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娟
中国歌剧的研究,若从1921年欧阳予倩的 《中国音乐与中国歌剧》算起,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20世纪20年代黎锦晖儿童歌舞剧的创作演出,1935年田汉与聂耳创作反映上海码头工人抗战斗争史实的歌剧 《扬子江暴风雨》,以及1945年歌剧 《白毛女》的创作演出等都是影响20世纪中国歌剧学术史的大事。除此之外,剑萧的 《从 “春闺梦”的上演来推测新歌剧的前途》、巩思文的 《所谓新歌剧》、王泊生的 《中国戏剧之演变与新歌剧之创造》、陈洪的 《中国新歌剧的创造》、欧阳予倩的 《明日的新歌剧》、邸石的《论新歌剧之编演》、吴荻舟的 《旧歌剧与新歌剧》、《新歌剧工作的理论与实践》以及熊佛西的 《我对于创造新歌剧的一点意见》、孟超的 《新歌剧发展路向》等文,都从不同角度探索了中国 “新歌剧”的发展,所有这些都标志着中国歌剧的研究在国内已渐成风气。
1927年上海音乐学院成立并设立声乐歌剧系,歌剧作为一门专业的学科进入高等院校。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戏剧家协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联合召开中国歌剧发展研讨会,总结和讨论歌剧理论和实践中的许多重要问题,以及中国歌剧研究中心、上海音乐学院周小燕歌剧中心等专门研究机构的出现,说明中国歌剧作为一门学科已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同。近百年来,数代学人,薪火传递,中国歌剧研究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若以一门完整的学科的标准来衡量,百年中国歌剧学存在的问题亦复不少。
考量一门学科是否已成熟,一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着眼:一是看这一学科的研究对象是否已基本确定。这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如果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或研究范围一直处于变动状态,缺少相对的稳定性,这至少说明这门学科还是不规范、不成熟的;二是看与研究对象相关的基本历史现象和事实的搜集、梳理情况,历史资料的广泛汇集与辨析既是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他研究工作得以展开的根基和前提;三是看与研究对象相对应的一套概念范畴以及在此基础上的理论体系是否已经建立,这是判断这门学科是否成熟的最主要标志。①解玉峰:《百年中国戏剧学刍议》,《文艺理论研究》2006年第3期,第46-47页。有鉴于此,本文主要从以上三个方面,反思百年中国歌剧学研究存在的问题,以求对歌剧学研究探本求源、就教于大方。
中国歌剧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这是中国歌剧作为一门学科的根本问题。这实际上也是在追问,中国歌剧是什么,其内涵与外延如何?自1921年欧阳予倩发表 《中国音乐与中国歌剧》以来,学术界至今仍未达成共识。
近百年来,学界对 “中国歌剧”这一概念上的分歧,可以从两方面来分说,一是中国歌剧的始源如何?是源于中国古代歌舞剧,还是源自西洋歌剧?二是假如我们认为中国歌剧以20世纪20年代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为发端,那么是否20世纪以来中国本土上所有发生的各种歌剧现象是否都应该包括在“中国歌剧”以内?各种分歧在20世纪初期即已存在。如遏云1917年刊载于 《说丛》中的 《论歌剧当与他种戏剧并重》一文:
我以为新剧宜划分两大部,一为歌剧,一为普通剧。歌剧则注重唱工,于京调秦腔之外,兼采西歌。普通剧则注重表情与道白。不用歌曲,每晚演剧用调剂之法,不偏重于一方面,使新旧派不生抵触。使喜观剧、喜听戏者得其宜,则新剧庶有发达之望乎。②遏云:《梨园新语:论歌剧当与他种戏剧并重》,《说丛》1917年第2期,第233-234页。
此处的 “歌剧”不仅学习京调、秦腔等传统戏曲,而且 “兼采西歌”,即也包括西洋歌剧的创作手法。在作者看来,只要是以 “唱工”为主,皆为歌剧,体现了一种将歌剧置身于世界文化领域中的广阔视野与总体格局。
然而,歌剧学作为一门历史学、哲学与音乐学的交叉学科,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其研究领域和学科边界呈现逐渐缩小的趋势。因而界定中国歌剧学的学科边界,不仅需要从歌剧发生论的角度探究中国歌剧的始源,还需要从歌剧进化论的角度探究歌剧不同发展阶段研究对象的变化,从中探求某些法则,穷究其进化原因。
20世纪初,中国学者对歌剧的研究和评论逐渐分化成两个阵营:一个阵营是守旧派,认为 “我国旧剧都是歌剧”③曹伯韩:《戏曲的摇篮期:我国过去没有话剧,旧剧都是歌剧》,《国学常识》1911(刊期不详),第301-319页。,即将中国歌剧的起源追溯到中国古代歌舞剧;另一种观点认为,歌剧源于西方,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的戏剧。以1917-1927年刊载于近现代报刊的研究论文或评论文章为例,当时刊载有歌剧类的代表性文章有:
1917年,遏云载于 《说丛》的 《论歌剧当与他种戏剧并重》;
1919年,涛痕载于 《春柳》的 《欧洲歌剧之述闻》;
1920年,孙续丞、唐新雨载于 《美育》的 《创设歌剧学校的意见书 (未完)》;
1921年,欧阳予倩载于 《戏剧》的 《西洋歌剧谈》等文;
1922年,鲁迅载于 《戏剧》的 《为俄国歌剧团 (录晨报附刊)》;曙青载于 《晨报副刊》的 《杂感:第一舞台观俄国歌剧有感》;
1923年,傅彦长载于 《艺术评论》的《欧洲的歌剧》、吴梦非载于 《艺术评论》的《西洋歌剧发展之梗概》;
1925年,丰子恺载于 《东方杂志》的《歌剧与乐剧 (附歌曲)》;王小隐载于 《戏剧周刊》的 《歌剧之音乐表现力》;
1927年,陈漫载于 《晨报副刊》的 《西洋歌剧谈略》;
……
从研究对象来看,此时歌剧研究者多从西方歌剧学的角度探讨中国歌剧的发生与发展,认为中国歌剧和西方歌剧出于不同的文化发展体系。从研究者本身来看,此时的研究者多有国外留学经历,如李涛痕、欧阳予倩、鲁迅、丰子恺、孙续丞等都是早年留学日本,傅彦长也是早年游学于美国和日本。所以,这些研究者多从歌剧比较学的角度探讨中国歌剧的起源和特征,将歌剧的根本特征归之于 “声音之杰作”。这也是造成歌剧的研究对象逐步缩小至音乐学领域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李涛痕在 《欧洲歌剧述闻》中谈到:
吾国旧剧之歌,除昆曲外,大抵填字押韵而为之,绝少以声音而表示喜怒哀乐之杰作。吾国新剧,又多于白话剧中加一段皮簧,庶免非驴非马之诮。而中国新剧,亦得有发达之一日。斯诚新剧之大幸福也……若新剧必须加以唱词,方能引人入胜。①李涛痕:《欧洲歌剧述闻》,《春柳》1919年第7期,第15-17页。
对音乐的重视是歌剧学作为一门学科的重要特征。但由于大部分研究者都非歌剧艺术从业者,所以对歌剧的探讨多呈现点的连接和片段式的组合特征,没有试图从事贯通的工作和完整的体系化探讨。之后,从歌剧的发展历程来看,20世纪的中国歌剧学经历了三次较为集中的探索期。
第一次探索期发生于20世纪30-40年代。如姗姗的 《谈谈歌剧》②姗姗:《谈谈歌剧》,《追求周刊》1930年第15期。、陶珏的 《歌剧简论》③陶钰:《歌剧简论》,《文华》1931年第23期,第48-50页。、黄芝冈的 《漫谈:中国将永没有歌剧》④黄芝冈:《漫谈:中国将永没有歌剧》,《太白》1935年第2卷第5期,第222-225页。、王泊生的 《中国戏剧之演变与新歌剧之创造》⑤王泊生:《中国戏剧之演变与新歌剧之创造》,《舞台艺术》1935(创刊号),第7-21页。、杜蘅之的 《论歌剧》⑥杜蘅之:《论歌剧》,《黄钟》1936年第8卷第1期,第141-144页。以及陈洪的《中国新歌剧的创造》、林刚白的 《中国新型歌剧试论》(特稿)⑦林刚白:《中国新型歌剧试论》(特稿),《文摘月报》1941(创刊号),第45-46页。等。这一时期的研究者多侧重于从歌剧史的角度探讨中国歌剧的出路与发展方向。如1931年,陶珏在 《歌剧简论》中,介绍西洋歌剧发展历史的同时,指出:
西洋歌剧的发达和进化史,是略如上述;在中国,则因剧坛上没有伟大天才的努力,而寂寞无闻!但以后或有绝世的大天才出现,作者即住笔在这个期望中。⑧陶珏:《歌剧简论》1931年第23期,第48-50页。
此时,作者从世界歌剧史的角度将中国歌剧的希望寄托于个别天才的出现。如果从歌剧学的角度来看,这种观点未免有失偏颇。歌剧的发展与兴盛确与个别天才有关,但无必然联系。中国歌剧的发展,需要从当时中国的时代背景和社会思潮考量。当时的中国,正处于中西文化的交融时期,彼时东方在学习西方,西方也在寻找着东方的元素。因而,俯瞰中国歌剧的发展,应该是建立在一种全球文化的交流与融合的视野之下。尤其是20世纪初话剧作为舶来品进入中国后,中国的新歌剧,不可避免会受到中西两种不同文化的影响。
如1943年,黄若海在 《谈歌剧》一文中就比较了新歌剧、话剧与旧戏的区别,并指出新歌剧的优长:
歌剧这种艺术形式,不像话剧那样贴近现实生活的形式。因此,它这种艺术形式会认为是比较美的……何况严格地讲起来,歌剧的说和做两方面也许该比旧戏的还美。兼它有千变万化的唱,各种乐器的配奏,在愉悦人类的视听上,它是要高过话剧多多了。
由此可见,此时中国歌剧的研究对象,已从音乐学领域逐步扩展至戏剧领域。这一阶段的研究者认为:中国的新歌剧,是对于中国各形式的旧剧的综合的研究,亦是对西洋歌剧与话剧的创造性吸收。这三部分的相互为补,乃成为初期的创造。当然,在这其中侧重戏曲或西洋歌剧都是可以的,但都必须表现出现代中国的时代精神,具有中国的民族风格和民族气派,为中国民众所喜闻乐见。⑨胡星亮:《中国现代戏剧论集》,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10年版,第327页。
第二次探索期发生于建国前后。当时我国在学习苏联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因而提出了革命的现实主义和革命的浪漫主义相结合,实则是在强调作品的现实主义风格。这时一批颇具现实主义的大型歌剧作品,如《小二黑结婚》《刘胡兰》《洪湖赤卫队》《江姐》等相继问世。此时歌剧的研究对象和发展方向逐步明晰,已基本确立了以新歌剧为基础,以 《白毛女》为发展方向的民族歌剧的发展道路。如1948年,冯乃超刊发于 《大众文艺丛刊》的 《从 “白毛女”看中国新歌剧的方向》一文,研究者已在艺术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了新歌剧的发展特点以及初步探索了未来新歌剧的发展方向:
“白毛女”对于中国旧歌剧来说,是形式的革新者,它和改良平剧、改良地方戏,或模仿的西洋歌剧是有区别的。它首先吸收了话剧的特点,以对白为主;但由于观众欣赏习惯的程度,这种对白大体上还是沿用旧戏的自我介绍方式,因此,它是从旧歌剧过渡到话剧去的一种新的形式。在旧歌剧只留下形式的躯体时,新歌剧为要装载现实的新内容,从戏剧形式的发展历史看来,大概要循这条路线发展的。
可见,在文艺评论家冯乃超看来,以《白毛女》为代表的新歌剧是一种为表达现实主义的新内容而采取的一种新的艺术形式,这种艺术形式沿用中国旧歌剧,也即传统戏曲的形式,并吸收了话剧的特点,因而是从旧歌剧过渡到话剧的一种过渡形式。之后,马可刊发于 《人民音乐》的 《在新歌剧探索的道路上——歌剧 “小二黑结婚”的创作经验》一文,亦是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对我国新歌剧的历史经验做了客观的分析和总结:
我们以为,新歌剧创作的主要经验是:在以现实主义的方法反映当前生活的基础上,一面继承民族戏曲的优良传统,一面吸收世界先进的音乐文化。二十多年来的创作实践证明了:当我们忠实于上述的原则,将三者——生活现实、民族传统、外来影响——有机地结合起来时 (或者确切点说:当我们正确地解决了三者之同的矛盾关系时),我们的剧作就前进了一步,我们的作品就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兄妹开荒》《白毛女》《星星之火》 《王贵与李香香》等比较成功的作品,都是在不同的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的。相反的,当我们忽视了三者的结合或有所偏废时,我们的制作也就走上不健康的道路,产生脱离人民的倾向,这就是我们的许多作品不能深入人心,不能在人民中间长期流传的原因。①音乐出版社编辑部:《音乐评论文集谈歌剧的创作》,北京:音乐出版社,1963年12月第1版,第2页。
由此可见,中国歌剧的研究对象在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清晰,民族歌剧的发展方向已成为共识,将生活现实、民族传统、外来影响有机结合起来的理论思维已逐步成型。
第三次探索期发生于 “改革开放”之后的八九十年代。20世纪80年代,歌剧界可以说是一个五花八门的时代。随着国门的打开,西洋歌剧的各种形式进入中国。西方歌剧的表导演艺术和歌剧理论也相继进入中国,如戈兆鸿相继在 《歌剧艺术》刊载并介绍了苏联帕佐夫斯基的 《歌剧演员艺术》与波克罗夫斯基的 《歌剧的舞台体现》,于1987年介绍了美国赫伯特·格拉夫的 《歌剧及其在美国的前途》,顾耀明也于1988年介绍了德国汉斯·哈特雷伯的 《歌剧导演艺术》等。于是,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中国歌剧界在十年不到的时间里,将西方歌剧的各种流派、样式、思潮进行了各种尝试,呈现出一种多元探索的局面。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是一种被动应变的话,20世纪90年代则更多表现为一种主动地应变。即在变的过程中努力吸取世界文化中的佳作为我所用,并逐渐优化和巩固自己的特色,而不是像80年代那样丢掉自己的特色。1983年,贺敬之在 《发展新歌剧的几个问题》中,进一步强调了中国歌剧的民族特色与发展道路:
我们歌剧界是不是有些崇洋的思想?有些人只愿意搞外国的东西,缺乏我们的民族自尊心,好像只有外国的东西好,凡是外国的一切都好。本来我们还有一点自己的东西,结果搞来搞去搞得自惭形秽,好像腰杆越来越挺不起来的样子。这是个多年的老问题。过去,我们也有过 “左”的简单化的教训,闭关自守,当然是不对的。但是,这些年来,受某些社会思潮的影响,“崇洋”的思想是存在的,特别表现在音乐方面。这个问题需要很认真地研究。为什么搞我们自己的民族音乐,搞我们自己的民族歌剧的呼声就不响亮、旗帜就模糊起来了呢?……如果我们不坚持民族的东西,没有我们自己的特点,没有我们自己的个性,我们就不能自立于世界之林。①贺敬之:《贺敬之文集》,北京:作家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495-496页。
由此可见,我国歌剧现在面临的主要困境在于竞争优势的缺失以及随之而来的民族特色的减弱。如果说五六十年代的新歌剧以其深刻的现实内容和独特的民族形式而具有扬话剧之长、补戏曲之短的优势的话,现在的歌剧创作则较之于危机之中的话剧和戏曲而言,市场更加低迷。最突出的事实是:对歌剧理论的探讨大多是围绕着改变 “话剧加唱”的形式而进行的,无论是探索以音乐结构歌剧,还是尝试通俗的音乐歌剧 (音乐剧),都是将音乐放在首位。于是,这种现象的形成亦是中国歌剧学研究对象和学科范围逐渐再次缩小至音乐学领域的客观因素之一。
不过,中国歌剧在百年发展的历程中,逐渐在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和西方歌剧艺术形式中进行优化和提炼,逐渐形成并巩固了自己的特色,它与改良戏曲不同:戏曲改良的目的是传承戏曲的原质,而不是让其发生质变。新歌剧却不同,新歌剧是从 “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的进化论观点发展歌剧:不摈弃旧戏曲,也不排斥洋歌剧,而是在中西合璧的基础上创造一种结合时代特点的崭新的歌剧。因而,新歌剧创始之初,就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强烈的社会性与广泛的群众性。
研究对象一旦确定,作为研究工作的第二步将主要是围绕此对象进行的各种史料史实的搜集、辨析和归纳。凡此皆可称为历史性研究。②解玉峰:《百年中国戏剧学刍议》,《文艺理论研究》2006年第3期,第49页。歌剧的历史性研究,此为歌剧学的研究基础。我们所学的歌剧知识,或是从歌剧词典中获得,或是从歌剧相关论述以及歌剧的实践中获得。如1931年,文艺书局出版的 《文学术语词典》对 “歌剧”这一词条做出解释:
歌剧是以声乐与器乐为重要之素,更采用舞蹈、背景、科白等的剧的一种。从十六世纪末发生于意大利,最初的作品是 “Perio,Jacopo” 以 “Rinvccini, Ottavio” 的 诗“Dafne”作的曲。③戴淑清:《文学术语词典》,上海:文艺书局,1931年版,第139页。
此处将 “歌剧”作为西洋的舶来品解释,再如1939年 《现代汉语词典》也将歌剧做了“以音乐组成或配合的剧曲,起于十五世纪末的欧洲”的解释。但如以歌剧学的方法论而言,我们所学的歌剧知识多是从歌剧史入门的。这种歌剧史,应是在一种世界范围内的宏观的歌剧史。反观20世纪初,国人所学的歌剧知识多是从中国学人翻译或著述的国外歌剧史中获取。且以发端的20世纪20年代为例:
1921年,欧阳予倩在 《戏剧》杂志先后刊登译述文章:《法兰西的歌剧》《德国的歌剧》 《俄罗斯之歌剧》以及 《英吉利之歌剧》等;
1923年,傅彦长、吴梦菲相继在 《艺术评论》刊载了 《欧洲的歌剧》 《西洋歌剧发展之梗概》等文;
1925年,张若谷在世界书局出版 《歌剧ABC》一书;
1927年,陈漫在 《晨报副刊》刊载了《西洋歌剧谈略》一文,俞寄凡在商务印书馆出版 《西洋神剧与歌剧》一书;
1928年,李树化在 《中央日报》特刊刊载了 《意德法歌剧谈略》;
1929年,张秀山在 《新乐潮》刊载了《西洋歌剧小史》等文。
可见,随着新文化运动的展开,20世纪初,我国对 “歌剧”的认识受到西方文化和思潮的影响。此时歌剧史家的态度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尽可能还原历史真实的客观主义;一种是采取实践性认识的立场将事实作主观评价的主观主义。主观主义的歌剧史家常常立足于现状,从它的实践性的价值判断出发,评价歌剧的生成与发展。如1928年黄金槐在 《西洋音乐浅说》中对 “歌剧”的介绍:
戏曲而附以音乐者名为歌剧,我国之戏曲亦可称为歌剧之一种。西洋歌剧可分二种:一为正歌剧,全剧终始以音乐贯之,题材亦属于悲剧的。一为喜歌剧,其终曲为团圆之幕,且中途常插以普通之对话。①黄金槐:《西洋音乐浅说》,上海:中华学艺社,1928年版,第71页。
在作者看来,我国的传统戏曲是歌剧的一种,涵盖在歌剧范围之内,这显然是一种基于自身立场和基础之上的主观主义判断。然而,无论主观主义抑或客观主义,歌剧的历史性研究在中国已取得开拓性进展,王光祈的 《西洋音乐与戏剧》、俞寄凡的 《西洋之神剧与歌剧》、胡葵孙的 《歌剧概论》、叶遇春的 《西洋歌剧考略》、徐迟的 《歌剧素描》等皆属历史性著作。但真正以 “中国歌剧”作为研究对象,始于1928年欧阳予倩、陆长康载于 《苏中校刊》上的 《中国音乐与中国歌剧》一文。之后,沈健于1929年刊载于 《交大月刊》上的 《中国歌剧的过去与将来》,舍予于1930年刊载于《上海画报》的 《新歌剧的创造》等,都是从中国歌剧的概念和起源上探本求源。之后,随着20世纪40-60年代以 《白毛女》为代表的 “新歌剧”的兴起以及 “两次歌剧高潮”的出现,相继出版了 《新歌剧问题讨论集》 (1959年)与 《谈歌剧的创作》(1961年)两本论集,并在 《音乐建设文集》中收进不少有关歌剧创作和表演的论文。其中,黄源洛关于 “歌剧应以音乐为主”和马可关于 “在戏曲基础上发展民族歌剧”的主张,均从不同视角关注 “戏剧的音乐性”和 “音乐的戏剧性”命题,对我国民族歌剧的创作实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②居其宏:《中国歌剧音乐剧创作历史与现状研究》,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14年1月版。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对中外歌剧的学术研究进入了一个空前繁荣的阶段,以贺敬之、陈紫、焦杰、刘诗嵘为代表的歌剧理论家,在中外歌剧史论和创作研究方面发表了大量很有价值的文论,如贺敬之于1984年刊载于 《人民音乐》上的 《发展新歌剧的几个问题》以及焦杰于1985年4月2日刊载于 《中国音乐学》的 《歌剧美初探》等文,都为构建我国歌剧理论框架做出了基础性贡献。其后,居其宏的 《歌剧美学论纲》、林华和钱苑的 《歌剧概论》、张筠青的 《歌剧音乐分析》等著作,对西方歌剧艺术的发展历史和艺术特征进行了纵向梳理和理论概括,同时也在不同程度上触及中国歌剧学的若干史论和创作命题。1988年,李刚主编的 《中国歌剧故事集》,将20世纪20年代至80年代近70年上演的民族歌剧的本事进行了搜集整理,并对作家的生平事实、主要成就及歌剧作品的演出版本进行了考释。尤为重要的是,《中国歌剧史》编委会于1993年首次出版歌剧史著作—— 《中国歌剧史》,在歌剧史料史实的搜集方面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这新闻标题倒也拟得合辙押韵,可就是让人看了气短,头晕:一方面,让人感叹“可怜天下父母心”;另一方面,也让人不由自主、不无残酷地想到“守财奴”三个字。
但毋庸置疑的是,我们在欣喜前人取得的成果的同时,也要看清其中的问题和局限,争取在此基础上能使研究更进一步。就中国歌剧学学科建设而言,目前的缺憾主要有三:一是缺少歌剧演出史料的检索工具,二是缺少对歌剧文献,尤其是对近现代2500多种期刊和16000多篇歌剧文献的相关整理与研究;三是缺乏将历史学、哲学、戏剧学、音乐学结合起来的综合体系的建设和研究。除此之外,如以一门完整学科的标准来衡量,百年中国歌剧学存在的问题亦复不少。历史性研究在各类研究中成就最为突出,但歌剧史料史实的挖掘、搜集,还远未达到网罗殆尽这一步,史料史实的排比和利用方面更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将 “中国歌剧学”作为一门学科来考量,站在中国歌剧自身的立场上,建立一套合于其自身实际的理论体系,亦是当代中国歌剧学人最为迫切、也最为空白的研究课题。
中国歌剧学作为一门学科,其基本格局主要是新中国成立后确立起来的,真正意义上的理论研究亦始自此时,但与历史性研究的辉煌成就相比,这一时期的歌剧理论研究略显薄弱。笔者在对中国歌剧文献,尤其是在对晚清至近现代歌剧报刊文献整理的基础上,对中国歌剧学的学科建设方面,有一些不成熟的构想,遂称之为 “刍议”。
新中国成立以来,诸多研究者在歌剧史方面做了大量的史料搜集和研究整理工作,但多侧重于运用历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历史研究常常不自觉地将我国歌剧的创作与表演置身于历史发展的洪流中,因而会过于强调历史事件背后因果律的决定性力量。如通常我们将20世纪20年代黎锦晖的儿童歌舞剧作为我国歌剧的发端,是因为受到新文化运动下西方音乐和外来思潮的影响。但一些偶然、突变的因素未必能够考虑在内。因而,中国歌剧史的建设和完善。不能以一种为满足,需在多种分类的基础上做纵向和横向的交叉研究,方能将各种历史文献和历史事实进行排查整理、网罗殆尽。如一般的歌剧史,由它所依据的主要方法,可以分为社会学的歌剧史、民族学的歌剧史和艺术学的歌剧史等多种分类。但从歌剧艺术的构成要素划分,又可分为歌剧剧本史、歌剧演员史、歌剧音乐史和歌剧剧场史等;再从演出形态和社会功能上划分,又可分为儿童歌剧史、秧歌剧史和新歌剧史等多种分类。此外,歌剧学研究不但需要以歌剧为中心,还需要将围绕在它周围的社会风气、培养它的社会土壤,以及与它有联系的社会诸力量一并收入眼底,方能展示其活力与原貌。①[日]饭冢友一郎著,叶长海译:《戏剧学的构想体系》,《剧艺百家》1985年第3期,第40页。
1.歌剧民族学——歌剧志
研究歌剧的历史,不只需要考察 “何事起于何时”这样的时间性命题,还需要考察“在何处”这一有关地域的问题。历史与地理本身具有相互依存的关系,而歌剧现象尤其因为以国家或社会作为根据地而得以发展,故而歌剧史学家需要将视野伸向广阔的地理学领域。
不可否认,地域文化对于作者的创作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但论题还不仅于此,某种程度上而言,地域文化对于观众的接受活动也会产生影响。音乐在我国歌剧艺术中占有突出性地位。“五四”以后,我国音乐家不满足于在原有板腔的基础上进行 “创腔”的传统作曲方式,开始按照欧洲歌剧那样根据剧词,由自己全部作曲的方式进行音乐创作。但在不同区域呈现出不同的历史发展与演变轨迹。如在上海,1935年,中国早期话剧演员陈大悲率领上海剧院乐剧研究所的学生在上海、南京、杭州、苏州等地演出歌剧 《西施》,它既不同于田汉编剧、聂耳谱曲的 “话剧加唱”式歌剧 《扬子江暴风雨》,又与时人热衷探索的 “新歌剧”有所不同,因其在音乐、舞蹈及戏剧形式上高出当时一般新歌剧一筹,并已初具音乐剧的雏形,因而被称之为 “乐剧”,颇引时人关注;而在延安解放区则呈现出吸收戏曲音乐的某些特点进行歌剧创作的尝试,尤其是大型歌剧 《白毛女》的创作,正是歌剧向民族音乐和传统戏曲学习的典范;与此同时,作曲家黄源洛在山城重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借鉴西洋大歌剧创作手法写作的歌剧 《秋子》,1943年首轮演出便引起轰动。因而,研究不同区域歌剧艺术的演进轨迹,需要深谙作曲家与剧作家所处地域的地域消费文化,又需要熟悉全国歌剧艺术市场发展的大势,唯其如此,才能应对激烈的地方性市场和全国化市场的竞争,凸显其基于历史文献,反观现实问题的创新点。
歌剧生长于其所处的社会风土乡情的土壤里。为了采访中国各地、各民族的歌剧,就不必囿于原来的历史研究的方法,而需要借用民族学或民俗学的方法。民族学划归于人文地理学,早在1957年,费孝通和林耀华在共同撰写的 《中国民族学当前的任务》一文中就提出 “民族学的研究对象是包括一切民族在内的”,“把少数民族和汉族分开来作为两门学科的研究对象是没有根据的”。1980年,林耀华撰文重新讨论当前民族学的对象和任务时,又把开展对汉民族的研究和对世界民族的研究作为迫切的任务,①何俊芳:《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实践》,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第25页。民俗学不问文野,从一国、一社会内的旧习遗俗中探索人类文化的传统;因而,前者向广阔的他方伸展视野,后者把视线深入到我们的内部。二者都细致地采集记述缺乏史料文献的民间传统节日活动和日头传说,并通过比较研究,用以说明史家未及注目的文化的血缘关系。尤其给我们的歌剧学以巨大援助的,是民族艺术或民俗文化的调查报告——歌剧志。②[日]饭冢友一郎著,叶长海译:《戏剧学的构想体系》,《剧艺百家》1985年第3期,第40页。
2.歌剧文献学与歌剧词典学的编纂
歌剧历史研究最重要的工具是歌剧文献。尤其是对早期歌剧的研究,文献尤为重要。我们对于历史的真实较少有直接的经验,通过文献的认识可谓是一种再认识。即文献是过去的精神产物或精神文化的遗存,而歌剧这种非造型艺术是由于文献而得以流传于后世,所以歌剧的演出报道、歌剧服装、歌剧音像乃至歌剧演出剧照等皆为歌剧的文献资料,歌剧文献可以说是歌剧史非常重要的一环。然而,由于是过去的遗产,所以无论哪个国家,作为歌剧文献的演出记录、音乐谱例、歌剧台本、演出评论以及演员传、作者传等,总是散落于各处而缺乏系统有效的整理,如同片片杂木而难聚丛林。因而,歌剧学的建设,需要有专攻文献学的研究人员,对歌剧的各种文献进行系统有效的收集整理,尤其是对 《字林西报》《申报》《汉报》等中英文报刊中的歌剧文献进行整理,并对中国近现代文献中的图片进行的深度挖掘和揭示。在此基础上编纂 《中国歌剧论著总目》,以方便相关研究人员查用。
此外,歌剧辞典作为记载事实的方式,可以将所有歌剧项目收集聚拢,并按大致标准进行分类配列和独立说明。但是,这些分类也只是为说明的方便而作的形式逻辑式的处理,故而有些项目并不能说明其本质。不过,歌剧辞典尤其是 《中国歌剧辞典》的编纂对中国歌剧学学科的建设而言,也具有文献收集和分类整理研究的价值。不仅如此,歌剧辞典的编纂须是在理论性认识和技术性认识之上的结论性解说,因而亦需要研究人员对其进行编纂说明。
历史性研究之外,中国歌剧学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是歌剧理论研究,即主要是从歌剧艺术本体的角度,总结中国歌剧艺术的构成要素、主要类别、本质特征及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既谓之 “理论研究”,其对历史性研究必然具有制约性,理论认识和观念约定了我们进入历史考查时的思维路径,也限定了我们对具体史料史实的取舍和估价,可以摆脱理论支配的 “纯粹的”历史研究可以说是不存在的。所以,假如说历史性研究为中国歌剧学建立的根基和前提,理论研究则是中国歌剧学建立的关键。①解玉峰:《百年中国戏剧学刍议》,《文艺理论研究》2006年第3期,第51页。此外,歌剧作为综合性舞台艺术形式,不可避免地受到实践技术和国家政策等多方面的影响,因而,对歌剧艺术进行实践技术论和政策研究论方面的梳理研究也是非常必要的。具体而言,可以从歌剧理论家和歌剧理论思想两个方面建构。
1.歌剧理论家
20世纪中国歌剧学,即在歌剧文献整理的基础上,通过考镜源流,历史地呈现其百年学术史延续的血脉和趋势。“歌剧学术史”的研究对象即百年中国歌剧理论的学术研究。在歌剧学术史的背景下,鲁迅、欧阳予倩、熊佛西、丰子恺、赵景深、葛一虹、田汉、贺敬之、羊鸣等歌剧研究者成为歌剧学术的研究对象,即这些研究者的研究背景、研究活动、研究成果和研究经验都成为歌剧学的研究对象,甚至这些学者的治学经历和生平撰述也成为了研究对象。简言之,20世纪歌剧学术史,就是学术对自身的发展历程进行反思、分析和研究,从而揭示其发展脉络、发展特性与发展规律。就歌剧理论家的研究而言,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研究歌剧研究者的生平经历以及治学历程。着重考察研究者的人生态度、思想信念和人生境界,以及所处时代与社会的关系。如20世20-30年代的研究者,欧阳予倩、丰子恺、徐迟等,都有海外留学经历;而延安文艺座谈会后的歌剧研究者,增加了许多重视传统文化和民间艺术的研究者,如贺敬之、张庚等。
(2)研究歌剧研究者的治学成就,即研究、评析、总结歌剧研究者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比如田汉的夫人安娥不仅创作了 《孟姜女》 《战地之春》等歌剧作品,而且撰写了 《发芽中的中国歌剧》等颇具理论性和指导性的评论文章,再如作曲家黄源洛不仅创作了歌剧 《秋子》,且撰写了 《歌剧的音乐》《新歌剧应以音乐为主》等多篇学术论文。在研究过程中,需将歌剧研究者置身于宏观的学术发展史背景下进行考察研究。
(3)重视当代歌剧研究者的口述实录(口述史)。当代歌剧学术史还处于动态的发展过程中,不少健在的学者,如贺敬之、羊鸣、黄奇石、居其宏等是亲历者、参与者,从口述史实录中不但可以掌握他们心灵深处的心理动机和内在动力,而且可以了解某些重要的学术活动、重大学术事件的内在原因和深层背景。因此,可采用调查采访的方式对当代学者的学术思想进行深入研究。
2.歌剧理论思想
20世纪中国歌剧理论和评论异常活跃。很多爱好歌剧的文人投身歌剧界,或考述歌剧的历史,或探究歌剧的本体,或品评歌剧的表演,由此出现了大量歌剧理论专著和评论文章。专著如王光祈的 《西洋音乐与戏剧》、俞寄凡的 《西洋之神剧与歌剧》、张若谷的 《歌剧ABC》、胡葵孙的 《歌剧概论》、王余的 《新歌剧创作》、周扬的 《新歌剧》以及张庚的 《秧歌与新歌剧》等。论文有陶钰的 《歌剧简论》、巩思文的 《文坛短评:所谓新歌剧》、黄芝冈的 《漫谈:中国将永没有歌剧》、王泊生的 《中国戏剧之演变与新歌剧之创造》、杜蘅之的 《论歌剧》以及青主的 《歌剧和乐剧》、廖辅叔的 《歌剧的一般形态》《歌剧的起源》《自然主义歌剧的前因后果》等。这些专著和论文,对于今天的歌剧艺术研究,都是不可或缺的珍贵资料。此外,这一时期的理论文章,研究内容包罗万象,对中国歌剧的各个方面均有研究,如歌剧本体论、歌剧功能论、歌剧作法论以及歌剧批评论等,这些歌剧理论闪耀着不同时代与不同背景下的歌剧观念和思想,为建设富有科学性、系统性、理论性的歌剧学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以歌剧作法论为例。歌剧作法论较之技巧论更为广义,歌剧的作法论具体包括剧本的创作论、音乐的作曲论、演员的演技论、导演的执导论以及观众的观剧方法论等。由于歌剧艺术是一种综合性舞台艺术,因而歌剧作法论的几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就剧本创作和音乐创作而言,解剖一些经典剧目,探索出这些经典歌剧构造的方法,以此作为年轻歌剧从业者的参照,这是最基本的要求。除此之外,还需要探究这些经典剧作 “给予观众心理以剧的感铭的戏剧性或剧场性的境界是如何形成的”?①[日]饭冢友一郎著,叶长海译:《戏剧学的构想体系》,《剧艺百家》1985年第3期,第49-50页。即领会经典歌剧之所以成为经典的真髓是作法论的根本。
以歌剧 《白毛女》的创作为例, 《白毛女》的创作经验不仅是基于源于生活的现实性、集体创作的人民性以及 “洋为中用、古为今用”的方向性,还在于创作者在将其变为文字或音符的过程中解决了许多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问题,比如在剧本创作中,演员要以什么情境为背景,在什么时机介入舞蹈动作;诗的台词 (歌词)要怎样调和民间音乐和西洋音乐的特性,如何在创作中为舞台动作预留空间等等,都是歌剧创作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因而能称之为经典并能够传承的剧目一定是经过了不断努力、提高和改进的过程。正如贺敬之在 《<白毛女>的创作与演出》一文中所说:“为了使主题表现得更精确更充分,适合于舞台表现的效力和特点,对原故事进行了相当的改变、补充、修正。”②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集体创作:《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白毛女》,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第213页。
众所周知,歌剧艺术本身不是一个封闭的文化体系,它不仅要在自然条件中发生和成长,更重要的是,它必须在社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在社会关系中实现它的功能和价值。歌剧 《洪湖赤卫队》便是取材于社会生活的现实主义歌剧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形成上,该剧可以说完全是植根于当时的革命烈士事迹,及人民群众对大湖霸张泽候的残酷压迫的斗争史。”③田川,荆蓝:《中国歌剧艺术文集》,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0年10月第1版,第238页。该剧的音乐亦主要采用了湖北当地如天沔县花鼓戏和天门、沔阳、潜江一带的民间音乐素材,因而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浓郁的乡土气息。根据心理学家马斯洛的研究,人类的基本需要可以分为六大类:一、生理需要;二、安全需要;三、归属和爱的需要;四、尊重需要;五、自我实现的需要;六、对美的需要。④弗兰克·戈布尔:《第三思潮:马斯洛心理学》,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39-47页。其中除了第一种生理性的需要之外,其余五种均为心理性需要。就生活在文明社会里的人类而言,生理性需要容易满足,而心理性对人类行为具有更大的影响。而这种心理性需要常常可以通过艺术活动,尤其是群体性活动得到满足。不可忽略的是,20世纪的中国歌剧,尤其是以《白毛女》为代表的民族歌剧是在延安秧歌剧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一种新型的歌剧形式,即音乐化的戏剧形式。秧歌剧最大的特点是热闹性和群众性场面,所以这也是歌剧 《白毛女》给予观众心理以剧的感铭的戏剧性或剧场性境界的重要原因。
此外,以学科的角度来考量,中国歌剧学的内容非常丰富。除对歌剧历史和歌剧理论进行研究和探讨之外,还需对歌剧技法和歌剧评论进行深入挖掘和探究。如此种种,都是中国歌剧学理论体系之要素。如何站在民族歌剧自身的立场上,建立一套合乎于自身的理论体系,是当代歌剧学人最为迫切、也最为重要的研究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