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最多跑一次”组织结构改革研究

2018-07-14 08:20万露巴雅力戈吴丽
神州·上旬刊 2018年7期
关键词:组织结构

万露 巴雅力戈 吴丽

摘要:“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省基于放管服的大背景下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改革初步已取得很大成效,但在资源整合、政务集约、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零跑腿”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本文从“最多跑一次”本质上的不足(组织结构的制约)出发深入探究,提出大部制的组织结构变革来深入“最多跑一次”改革。通过大部制的理论研究和中外大部制改革实践分析,总结并提出了主要从立法、执法、监督三个方面出发坚持行政法制化的大部制改革意见。

关键词:“最多跑一次”;大部制改革;组织结构;行政法制化

1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快推进政府的“放管服”改革,浙江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改革要求,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出“最多跑一次”理念,改革初步取得很大成效。“最多跑一次”初期集中在行政部门间的联动合作,政务集约,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在不改变原有小部制组织结构的基础上改革政府部门勉强能对民众做到一站式服务,但部门间的职能交叉、重复难以从根本上改变。要深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真正做到“零跑腿”,那么在优化组织结构方面仍要砥砺前行。

目前国内外适用较广的行政组织结构有两种,政府机构设置一般有“小部制”(我国多适用该组织结构)与“大部制”两种类型。大部体制是通过机构整合组建大部门而形成的一种政府组织模式。上个世纪初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等理论兴起,以政府职能的变迁和整合为核心,各国积极探索有效的政府管理体制和方法。大部门体制就是应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梳理、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探索。

英国是首个进行大部制改革的国家,自二战后为恢复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福利,行政部门由原来加强管制的状态向提高行政效率服务经济发展,英政府先后对组织结构进行改革。其中改革中以下几点较为突出:第一是科学的职能划分;第二是对行政部门核心职位进行人数限制;第三是为部门改革的计划预留空间;第四是注重信息作用。

而在我国,大部制改革也是行政机构正在探讨实行中的行政组织机构改革方案。大部制改革于2009年已在广东省深圳市、顺德区和广州市推行。如深圳减少党政机关部门,顺德扩权改革大部制等。随后国家进一步加强改革力度,在十九大上国务院改革方案已正式出台。

2大部制理论基础—行政组织法学理论

大部制的本质是政府组织结构改革的一种趋势,就离不开行政组织法的约束和规范。在行政法治化的原则下,大部制和行政组织法互为表里,相辅相成。

2.1大部制改革需要行政组织法的推动和保障

法律作为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运用法律对改革进行推动,不仅使改革符合法治精神,且有助于保障改革的成果。

2.2行政组织法的完善需要通过大部制改革来推动

大部制改革作为行政组织法完善的具体表现形式,只有通过改革进程中显现的优缺点才能反映出行政组织法的完善与否。并且只有通过大部制改革中具体的法制化措施和政府行为才能体现行政组织法中行政法制化的原则。

3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现状分析

3.1改革内容碎片化,缺乏系统性

从浙江省政府的《通知》(1)以及各市的措施來看,改革涉及的内容体系不健全,各市改革方向和内容都不尽相同,虽然是沿着行政审批改革的方向,但改革内容碎片化,缺乏系统性、条理性。

3.2改革法制基础有待加强

改革的法制基础是浙江省政府发布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效力不高且不利于监督管理,难免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而失去效力,从而导致改革的不彻底、不全面,造成部分城市改革只能从浅层整合部门机制,提升行政效率。

3.3现有小部制结构的制约

从浙江省政府发布《通知》中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来看,小部制的组织结构体系存在的“窄职能、多机构”、部门管辖范围小、机构数量大、专业分工细、职能交叉多等问题,阻碍了改革推行的力度和效力,虽然改革现阶段受到了一致好评,但还是无法真正达到改革深层目标。

逐步改变组织结构推行大部制,是改善现状,解决小部制制约的有效途径,是深入改革的有效方式。

4从法制化视角深化“最多跑一次”组织结构改革的路径

大部制的理论和实践分析,对于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可以借鉴以下几点优化行政组织结构。

4.1强化大部制改革的系统性

大部制改革不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立足全局,统筹规划,更是一场长期的攻坚战,针对当前大环境的需要和变化步步为营,一步一个脚印。

4.2夯实大部制改革的法律基础

改革和法律并非天然对立的,法律先行有利于推动改革的进程,更能有效的保护改革的优秀成果。因而法律先行不仅仅可以解决大部制改革中的依法行政依据的问题,更能保障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逐步完善大部制改革。

4.3加强行政法治化进程

随着我国民主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行政法治监督体系也逐步的建立,但目前形成的只是初步的体系。要应对如大部制的组织体制大变革,仍显得力有不殆,难免爆发出一系列的问题,如公民法制观念薄弱,政府决策辅助机构有名无实,行政决策责任难以追究,行政决策监督不力等等。既要进行大部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寻求更好的发展,又不能忽视种种问题,在这种状况下政府更要坚持行政法制化。具体包括完善行政组织法,完善监督体系等。

4.4扩大行政法制化的宣传力度

在这场攻坚战中不仅仅行政人员需要提升法律素养和专业能力水平来应对日益复杂和灵活的问题,更需要扩大法制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民众知法才能守法,依法去履行义务维护权益乃至监督政府的行政。

5结论

“最多跑一次”改革是浙江省基于放管服的大背景下进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的特点构建“四张清单一张网”,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初步取得很大成效,但基于小部制的组织结构劣势制约改革难以深入。与其相对应的大部制改革则在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上有着天然的优势且中外都有着深刻的实践经验,从行政法制化的角度出发对于“最多跑一次”在优化组织结构方面的深入改革有着深入的启示作用。

注释:

(1)《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参考文献:

[1]应松年 行政组织法研究[M]法律出版社 2002

[2]吴传龙 新公共服务理论深圳大部制改革研究及其对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启示[A]山东大学2012.3

[3]刘雪瑞 大部制背景下的行政组织法完善[A]贵州民族大学2014.5

[4]林于靖 大部制改革后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A]广西民族大学2017.5

[5]沈荣华 国外大部制梳理与借鉴[J]中国行政管理2012.8

[6]竺乾威 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组织结构角度的分析[J]中国行政管理2014.4

[7]龚常 曾维和;凌峰我国大部制改革述评[J]政治学研究2008.6

[8]林修果 陈建平新公共服务理论视野下公共哲学的话语指向—种对“新公共服务”的解读[J]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05.10

[9]尹卫国 浙江“最多跑一次”倒逼“放管服”[J]领导决策信息2017.12

[10]张利明 大数据助力“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改革[J]信息化建设2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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