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变化题材看唐传奇的生命观

2018-07-13 01:23王锐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太原030001
名作欣赏 2018年36期
关键词:唐传奇人性化动物

⊙王锐[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太原 030001]

有唐一代,国势如云,多种社会思潮并行。人们在不同的思潮间穿梭,不断探索寻求适合自己的生命存在形式和价值取向。由于社会的开放程度较高,人们具有很强的自信心。他们肯定普通人生命的价值,高扬生命的自由精神和独立价值。作品一面积极肯定人的欲望的合理性,同时对断人伦、灭人欲给予积极的批判,从而在中国小说史上,完成了人性化主题的确立。

一、对生命自由精神的肯定

自由是对外界束缚的挣脱,不受生命形式、社会环境等约束,在作品中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人与非理性世界的自由交往这一原属统治阶级、特权阶级的权利被打破,普通人与神仙鬼怪的交流在作品中大量出现;二是作品中的人物具有自己的生命支配权。

(一)人与非理性世界之间无间隙的自由共处

中国传统文化将人的世界划分为理性和非理性两个部分。所谓理性世界是指人生活的具有理性认知的社会和自然环境,而非理性则是人对未知世界的想象和崇拜,包括神灵、鬼魂、精怪等在内的具有超能力的意识存在。唐朝以前,人与非理性世界的交往成为统治阶级的特权。在唐传奇作品中,这一特权被打破,主要表现为介质的简化和消失。

第一,介质的简化,使普通人与非理性世界的交流成为可能。

在人对生命漫长的探究中,人和其他生命体的交流始终是特权阶层的权利,巫师、方士充当人与非人的灵异世界的重要中介,担负着人与非人的灵异世界交流的重要桥梁作用。普通人是无法实现这一交流的。在唐传奇中,巫师、方士的神秘法术不再是打开灵异世界大门必不可少的敲门砖,人们可以通过一些人间常见的、信手拈来的物体来作为人与灵异世界交流和沟通的介质。

古镜、衣服等常见的、生活化的必需品,都可以是一个意象和介质。在世界各国的神话传说中,都有这样的故事类型:仙女的衣服被人间男子收起,于是仙女留在尘世与男子结为夫妻,一旦仙女得到衣服,就立即返回天际,离开人间。在这里,衣服成为古代生命观中的一个代码,是完成人到灵异转化的一个重要媒介。在唐传奇作品中,衣服作为灵魂的代码反向得到运用,表现为灵异——人转化的中介,更多地表现在人妖相恋和魂灵类的作品中。比如,《任氏传》任氏死后,郑六“回睹其马,啮草于路隅,衣服悉委于鞍上,履袜犹悬于镫间,若蝉蜕然,唯首饰坠地,余无所见”;《孙恪》中袁氏题诗于壁,“遂裂衣化为老猿,追啸者跃树而去,将抵深山,而复返视”;《离魂记》中的倩娘魂灵返乡,“室中女闻喜而起,饰妆更衣,笑而不语。出与相迎,翕然而合为一体,其衣裳皆重”。

“衣服”是人作为完整的生命个体的灵魂与肉身结合的外在表现和隐性寄托得到了不经意的强调。

第二,介质的取消。如果说早期的传奇还注重介质的作用,在传奇成熟后,介质逐渐被取消了。人与灵异世界的交流,不需要通过媒介,更多地表现为生命个体之间的直接交流和对话,这彻底消除了人与非人生命体的界限。动物精怪隐匿于人间的芸芸众生之中,正如狐女任氏所说:“人间如某之比者非一,公自不识耳,无独怪也。”因此,人神相恋、人妖婚配的故事中,男女主人公的相遇、相爱就像是一个普通的邂逅,在作品中都成为自然而然、随处可遇的事情,对方即使知道其真实身份也能泰然处之。

(二)对生命独立性的肯定

价值观的多元化选择证明了唐代以生命为中心的观念,唐传奇对生命独立价值的肯定表现出与其他时代不同的特点。生命的独立性一方面表现了生命对礼教和外在价值的游离,以及对生命个体存在的肯定,另一方面表现为生命个体对自身具有自由支配权。唐传奇大部分作品中的女性形象,无论是神仙、精怪,还是歌伎,都拥有自己生命的自由支配权,这与众多神话传说有很大反差。魏晋六朝以及宋后的小说中,神仙也没有人身自由,他们受众多的天规戒律限制,一旦违反,必定受到严厉的惩罚,异常严苛,比如织女与王母、白蛇与法海等。而在唐传奇中,织女、后土夫人等形象,拥有独立的生命观念和认知,大胆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不受外界的束缚和限制。女性往往在两性关系中处于主动地位,无论是追求爱情还是为爱情做出牺牲,都是由女性决定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宽松的社会环境决定;另一方面是由于唐代女性本身少了社会责任,更能够体现生命个体的独立性。

二、人性化主题的确立

唐传奇中的生命形式和类型丰富多样,一改六朝志怪的可怖、怪异的特征,从外在到内涵都充满了人性的光辉。从纵向发展来看,在小说发展过程中,人化的主题发展经历了神话时期人的动物化、魏晋六朝时期动物的人形化,到唐传奇中的动物人性化三个阶段。神话时期,人们将命运、福祸与异物尤其是动物联系在一起,将人——出众的人——幻化成各种动物,甚至是人兽同体;六朝志怪小说中,精怪形象在生活中更多地表现了动植物本身的天性,表现在两性关系中动物性多于人性,是有性而无爱;而在唐传奇作品中则更多表现为对动物精怪的人性化加工。

(一)人的欲望得到肯定

在唐传奇作品中,人的主题得到了强化,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对男女钟情采取宽容的态度,有相当大的爱情自由度。作品中的男女主人公大多是私结情好。男女双方有时并不需要语言来表达,甚至只是郊游时讨一碗水(《崔护》),也能达到文士所追求的一见钟情的爱情佳境。女子失贞也不会影响其婚嫁,莺莺被张生抛弃后,两人各自嫁娶。莺莺并未因始乱终弃而被认为有了污点、犯了大错而无法嫁人。第二,再嫁之风。《柳毅传》中,龙女与柳毅历经周折,得遂心愿,终成眷属,对于娶了再嫁之女的柳毅,“金陵之士,莫不健仰”,不仅没有小视,而且充满了羡慕之情。《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规定了离婚的合法性。①这样一个在其他时代不可思议的事情,到了唐代已是非常普遍。第三,贞节观念的淡薄,女性生命追求的自我觉醒。唐传奇中,女性不再是无欲无求的附属物,而是以追求自身幸福的生命个体而存在。《呼延冀》讲了呼延冀赴任,以妻寄居人家,后妻子寄书告诉他已经另嫁少年子,信中说:“君以妾身,弃之如屣……思量薄情,妾又奚守贞洁哉!”大胆自由,不受拘束。

究其原因,有三:第一,从历史纵向的角度看,魏晋南北朝时期民族和文化的充分融合,带来了哲学的兴起。魏晋玄学对儒家文化的改造,为盛唐的开放风气打响了前奏,奠定了基础。第二,与唐代文化开放的大环境有关。唐代儒、释、道并行,尤其是道教明确告诉人们:“古人得道者,生以寿长,声色滋味能久乐之。”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开放的意识形态领域中,建立在儒家禁欲克己基础上的贞节观念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以人性为本的爱情观念带来了全新的道德观、贞节观、伦理观,使唐代爱情文化呈现出丰富多样的色彩。第三,李唐王朝是经历了充分的民族融合后建立起来的政权。李唐皇族有鲜卑血统,并且与突厥关系密切,所以在婚姻上受到了少数民族的影响。突厥婚俗“父兄死,子弟妻其群母及嫂”。朱熹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皇室的倡导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加之妇女广泛地参与社会活动,男女交往接触的机会增加,为两性关系的自由发展提供了可能。即使这样,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这种开放的观念,大部分人还是希望女子贞节的。但这些并没有阻止唐人追求爱情的步伐,唐人依旧在大胆追求奔放的人性。唐传奇作品中的唐人在追求爱情上的勇敢和大胆,让我们看到了她们对封建礼教的积极反抗和蔑视。

(二)强调人物形象在作品中的地位

“唐人小说观念的又一点,是作者们似乎有一种模糊的认识,开始重视人物在作品中的意义。他们开始把视点从故事转向人物。”对人物形象意义的下意识关注,不仅是小说观念的进步,也是作者对人作为生命个体的观照,在创作手法上表现为对人物形象全方位的描写。唐传奇除了用外貌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展现人物形象外,更加注重用细节描写展现人物形象细腻的内心世界。《孙恪》主要描写了袁氏变回古猿的情景,体现了亦猿亦人的特点。袁氏见到了昔日的同伴,“抚二子,咽泣数声”,裂衣化猿而去,“将抵深山,而复返视”。这一细微的动作——最后的回眸,流露出了浓浓的夫妻、母子之情。

(三)精怪形象的人性化加工

唐传奇作品中的生命形象以女性形象为代表,处处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尤其是人妖相恋的爱情加志怪的传奇成就最高,其对动物精怪的人性化加工最为突出,也最具代表性。

作品中的动物精怪已脱离了“兽”的气息,动物转化成的女性形象充满了文人的女性理想,极具人情味。她们温柔善良,与人为善;美丽聪颖,善解人意。狐女任氏之美自不待言,其他精怪亦是美丽夺人,人间罕见;坚贞不屈,恪守妇道。这些精怪不仅在日常生活方面与常人无异,而且还具有贤妇的品质,同时兼有才女的特征。她们不仅通达人情世故,而且感情细腻丰富,已经完全幻化成活生生的人。这些细节充分说明人化已经不仅仅是能幻化人形,拥有人的躯壳,而且是成为一个有人类情感的真正意义上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动物的人化更彻底,更完整。人性化这一质的飞跃表明了在唐代物质文明(农业文明和城市商业文明)高度繁荣的前提下,人与自然的关系已从对抗——试探性地改造——完全进化为人对自然“人性化”的加工。作家对动物意象进行了大胆地加工改造,依我所需,为我所用,使之更符合作者的理想。

综上所述,唐传奇为我们展现了以人为中心的生命画卷。

① 〔唐〕长孙无忌等:《唐律疏议》,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卷十四《户婚律》规定:“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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