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是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如何科学评价干部的工作能力,关系到干部队伍建设。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需要精确的分析干部能力考核结果的反馈情况,从而对干部能力做出科学判断。为保证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的有效性,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需要坚持科学性、全面性和政策导向性。
【关键词】 能力考核结果评定 含义 作用 原则
能力考核是干部任命的重要依据,而对考核结果的评定则是对干部能力的全面检视,从而为优秀干部人才的择取提供标准。因此,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及其运用,是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择天下英才而用之”前提。
一、干部能力考核結果评定含义
评定是根据前期考核所反馈的结果,按照科学的方法、严格的标准、程序化的操作对干部的能力进行的有效的综合分析的过程。它由标准、方法、指标、评语组成,是干部能力考核制度的重要环节。这一环节需要精确的分析干部能力考核结果的反馈情况,客观合理的对干部的能力属性做出评价。
评定是一个分析和综合的过程。分析是对构成干部能力的各项行为指标,如应急能力,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等进行的评判考察,而精准的分析则有赖于建立一个多维度体系,从而避免仅凭着某一能力的片面性以及主性;综合则是对各项能力指标的总体把握,对干部能力得出一个全面评价。无论是分析还是综合,都以科学的方法为前提,这主要是指在操作过程中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在形成报告过程中要多群体、多主体参与。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
评定所得出的报告是人事组织部门得意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教育培训、人事变动、奖励惩罚等)的主要依据。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我国干部考核制度的逐渐完善,干部能力结果评定也逐渐由边缘走向核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干部能力考核评定是对组织工作和人才工作的完善的有力保障。2014年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指出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通过对干部能力的定性描述、区分描述,通过对干部能力的反馈,通过对干部能力的未来发展做引导性的工作等一系列功能为干部工作的有效开展和进行提供了技术性的支持。
二、干部能力评定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考核制度和组织人事工作的必要环节
干部能力考核机制是一个复杂性、系统性的机制,要保证干部能力考核机制的科学性,就必须保证干部能力考查的每一环节都有效、有序。作为干部能力考核过程的“收工”环节,结果的评定和评价是否合理、是否客观、是否科学直接决定着考核机制能能否有效的发挥作用,考核工作能否有序的进行后续的开展。
《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规定综合评价是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方法之一。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照自测评内容设置测评项目,并进行总体评价。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可以适当设置具有部门或者岗位特点的测评项目。规定明确了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应当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实绩突出的干部应当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搞形式主义的应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实行组织调整。考评对干部人事工作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总之,考核结果评定的科学与否决定着干部能力考核机制质量的好坏,一个合理、客观、公正的结果评定,能够帮助各级人事组织部门对干部能力进行正确的识别和评鉴,为今后干部能力的培训、干部的升迁提供基本的客观依据。
(2)结果评定的运用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能力考核是干部能力的“考试”,干部能力考核结果的评定是考试的“分数”,通过“分数”评定干部,最终参考“分数”选拔出能力高的“考生”,能够以能力促使干部“成长成才”,提升干部的干事能力,激发干部的干事动力。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的运用是对能力高、素质高的干部的鼓励,是对“分数低”,能力不足、素质不高、作风不正的干部的教育和警示。考评具有区分度,对干部能力等级的评定规定了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对干部无形之中是个约束,有利于干部自我管理和约束,有利于干部的优胜劣汰。
干部能力结果评定的运用能够保证我国干部队伍能力的不断提升,尤其是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基本方面结果的评定,保证了干部队伍的先进性、战斗性和纯洁性。通过结果评定的反馈,可以及时调整干部队伍建设,有目的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有针对的提升干部的能力,从而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干部队伍。
三、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的原则
《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指出,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方法和程序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在此基础上,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指出,要改进方法,提高考核工作水平。试行多层面考核,扩大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的范围,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氛围,对测评结果要客观对待,具体分析,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不能简单地以票以分决定考核等次。实行分类量化考核,增强考核科学性、准确性。完善考核要素指标体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索分类量化考核方法。增设考核等次的可操作性,使考核结果更具警示作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指出考核的方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力戒形式主义。
此外,由于干部能力具有非物质性、抽象性的特征,加上对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具有技术上的复杂性,操作上的人为性等因素,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必须按照一定的评定原则以使结果评定的误差减少到可控范围,保证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的公正公平、有效客观。
基于此,考核者应尽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1)科学性
干部能力考核评定的科学性是指在评定中要避免主观随意,避免抽象片面,做到科学规范,标准规范。科学性的评定原则要贯彻干部能力评定的每一个过程。
首先是要尊重规律。规律是事物之间的必然联系和事物的本质要求,规定着事物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过程。干部的成长,干部能力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同时干部能力在不同岗位会有不会的展现,干部能力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表现,总之干部能力会因岗而异、因时而异、因境而异、因人而异,因此为客观评价干部能力,做到人尽其才,必须用科学的评价体系对干部能力进行客观评估。在此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和遵循岗位的发展规律、干部任用规律、干部成长规律、社会发展规律、组织需要规律,按规律评定,确保评定的客观有效性。
其次,要注重考评的技术性。考核制度现代化的标志就是考评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操作技术的增加有效避免了考评制度中的人为因素的存在,避免了误差,提高了考评的效率,确保了考评的信度和效度,保证了干部能力考评精细化、精确化、精准化,使干部能力考评更有说服力,这也反过来促进了干部能力考评的作用提升。考核者应该具备一定的考评技术,学习规定的技术、方法、规则、流程,以保证评定工作的有效开展,避免考评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主观臆断性。在考评过程中,适当的技术操作例如定量和定性结合、根据职位需要赋予能力因素权重、自评和他评、多主体参与评价等技术方法能够保证对干部能力的客观判断。
最后要注重考评的区分度。对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进行档次的区分,能够对干部能力有一个清晰的辨识。传统的考评方式习惯于用语表达的模糊性,往往会导致评价的老好人现象发生,不利于干部的成长,不符合现代考评规律和目的。增加考评的区分度,对干部的各级能力指标有一个明确的区分和严格的界定,有利于用简洁的术语清晰的指出干部能力的优势和不足。此外,区分度的划分结合一定的技术能够避免个人的主观臆断,对干部能力做出合理评价。
(2)全面性
干部能力考核是对多组干部能力要素考核基础之上的综合评定。干部能力评定的对象是干部能力的多种属性,包括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创新力等,其中各能力又会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设置二级能力指标,例如工作能力又会分解为决策的能力、表达的能力、处理应急事变的能力、业务能力等。所有的能力构成了干部能力的全貌,不可单独从某一能力入手判断干部能力的全貌。中组部2013年印发了《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20字好干部标准”,从德行、实绩、作风等维度全面综合评价识别好干部。
全面性首先要主体评价的全面性。在考评过程中,参与评定的主体要全面,上级、下级、同级、群众、自我等要多角度的参与考核评定。一般情况下,上级最了解干部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绩效,最了解干部的沟通能力、领会能力、执行能力;下级最了解干部的领导能力、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同级最了解干部的协调能力,同时会从侧面对干部能力进行客观、准确的观察;被评价者个人最了解自己能力的优势和劣势;群众对了解干部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为了保证考核评定的客观和公正,对不同的评价主体应该根据职位的要求赋予不同的打分权重指标,以防止分数的简单叠加。实践证明,多主体的考核评定模式最有效,能保证干部能力考核的全面真实有效,避免单一考核主体存在的片面性和人为性。此外,赋予多主体考核权,实际上就是赋予多主体对干部的监督权,使干部始终处于监督之中。
全面性还指技术的全面,这包括定性和定量、自我评价和他评、综合考评和专项属性考评等相结合。技术的全面性能够减少考评的主观因素,保证考评结果的精准可靠,区分度更高,结果更合理。当然,评定工作的目的在于反映和运用,复杂的结果评价不利于组织人事部门的参考,也不利于参评者的把握和操作者的有效开展,因此全面性的技术应该适度、简便而有效。
(3)坚持政策导向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方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河四海原则、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这“四个坚持”是进行干部能力考核结果评定的基本准则。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组织人事工作应该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支撑,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制度,完善人才评价制度,在相关考核中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在对干部能力的考核结果进行评定的时候要贯彻“四个坚持”,注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相关文件精神,树立正确的考评观,把政治品德和理想信念作为评定的第一原则,把绩效评定作为评定的重要方面,在权重和等级划分上对这一原则进行运用,对干部的德才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从而树立良好的考核评定导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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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其绪主编:《微观人才学概论》,党建读物出版社,2013年。
[3] 李广存:《干部考核》,党建读物出版社,2009年。
[4] 肖鸣政:《国家公务员考评教程》,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5年。
作者简介:王森垚(1988年3月-),男,汉族,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方向:科学社会主义。单位: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北京市海淀区大有庄100号南院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