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公立医院税负的影响及探讨

2018-07-13 01:59何媛媛
时代金融 2018年36期
关键词:进项税额营业税税负

何媛媛

(三峡大学,湖北 宜昌 443002)

一、引言

为了降低部分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重复征税的影响,2012年1月,上海率先发起“营改增”的行业试点工作,2016年5月,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这一新举措涵盖了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可以更好的进行增值税的抵扣业务,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了运输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医院作为拥有公益服务性质的事业单位,也会受到营改增这一大环境的影响。

二、营改增对公立医院涉税业务的影响

(一)税率的调整

医院实行营改增这一政策以来,最直观的就是税率的变化。“营改增”以前,医院的部分业务是按照服务业3%或5%的营业税率进行缴税的,“营改增”之后,像进修费收入、临床试验费收入这部分以前按照营业税缴纳的业务都要缴纳增值税,很多大型公立医院都是一般纳税人,适用的是6%的税率,因此可以看出营改增之后很多医院的税费反而会增加。对于年收入不超过500万的医疗单位来说,是采用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来缴纳增值税的,对于这些单位而言,税负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

(二)会计核算的调整

医院的医疗活动收入是免税收入,而闲置的门面租赁、非财政拨款的科研收入等非医疗活动收入需要按规定缴纳相关的税费。“营改增”以前,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应税收入×相关的营业税率,现在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新增“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等科目来分别核算。因此“营改增”后要求医院的财务核算更加细致,对医院的财务人员要求更高。

三、营改增环境下公立医院面临的税费问题

(一)相关业务税负增加

“营改增”以后许多医院都面临部分业务的应纳税额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的问题。如:在不考虑业务所发生的成本和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前提下,“营改增”前,甲医院取得3万元的培训费收入,适用的营业税率为3%,该医院所在市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所采用的税率分别为7%、3%及2%,取得收入时应将3万元的培训费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同时应确认应纳营业税额=30000×3%=900元,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为900×(7%+3%+2%)=108元,扣除这些税金的余额为28992元。“营改增”后,假设培训费收入不变,医院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 6%,此时,应交增值税 =[30000÷(1+6%)]×6%=1698.11,应交税金及附加=1698.11×12%=203.77,扣除这些税金的余额=30000÷(1+6%)-203.77=28098.12,因此能够看出,“营改增”后和“营改增”前相比,由于税率的变化,相关业务的税负增加,结余减少。

(二)增值税发票的取得和管理

医院因为其行业特殊性,很多业务难以取得相关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就不能很好的进行抵扣。根据《医院会计制度》,医院取得的医疗收入是免税收入,而医院作为服务行业多是依赖于医护人员提供的技能和知识,可用来抵扣的税额较少,因此,医院的采购人员在购买所需物质时,尽量获得商品的增值税专票,通过增加进项税额来抵扣销项税额,减轻税负。但像在实习培训过程中发生的资料装订、复印费等成本,提供这些服务的供应商规模较小,达不到开具增值税专票的的资格,通常这些业务的金额较小,作为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一般不愿意专门为此到税务局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票。医院可能因为这些业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未能及时办理认证,会加大医院的财务核算工作量,或者采购人员只是提供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在有些业务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的情况下,由于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票,而不符合抵扣规定,造成不必要的税负。

四、面临“营改增”问题医院的措施

(一)加强新法规的学习

我国的医院多是政府出资创办的公益性医院,医院的工作重点是如何提高医疗水平,提升医院的竞争力。“其他收入”在医院整个财务收支范围内占相对较少的部分,不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但医院的“其他收入”这部分业务是这次“营改增”改革中较为重要的部分,加强税法政策的学习,对变动的计税基础,适用的税率,会计科目等要准确把握,让会计核算更加细化,让医院的会计制度更加完善,为“营改增”改革工作能够更好的的推行打下基础。医院要加强对“营改增”改革变化的学习,进行必要的培训。“营改增”对财务人员专业性要求较高,且不仅要求财务部门加强实施细则的学习,还需要在全院各科室进行宣传,必要时还可以举办座谈会,各部门科室人员在一起学习讨论在执行“营改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让各部门科室了解相关处理方式的变动。认真学习国家的税收法规,了解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纳税筹划,让医院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避税,减轻税负,提升医院竞争力。

(二)加强票据管理

“营改增”后,医院很多业务支出能进行抵扣,前提是要取得能进行抵扣的增值税专票。要求各部门科室的采购人员在采购时获取增值税专票,必要时可采用绩效奖励来对采购人员进行鼓励。采购人员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提供必要的纳税信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成本,尽量选取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抵扣。各部门提供发票的同时还要在规定期限做好发票的认证,并做好发票的保管工作。若发票保管不慎,可能产生丢失、毁损等情况,也尽量避免提供的发票不合规范甚至舞弊的风险,因此财务部门特别是像大型综合公立医院这种业务范围广,工作量较大的医院应专设票据管理岗位,对票据从收取到作废等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加强医院的内部控制。

五、结语

“营改增”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经之路,使产业间实行增值税抵扣链条成为可能。医院虽然在这一背景下可能面临诸多困难,但这同时也是一个机遇,医院要牢牢把握这个机会,加强医院各方面的管理,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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