的作用路径中被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