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对赌协议”,是国外“估值调整机制”引入国内后符合国有文化的一种说法,最早出现在欧美资本市场的风险投资、股权并购等资本运作中。本质上是一种期权。
近几年在新三板市场中并不罕见,自2014年至今已有540多家挂牌公司先后披露了有关对赌协议的相关公告。
投融资双方对賭的标的有很多,新三板的挂牌企业中最常见的净利润指标,拟上市公司可以对赌几年内公司上市情况,同时其他常见的对赌标的还包括企业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EBITDA等。
和所有事物一样,对赌协议本身也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有效地保护投资方的利益,又可以对融资方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然而,有些企业为了获取高估值的融资与投资方签订了不切实际的对赌目标,反而放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把企业推向了困境。
如今,不少在挂牌前后通过对赌获取融资的新三板企业,对赌协议也已经到期。由于经营业绩的差异,造成“几家欢喜几家愁”,达标的企业与对赌方皆大欢喜,也有不少企业在对赌协议中败走麦城。对于对赌失败者,有的按照协议履行了承诺,有的由此产生纠纷,不完全统计,从今年4月至今至少已经有10家企业因对赌协议对簿公堂。
本期封面故事,让我们走近“对赌”,一睹这柄“双刃剑”所舞出的刀光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