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辉
摘 要:通过收集尤溪县杉木生产经营相关技术经济指标,结合杉木蓄积生长预测模型,运用净现值法计算不同收益率时有无造林补助政策条件下的杉木净现值,开展了造林补助政策对杉木人工林经营效益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在相同收益率时,造林补助政策较非补助政策的收益有明显的增加,且随着收益率的提高,造林补助政策将使杉木经营收益净现值得以大幅度提高,并有利于提高其经营抗风险能力,延长经营周期,促进林农对杉木人工林的营造积极性,从而可以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杉木人工林;成本法;净现值;收益率;林龄;造林补助
中图分类号 S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11-0087-03
Abstract:Through collecting the relevant technical and economic indicators of the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Chinese fir in Youxi County,combining with the prediction model of Chinese fir stock growth,using the net present value method to calculate the net present value of Chinese fir with or without afforestation subsidy policy at different rates of return,and analyzing the impact of operating efficiency. The results show that at the same rate of return,the afforestation subsidy policy has a significant gain over the non-subsidy policy,and with the increase in the yield,the afforestation subsidy policy will result in a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the net cash income from the fir industry,which is beneficial to the business operation. Improve its business risk-resistance ability,prolong business cycle,promote the enthusiasm of forest farmers for afforestation of Chinese fir plantations,and obtain good economic benefits.
Key words:Chinese fir plantation;Cost method;Net present value;Rate of return;Age of forest;Forestation grants
杉木人工林是福建省分布最為广泛的人工林,经营者在经营杉木人工林时,其经营效益的好坏和经营风险的大小是森林经营者重点关注的问题。由于林业经营周期长外部性、弱质性等特性,严重影响了经营者经营林木的积极性[1-2]],为此中政与地方联合出台了造林补助政策,通过造林补助政策来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经营森林资源。然而,目前多数经营者并不了解造林补助政策对杉木人工林经营效益究竟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为此,本文拟以尤溪县的杉木人工林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林木生长预测模型,预估杉木生长蓄积量,运用净现值法计算杉木净现值,分析造林补助政策对杉木人工林经营效益的影响,从而为杉木人工林的经营提供参考。
1 研究区概况
研究区地处的福建省尤溪县(E117°48′30"~118°40,N25°50′36"~26°26′30"),为我国南方重点的林业产业中心之一,总土地面积为34.2万hm2,森林覆盖率为73.5%。森林以人工林和天然次生林为主要类型,人工林大比重大于天然次生林。气候类型属中亚热带季风性,降雨量丰富,年均降雨量1650mm,年均气温19.3℃,最高温和最低温分别为40.2℃、-7.6℃。
2 数据收集与研究方法
研究数据和经济指标主要参照尤溪主要林业企业、尤溪国有林场及周边县市集体林造林的社会平均发生额来确定。
2.1 营林生产成本 根据中央财政与福建省造林补助政策,其补助标准为:采伐迹地造林补助为3000元/hm2。根据尤溪县各林业企业综合平均,其杉木营林生产成本主要为:第1年造林加幼抚林抚育营林成本为12750元/hm2,第2年幼林抚育营林成本为4200元/hm2,第3年幼林抚育营林成本为3300元/hm2,在享受造林抚育补助政策后第1年造林加幼林抚育营林成本为9750元/hm2。自第4年起,幼龄林年管护成本为120元/hm2。
2.2 木材价格 综合尤溪县林业企业及国有林场木材市场平均销售价为基础,参考其周边县市木材销售情况综合确定,杉原木销售价为1250元/m3、杉小径为1050元/m3。
2.3 木材经营成本 伐区设计费:按蓄积10元/m3;检尺费:20元/m3(薪材不计);直接采伐成本主伐:杉木160元/m3;道路维护及短途集运材成本:50元/m3;管理费(含销售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销售价的10.5%。
2.4 木材生产利润段 杉木生产利润段按直接采伐成本的15%计提。
2.5 出材率 杉木出材率则按待评估山场成熟林林木的平均胸径以及当地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为70%,其中杉原木为21%,杉小径材为49%。
2.6 森林经营收益率及林龄的设定 为了便于分析,投资收益率从5%开始为起点,10%为终点,以1%的间隔来设定[3-5],林龄则以经济成熟的需要来分别设为16、21、26、31、36年。根据以上的设定,分别计算不同林龄,不同收益率的营林成本和净现值。
2.7 杉木蓄积生长预测模型 根据福建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中的杉木林分生长指标表,运用RICHARDS方程拟合杉木人工林蓄积生长预测模型,其结果如下:
杉木:V=304.7148×(1-e-0.1263545t)5.293045
式中:v—蓄积;t—林龄。
3 经营效益净现值分析法
净现值是指贴现率由森林经营投资项目的风险规模确定,以确定未来现金纯收入与营林成本现金支出的差值,因此NPV越大,说明经营方案越优,该项目可执行[6-7]。其计算公式如下:
[NPV=i=0n(Ri-Ci)×1(1+p)n]
式中:NPV:营林净现值;
Ri:第i年营林木材纯收入;
Ci:第i年营林成本支出;
P:收益率;
n:林龄。
净现值法评价杉木人工林采伐最佳效益的标准为:(1)当净现值大于0时,说明投资项目能获得收益,该项目可执行;(2)当净现值小于0時,说明该投资项目继续经营则无法获得收益,该项目不可继续执行;(3)当净现值等于0时,此为项目经营临界值,该项目不盈不亏,不再继续经营。
4 造林补助政策对杉木人工林经营效益的影响分析
利用上述净现值计算公式,使用Excel分别计算出不同林龄不同收益率的净现值,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有无造林补助政策对于经营者的收益净现值影响较为明显,当收益率为5%时,无论有无造林补助,其收益最大净现值均出现在26年,有造林补助政策的杉木人工林净现值(59220元/hm2)较无补助(48555元/hm2)的提高了约18.9%。而随着收益率的提高,其收益净现值提高的幅度更为明显,达到7%时,其收益最大净现值均出现在21年,有补助的(30150元/hm2)较无补助的(17730元/hm2)净现值提高了70%。同时,随着收益率的提高,其出现最大净现值的年龄逐步提前,当收益率为5%时,无论有无造林补助,其收益最大净现值均出现在26年,当收益率达到8%时,无补助政策的杉木人工林收益最大净现值出现在16年,而有补助政策的杉木人工林最大净现值仍可达到21年。根据福建省目前对于杉木人工林最小主伐年龄为不低于16年的规定,如收益率进一步提高,无补助政策的杉木人工林将不再适宜经营,而有补助政策的杉木人工林则仍可继续经营。由此可见,在现行经营中造林补助政策将使杉木人工林净现值呈现大幅度增长,造林补助政策使森林经营者经营杉木中、小径材的影响明显,造林补助政策有利于经营者适当延长经营周期,以获取材质更为良好的木材进而获益。
5 结论与讨论
5.1 结论 (1)目前福建省杉木中小径材主伐最低年龄分别为26年(中径材经营模式)与16年(集约小径材经营模式),研究分析结果表明,当经营的投资期望值较低(此时投资收益率较低)时,无论有无造林补助,目前尤溪县的杉木中小径材经营均能获得良好的经营收益,造林补助将使经营获得较无补助提高18.9%以上的收益增值,造林补助政策对于经营者的收益影响明显。(2)通过对不同收益率的有无造林补助的净现值分析则表明,随着经营者投资期望值提高,经营者可承受的经营周期将发生变化,当投资收益率达到8%以上时,有造林补助的杉木人工林经营周期是明显要高于无补助政策的,当达到9%时,无造林补助的杉木人工林经营者即使按最低16年的主伐年龄经营,其经营也将是亏损的,而有造林补助的经营者仍有微利,进一步说明了造林补助政策将有利于提高杉木人工林经营者的风险抵抗能力。
5.2 讨论 (1)研究中运用净现值法来确定净现值最佳收益值时,未包含抚育间伐收益,是由于所限于抚育间伐资料不足,因而本文没有考虑间伐收益,以现有的抚育间伐收益相关政策,如考虑间伐收益,则将提高杉木中、小径材的净现值,有利于延长杉木人工林经营周期。因此建议经营者应当重视抚育间伐对于森林经营的影响。
(2)根据目前的营造林补贴政策,除了造林补贴外,实际上还有森林抚育补贴,主要用于除未成林造林地之外的中幼林抚育,而与传统经营相比较,除抚育间伐外经营者多数的营造林投入均发生在未成林造林阶段,由于研究中亦未考虑抚育间伐,故在研究中未将森林抚育补贴考虑在内,可以预见,如考虑森林抚育补助政策,则经营的抚育间伐成本将进一步下降则抚育间伐收益将一步提高,或者通过森林抚育补助也将有助于林分质量的提高,则经营者的未来净现值收益也将相应提高,经营者的经营风险承受能力也将得以提高。(3)虽然受地区数据资料收集局限性影响,不同区域的杉木人工林经营技术经济指标会发生变化,使其结果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但结果在一定程度表明造林补助政策对杉木中径材、小径材经营效益影响趋势。建议国家或省区进一步完善森林营造林补助政策的实施,例如将森林抚育补贴应用于未成林造林地的抚育中等,将有利于促进南方集体林区经营者的营造林积极性,实现林农经营的增值增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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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