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群,陈宇清,寇 婷,王德利,吴荣庆
(1.中国矿业联合会,北京 100029;2.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北京 100086)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业。内地两大证券交易所的开业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另一个发展阶段。为了使我国的证券市场更好地符合市场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内在规律,应不断推进证券的市场化水平。借鉴国外证券市场管理经验,重视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引导,要求上市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是证券管理机构的重要工作。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上字〔1993〕43号,是我国尝试建立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第一个法规文件。2007年1 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令第40号),标志着国内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初步建立。
资本证券市场关于矿产资源储量的信息披露基本处于起步阶段。早期管理办法中,关注的重点为矿业权信息方面的披露。如2008年8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八号:上市公司矿业权的取得、转让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矿业权相关信息披露》,均是重点规范矿业权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随着我国矿业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资本、资源、资产“三资”之间的转换日益频繁,建立一个完善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信息披露规则已经势在必行。规则的制定将有利于保护投资人利益,有利于“三资”之间良性转换和循环,有利于矿业资本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从证监会还是自然资源部,均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2015年9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了新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里面对矿产资源储量方面的信息披露有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亦于2015年12月28日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从事固体矿产资源相关业务》,专门针对固体矿产资源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定。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开展的“国家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项目中,2016年专门增设了《资本市场固体矿产资源储量信息披露规则和管理制度研究》课题。
资本证券市场实际上是一个信息市场,根据著名的“有效资本假设”理论,宏观、微观及上市公司层面的财务信息(包括任何影响金融指标的信息)与证券价格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信息的内容引领着市场资本的流向[1]。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内容与原则,在《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具有明确规定,信息披露的原则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而实质性内容概况起来为影响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内容和原则也正是资本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计算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所依据的准则为会计准则,故矿产资源会计理论的研究是基础。谭旭红[2]指出,我国矿产资源采掘会计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晚,矿产资源资产会计确认问题、矿产资源资产计价(计量)问题以及缺乏统一的矿产资源企业会计准则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本人认为采掘业矿产资源会计准则和理论研究的缺失,也正是资本证券市场上采掘业各项制度如矿产资源储量信息披露制度等全面落后石油天然气的根本原因,没有成熟的矿产资源会计理论研究,矿产资源资产化、矿产资源资产的确认与计价等的研究都是空中楼阁。
采掘业上市公司最主要的资产是矿产资源储量。对于采掘业上市公司,影响金融指标的主要信息为矿产资源储量相关情况,处理好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的披露,可真实、完整、准确地展现采掘业上市公司价值。没有矿产资源储量的对外会计信息,很难满足企业外部报表使用人对企业的正确评价[3]。杨惠贤[4]认为,对于我国采掘业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投资者尤其应该关注储量数据信息的披露,这种披露反映了企业未来的盈利、运营和成长能力。
根据资产评估和矿业权评估实例,一个采掘业上市公司的价值一般包括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房屋类建筑资产、土地使用权、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等(图1)。
图1 采掘业上市公司价值影响因子图
在这些影响价值的因子中,矿业权是决定采掘业上市公司价值的根本。而确定矿业权价值的是附载在矿业权上的矿产资源储量价值。矿产资源储量是矿业企业发展的基础和利润源泉。它不但影响着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等的数目,还决定着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房屋类建筑资产、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由于绝大多数矿山位于偏远山区,井巷工程、设备类资产、房屋类建筑资产、土地使用权等服务对象相对单一,一旦矿山的矿产资源枯竭,这些资产的价值将降到一般山区和偏远山区水平,价值大幅缩水。
以固定资产中的井巷工程价值计算为例。井巷工程是矿山固定资产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般采用成新率进行估算,评估值计算见式(1)[5]。
P=R×Q
(1)
式中:P为井巷工程评估值;R为重置全价;Q为综合成新率。
井巷工程的成新率与其生产能力及可采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计算成新率时,首先按井田范围内的可采储量计算其服务年限,见式(2)[5]。
(2)
式中:Q为综合成新率;T为尚可服务年限;N为统计服务年限;k为修正系数。
金属矿服务年限计算公式见式(3)[6]。
(3)
式中:T为矿山服务年限;Q为可采储量;A为矿山生产能力;ρ为矿石贫化率。
依据式(3),当矿产资源储量枯竭,尚可服务年限则为零,从式(1)和(2)可以得出,综合成新率必然也为零。当综合成新率为零时,无论重置全价是多少,其井巷工程均毫无价值。其他固定资产也大多如此,故矿产资源储量是采掘业上市公司价值的关键性因素。
采掘业上市公司的矿产资源项目有着不同于其他工业项目的特点,矿业权只是矿产资源项目上市的前提条件。矿产资源与矿业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拥有对矿产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与处分权。由于国家作为特殊民事主体,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占有是名义上的占有或称为法律上的占有。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处分权反映为由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对矿产资源的规划权,决定探矿权和采矿权的设定、变更、终止。在国家或者社会公众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国家可以对探矿权、采矿权进行征用。
为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通过实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将其所享有的对矿产资源的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的权利让渡给矿业权人。矿业权人依法获得占有、使用、收益三项权能,而矿业权人对矿产资源的处分权是有条件的,根据《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矿业权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他人。
如上所述,矿产资源与矿业权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矿产资源作为一种资源性资产,它既具有有形资产(矿产)属性,又具有无形资产(矿业权)属性。随着勘查程度的加深,其有形资产(矿产)属性愈来愈明显,而当勘查程度高到足以能够估算出资源储量的时候,其有形资产(矿产)属性就明显地高于无形资产属性。显性的矿产资源是资源性资产,而矿业权虽然也具有财产权的属性,但就其实质来说,它只不过是一种经营许可权,是附属于资源性资产的一种附加权属。矿业权上市融资,其实质是以矿产资源为标的物进行融资。以矿产资源为标的物融资,其信息披露的关注重点是矿产资源本身,而矿业权信息披露的重点,则在于其合规性。
资本证券市场中,对于采掘业上市公司关注的往往是财务报表或是矿产资源的价值,但由于矿产资源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性,导致其无法准确体现在财务报表中,故资本证券市场除了采掘业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还应关注的是矿产资源储量数量的信息,通过各个类别矿产资源储量数量的披露,有助于完全、准确地了解到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我国矿产资源储量数量的形成需经历地勘单位估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矿山设计院开发利用方案和(或)可行性研究、矿业权评估报告储量等5个主要阶段(表1)。
该阶段是整个矿产资源储量形成的根基,关系到矿产资源储量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地勘单位依据勘查合同、设计和地勘标准规范进行勘查工作,完成勘查工作后(地质上通常说“野外工作”)转入室内进行报告编制,报告中单独设有“资源储量估算”章节,通过该报告,可以非常清楚地了解到矿产资源储量的数量,并可以清晰地了解到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过程和依据,至此,矿产资源储量已现雏形。
表1 矿产资源储量5大阶段相关工作、范围及主要相应类型
地勘单位盖章签字完的地质报告,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和用途,但是适用范围非常窄,市场认可度也很低,要获得更大的适用范围和市场认可度,还需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从评审中心专家库中挑选专家组织评审,专业组成包含有地质、水工环、采矿、选矿、经济等,一般采取会审方式,与会专家对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地勘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完成报告修改合格后,评审中心出具评审意见。至此,矿产资源储量已初步成型。
需要强调的是,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和专家的责任问题,评审中心负有报告评审流程、组织是否符合上级管理部门要求,而专家则主要关注报告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如矿体圈连是否合理、地质勘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范、地质工作程度是否符合勘查阶段要求等。对于矿产资源储量的真实性并不承担责任或连带责任,评审中心和专家主要是依据矿业权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承诺书对真实性进行约束和规范。
矿产资源储量经过评审中心的评审合格后,评审中心将评审意见书、地质报告及相关材料交至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经其审核合格后准予备案,并出具“备案证明”。至此,一整套较为完整的材料——地质报告、评审意见书和备案证明已完成,矿产资源储量得到了官方认可,矿业权人可以携带这套材料办理许多事项,如矿证(探矿权证和采矿权证)的延续、变更和办理,矿业权的转让和招、拍、挂,资本市场的融资、银行抵押贷款和IPO上市等。
在此需要注意的是,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中,将资源储量分为三大类——储量、基础储量和资源量,但实际上无论是评审意见书还是备案证明上,最高级别的矿产资源储量是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并没有储量。储量的缺失不利于投资者准确了解企业价值,不符合资本市场的需求。储量是采掘业上市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营成果的主要体现,是公司稳定现金流的重要保障。《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八号:上市公司矿业权的取得、转让公告》中也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在取得或转让矿业权披露资源储量时,应至少披露“可采储量”(即储量)。
矿山设计院利用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及其他资料进行开发利用方案和(或)可行性研究,包含有市场分析、建设方案研究、采矿、选矿及尾矿设施、节能、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我国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中,矿产资源储量由3轴(地质轴、可行性轴和经济轴)组成。至此,矿产资源储量的拼图已完成了地质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两大部分,虽然可行性研究和开发利用方案中包含经济的研究内容,但是一般不会由此而直接得出储量。在此阶段,产生的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相比前三个阶段,并无变化,但此阶段产生了与“储量”非常相关的参数如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贫化率等,对于“储量”的估算至关重要。
矿业权评估师依据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资料,提取出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相应类型可信度系数、设计损失率、采矿回采率、贫化率等重要参数,计算得出评估利用资源储量和设计损失量,再参照式(4)获得评估利用储量[6]。
评估利用储量=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4)
至此,矿产资源储量完全形成。站在资本证券市场的角度,矿产资源储量形成的5大阶段中:第一阶段是基础,关系到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的真实性;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是完善,关系到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的准确性;第四阶段和第五阶段是核心,该两阶段产生了资本市场最为核心的储量,关系到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的完整性。
关于矿产资源储量的特点,前人有较多的研究,主要表现在矿产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利用的不充分性、不确定性、稀缺性和开发利用的共享性等[2,7]。本文从资本市场需求与矿业特点的对接角度出发,分析矿产资源储量的特点。
1) 矿产资源储量的专业性。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众多,专业性强。目前我国将矿产资源分为3大类(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16种类型,每一个类型给定一个编码,每个编码由3个数字组成,每一个数字代表着一个含义,对于一般的投资人来讲弄清这些绝非易事,这仅仅是分类标准的事情,还有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中的图件、表格、矿体外推的合理性等等,均体现了矿产资源储量的专业性。
2) 矿产资源储量的隐蔽性。矿产资源储量深埋地下,需通过相关地质勘查工作进行揭露和评价,最终进行估算而得。估算人员依据的品位数据是整个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的关键,而数据来源于相关地质勘查工作,牵涉到一系列的规范、标准、道德和法律层面的问题,地质勘查工作(如钻探等)布置或施工的不规范、不合格,得出的品位数据就不合格,从而估算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就不合格。如果地质勘查工程或样品造假,得出的品位数据就是虚假的,从而矿产资源储量的数据就失真。
3) 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的不一致性。具体表现在估算数据与实际采出数据的不一致、各种估算方法估算数据的不一致和各个估算人员估算数据的不一致。通过地质工程圈定的矿体并估算的矿产资源储量并不完全可以采出,它受制于采矿技术、采矿损失、保护矿柱、压覆矿产、管理、安全等方面。无论是地质块段法还是地质统计学,矿产资源储量的估算都是建立在对地质情况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地质解译先圈定矿化带或地质模型,而后根据品位数据进行矿体的圈连并估算资源储量,而由于地质解译的多解性,每一位地质专家的看法不尽一致,这直接导致不同的估算人员估算,其资源储量的数据会存在一定范围的偏差。
矿产资源储量的专业性,让广大普通投资者难于上手,矿产资源储量的隐蔽性,给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市场监管人员都出了难题,矿产资源储量的不一致性加剧了投资者和矿业之间的壁垒。矿产资源储量的这些特性对于矿业进入资本市场设置了一定的难度,但是,这并不能说明矿业这个行业不适合进入资本市场,相反,只要站在资本市场的视角抓住矿产资源储量这个本质,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的形成,控制矿产资源储量相对风险,简化矿产资源储量的展现形式,就能建立起矿业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桥梁。
1) 信息决定着资本证券市场的资金走向,而信息披露的实质性内容是影响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方面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原则是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而矿产资源储量信息是采掘业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重要基础依据,是最主要的非财务信息,在信息披露中应引起足够重视。
2) 决定一个采掘业上市公司价值的关键因素是矿产资源储量,其中可采储量是核心,矿业权的上市融资,实质是以矿产资源为标的物的融资,故矿产资源储量是采掘业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可采储量。
3) 矿产资源储量的形成经历了5大阶段,每一阶段都相对应的关系到矿产资源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好矿产资源储量形成的每一阶段工作内容和责任体系,就可以透明和控制矿产资源储量的风险,获得资本市场的信任和理解,建立起矿业与资本的联结,做强做大矿业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