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丽堃 桂 丽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生态环境一旦被破坏,我们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先污染,后治理带来的是巨额的治理费用和收效甚微的环境改善,在污染过程中人类的生活越来越糟,由于不干净的水,充满毒气和杂质的空气,以及受污染的动植物,各种各样的疾病爆发,人的生命受到了严重威胁。然而商人逐利的本性似乎大过了生而为人求生的本能,即使明白污染环境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却依然只追逐短期利益。企业不仅是资源的主要消耗者,还是制造污染的一大源头,对于生态环境有着直接的影响,国家要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治理好企业的能耗,排污,绿化等环保问题是关键。本文通过探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了解企业与环境的关系,以期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在生态环境日渐恶劣的形势下,我们有必要重视环境保护与生产发展的平衡问题。
环境会计在我国兴起较晚,近几年也不断有新的观点涌出,故还未形成统一且权威的理论。本文采用肖序对环境会计的定义,环境会计是企业基于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限定,制定环境目标,采用货币和非货币化计量手段,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企业在环境保护,污染防治中的资金运动,并评价内部环境绩效的信息系统①。内容上,环境会计信息主要包括:环境要素的情况、环境对企业的潜在影响和已经造成的影响、企业对环境的潜在影响和已经造成的影响。环境会计信息作为企业反映给社会及政府最直接以及最全面的环境报告,它的披露无疑是必要的,同时也应该是强制性的要求。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通过年度财务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招股说明书等形式进行,少数企业单独发行环境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以企业根据《公司法》,《环境保护法》等单独编制的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通过环保测评的项目、证书以及企业引进的环保设备,取得的成果为主。而企业在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及增加废弃物循环利用等节能减排方面取得的可量化的环境绩效信息,却少有披露。此外,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环境责任意识缺乏,对环境会计披露认识不足,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等问题。
1.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低下。目前,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相对完善,为上市公司对环境信息的披露提供了依据和方向,然而,由于没有会计法规对有关环境因素做出明确规范,上市公司在环境信息披露时,不能有效、完整地表现企业在环保方面所做的工作。大部分企业披露的程度往往根据其自身的特点以及相关会计人员的主观意向各不相同;披露的内容往往通过定性描述来披露,包括企业遵循的环保理念、环境政策、管理目标、环境管理活动及其社会影响等信息。由于缺乏各项数据,表格,图形等的支持,实用性较低,从而导致信息使用者的参考价值降低。
2.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方式缺乏标准。2010年,环境保护部门公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重污染行业,规定这类上市公司应定期披露环境信息,发布年度环境报告,鼓励其他行业披露。虽然规定了重污染企业提交环境报告,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披露形式依然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因此,大部分企业将环境信息列示在公司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或公司网站的角落里,不利于信息使用者查阅,这表明目前环境信息披露受重视较低,企业还未建立环境会计信息意识。此外,虽然畜牧,养殖等其他行业未被列为重污染行业,但这些行业对于环境的影响也很大,因此有必要对其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
3.与环境信息有关的财务会计还不健全。企业建立环境会计的内在动力与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收益息息相关。中国对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奖励通常是通过税收减免和各种补贴来实现的,目前,企业对“三废”治理、环保设备使用、污染防治技术等方面的收入没有作出专项收入确认或环境绩效评价信息披露要求,在大部分上市公司相关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中,找不到因环保工作优秀而获得减免税等奖励性信息;其次,由于《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普遍缺乏对实施“三同时”制度发生的费用单独确认的规定,企业不便直接评估相应的环境保护支出,难以准确控制环境保护成本、监督环境保护责任。
我国有关部门应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完善会计准则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明确披露程度,方式及内容,使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法易于把握,披露出有价值的信息。对于国家重点监测的环保数据,如绿化,排污,降耗等方面应给出具体的数据说明,并对环境信息进行连续的监测与统计,提高企业前后环境报告关联性,便于其纵向比较;对企业的环保投资,实施的环保策略和采取的环保设备是否有效,进行跟踪报告,以便企业评价环保绩效,有关部门准确掌握所披露的环境信息,报告的预期使用者得到有效的信息。
国家应对不同污染程度的上市公司进行划分,根据划分等级制定不同的披露标准。企业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下,结合自身情况,应根据其污染程度,依据所属类别进行必要的环境信息披露,制定统一的环境披露标准格式,鉴于行业类型不同,而披露的内容有所区别,可先统一行业标准,使各同类型企业横向可比。政府及监管部门便能更加准确地比较各同类型企业污染程度,掌握企业的环境保护支出比例,从而更好地制定企业的环境保护目标,一方面可以为不同企业比较环保效率提供数据,借鉴更优的环保模式,另一方面也将使企业自身更好地优化其环保战略,节约环保成本,提高环境绩效。
对于重污染性企业有必要单独设立科目核算的,可以采用专门科目进行核算,一来便于数据统计,整理企业环保战略有关的会计信息,二来确定了统一的会计处理口径,这为编制独立环境报告提供直接数据来源,也为建立企业的环境会计管理系统打下基础,从而有利于降低会计和环境监督部门的人力成本,同时也方便第三方审计人员在对财务报告审计时,针对环境信息同时进行审计。虽然提高了对审计人员的要求,但也是会计发展的必经之路。
注释
①肖序:《环境会计制度构建问题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