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珍
有关图书馆,有关个人,也算是一段悲欢史,该从何处说起呢—这样的开头,大有“不道别来愁几许,相逢更忍从头诉”的意味,但其实当然是恩多于怨,乐多于愁。比如自己的第二本书的书名,经常会被人念成“我们夜里在图书馆谈恋爱”,但私心却不以为忤,只觉错得有趣,错得妙哉。倘若有可能,还真恨不能……
当然不是在图书馆里谈恋爱。而是和图书馆先生本人“谈恋爱”。
妈妈还记得我第一次去深圳市立图书馆时惊讶万分的样子。
那时已举家南迁—从湖南移民至深圳—她要找新的工作需要参加职称考试,因此每个周末都要去图书馆复习。十二岁的我跟她一起去了那里才知道:以前去过的中学图书馆是何等简陋。
阿根廷最著名的图书管理员博尔赫斯说过的最著名的话,无关镜子、迷宫和交叉小径的花园,而是这一句:“如果有天堂,大概就是图书馆的模样。”诚如是言,那么深圳市图书馆,则无疑是少年时代的我见过的真正的天堂。
初到大都会的我忍不住给留在湖南小城的旧日好友写信炫耀:这里不光有无数版本的《红楼梦》,还有《红楼梦遗》和《红楼梦补》!过了整整一个月后,好友才淡淡回信说:那你就替我们多看些书吧。
这才意识到可能伤害了旧友感情的迟钝的我,已经幸或不幸地在图书馆里发现言情专架,从此弃红楼于不顾,从岑凯伦、琼瑶一气看到亦舒、梁凤仪乃至于著名集体写作团伙“雪米莉”。直到大半个暑假过去,熟谙所有港台言情套路才罢手。紧接着,又发现了金庸、古龙、苏童、陈丹燕,明清艳情小说,《青鸟》和《骑鹅旅行记》,等等。
高雅和滥俗在同一个图书馆里和光同尘。也就是说,安然共享同一个“天堂”。
刚转学去深圳的我时常逃学。理由很简单,就是迷路。
那条下车后穿过私立医院去学校的小路真的走过若干次了,也许是因为岔路太多,还是很容易迷失—也有可能就是自己潜意识里故意的—等终归正途时,往往已经迟到了,而迟到就势必会被罚站。每当此时,我就果断地决定逃学—反正上课也没有什么意思。
也怨不得老师总罚我站。那年我刚上初二,正是惨绿少年的年纪。觉得没意思就想逃,可是逃到哪里去呢,深圳这么大这么冷淡,我并不知道。
终于有一次,班主任忍不住给我妈妈打了电话。妈妈挂断后便直奔市图书馆,果然在文学阅览室里把我抓了个正着:无处可去的我,果然站在书架前消磨光阴,和刚刚度过的那个暑假的大多数时间一样。
那天妈妈的表现着实古怪。在深圳十月依然灼人的正午骄阳下,领着我往学校一路疾走,纹丝不笑,直吓得我心胆俱裂。到学校已过饭点,又在外面的小饭馆要了两份盒饭,吃饭全程同样板着脸一言不发。吃完差不多已到了上课时间,才说:你快去上课。不许再逃。
我灰溜溜地走了,一下午都在忐忑,不知回家后会受到怎样的可怕惩罚—然而,那天晚上并没有。此后很多天,都没有。
过了好几年之后,妈妈才告诉我,其实她那天一直在拼命忍笑—一个逃学都逃往图书馆的小孩,能坏到哪里去?可又不能笑。一笑,就没法教了,万一以后再逃学怎么办?
另一个关于图书馆的记忆,是常在图书馆里遇到变态—是的,图书馆里并不只有爱书人,还有耽于幻想的骚扰者。
十三岁以前,大概这辈子能遇到的流氓差不多都碰上过了。豆蔻年华,看似懵懂,正是下手的好时机。在图书馆的开架阅览室里看书,脖颈处偶尔感到异样灼热—猛一回头,总能看到一张慌乱潮红的人脸。便如惊鹿般逃开,但还是舍不得放下手中的书。倘若来者再反复逼近,只得放下书快速逃离。有一次受惊吓太遽,在这个尚且陌生的海滨城市的大街上发足狂奔,犹如奋力逃离身为一个少女的危险夙命。
而记忆中狂奔不已的画面里,大街上的夕阳总是惨淡灰黄,而公交车站则像永远也抵达不了的、足以自保的成年时光。
过了那段危险期,日后再在图书馆遇到搭讪者,早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就读研究生时期,有一次在阅览室自习,不知为何总感觉对面有两支小火炬灼热地投向我。终于,一张纸条啪地按在书上。我眼皮都不抬,當即收拾东西起身。还没走过长廊,空荡荡的楼道里脚步声越来越近:同学!
我回头看那人,他比我想象中更从容:同学,可不可以要你的电话号码?
彼时我早非惊惶如雀的十三岁女孩,正色道:同学,你不觉得在图书馆这样影响别人学习不好?
他似乎吃了一惊。
过了几年,某个冬夜又在国家图书馆遭遇搭讪者,已经不再那么可笑地大义凛然。搭讪者同样是看我离开阅览室,一路追出,在万家灯火次第亮起的中关村大街上大喊:你—读—几—年—级—了?
我想了想,还是平静地回头:已经工作了。
那个中年男人“噢”一声,听不出失望还是别的:你看上去很年轻。
我忍住了没说“谢谢”。
问话熟极而流,也不知道重复了几百上千次:请问,我有这个荣幸可以认识你吗?
并没有。我同样礼貌地回答。
也许是长大后渐渐就理解了,在图书馆搭讪成年女子的人和猥亵狂不同,多数还是耽于幻想的多情种子。这样一想,让我多少原谅了这些搭讪者们。后来偶然看到门罗的《忘情》,书中阅览室的读者爱上图书管理员的套路,竟和我记忆中的几幕如出一辙—
但就在她的图书馆办公桌上,差不多几周前一个周六的晚上,最后一位读者离开后,她在锁门关灯之际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去海外之前就订婚了。没有写名字,无论他的还是她的。还有她的照片,半边压在吸墨台下。
那天晚上他就在图书馆。正是她最忙的时候。她时不时得起身帮读者找书,整理报纸,忙着给图书上架。他就在这儿,跟她共处一室,看着她,还悄悄留言,自始至终却不曾介绍自己。
更著名一点的案例,则是日本电影《情书》,那两位同样叫藤井树的男孩和女孩。
习惯在图书馆里追逐女孩的男人们,在书与书的空档处茫然四顾,幻想颜如玉从天而降。是读书给他们制造的幻觉,抑或被某种可耻的孤独感驱使,能接近最大数量陌生女性的唯一可能,也就只有在这全然免费的“天堂”。个人经验,书店、剧场、电影院以及图书馆,痴汉最多;商场和银行里则几乎没有,那些高效、冰冷和信守商业准则的场所,不大容易发生这么效率低下又古老的情事。
还有一些时候,不一定要自己去图书馆,也可以委托他人借书。
表妹家比我家来深圳要早好几年,她家里缴了择校费让她进了市重点,据说该校有全市数一数二的校图书馆,比我插班的普通中学的图书馆规模大得多。我有次随她混进去借了本港版《唐伯虎诗词歌赋全集》,至今还可以将里面的艳词倒背如流:
牡丹含露真珠颗,美人折向庭前过。含笑问檀郎,花强妾貌强?檀郎故相恼,须道花枝好。一向发娇嗔,碎挼花打人。
据说这首《菩萨蛮》是唐代无名氏所作,也不知道怎么窜入唐寅的集子。唯一记得的就是这本书差点遭遇不测。事发于某节语文课,我刚把书拿出来看不久,语文老师突然过来轻敲桌子,让我去他办公室帮他拿一本书。我赶紧把书藏在书桌抽屉里,起身就走。回来后发现整个班气氛都很异样。下课后才知道,我刚起身离开教室,语文老师就把我抽屉里的书拖出来向全班展示,一面说:你们看看人家在看什么书!竖版,还是繁体……
那是一个说不清楚到底是称职还是不称职的老师。同学都叫他老鬼,他看上去很严厉,会罚迟到的女生在操场上跑五圈。当时学校不允许女生蓄长刘海,中考前夕他会拿自己的刮胡刀剃掉人家的长刘海(几乎所有女生都为此露出难以忍受的表情)。他会在上课时把“干涸”念成“干固”,引得我这样的二愣子学生忍不住举手站起来说:老师你念错了字—端的是书生意气,挥斥方遒。而老师到底是什么反应,我却完全忘记了。
但我其实一直没忘记那个细节,他从我抽屉里拿出书向大家展示,又在我回来前迅速放回—虽然并没有真的看到那幕。就是这行为的出人意表,让我猜想他也许并不真的像表面上那样讨厌我。不光因为是唐寅,是繁体字,是竖版。
也许更多的,只是人到中年的渐渐吃力,面对年少轻狂的学生不知所措。同时又对这无知无畏不由得不退避三舍,并感到某种怅惘。
人生忽如寄。当我开始懂得这点时,早已过去很多年了,也几乎到了和那个老师差不多的年纪。一生再也没有机会问这个被称为老鬼的语文老师当年到底怎么想的,被一个十三岁的女孩指出自己念错字,以及发现她上自己的课时却在看繁体字的古籍?
这就是和图书馆里借来的书有关的故事。
此外中学时代还读过什么印象深刻的书?高二那段时间,不求甚解地读完张爱玲的《海上花开》《海上花落》《红楼梦魇》,还有她编译的《爱默生文集》。也忙里偷闲地看完金庸的《白马啸西风》。
一直喜欢金庸的单行本更多于几部多卷本,《连城诀》居首,其次便是《白马啸西风》,这些固非宏伟的短制,却往往也有大部头没有的单纯动人。前者的主人公丁典让我知道这世界上有绿菊花叫“春水绿波”和“绿玉如意”,而《白马啸西风》李文秀的一番话,更让十六岁的我心向往之。
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也是從那时候我开始确信:某种意味上来说,求知欲之大,正是不可餍足的爱欲本身。
是否也是因为和图书馆的前缘太深,后来我终于也变成一个以有限之力(编书以及写书)增加图书馆馆藏的人?
离开学校之后,有两年住在单位宿舍也即朝内大街一六六号院子里。那是进入出版社工作的第一年,犹如掉进米仓的老鼠,看了无数的本社旧书。那一年,几乎没有时间再去什么图书馆。
后来搬家至西城区。上班距离变长,离国家图书馆的直线距离反而拉近。加之开始在馆内的舞蹈班学习弗拉明戈,每次周四下班后等跳舞课开始的时间,正好可以去文学阅览室扎扎实实看一个半小时书。那一年迷恋推理,就在那许多周四的傍晚,看完不计其数的本格推理小说……也和当年看言情一样,了解绝大多数诡计套路后,便至今彻底免疫。
二○一一年因为学舞太卖力,反复跺脚乃至于膝盖受伤,不再学舞。去国家图书馆因此重新变成专门而纯粹的事,每次去必然把自己和家人的两张借书卡的十本限额全部借满,再用大包把二十本书吃力地背回家。几乎每次借书回去的头一个月都好整以暇,临近下个月的还书期限,都会变成日以继夜狼吞虎咽地加速度看书……好在几乎没有过期还书。也再次验证了“书非借不能读也”的铁律。那时偶尔还会请留校读博的好友帮我在北大图书馆里借书。无尽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就像某种饕餮怪兽。
二○一二年,四月到十月援疆半年。五月就开始在新疆图书馆办了证,大约每两周去一次。在新疆期间,发现此地馆藏并不因地处边陲而稀少,同样因此囫囵吞枣若干好书,包括刘震云的《温故一九四二》,杨镰的《亲历秘境:新疆探险史图说》,还有若干中亚中欧近现代史。至今疆图的借书卡仍然在我家珍藏,每次看到都会想,里面还有押金五十元呢……下次去新疆的话,要记得退卡呀。
当年底回到北京,重新恢复每隔三月去国图借一次书的习惯。
此后连续三年参加首都图书馆四月“换书大集”活动。将家中不再保留的旧书整理出来带去首图捐书处捐赠,得到相应书目换书券,再进场交换。这项活动每年都在四月,一般持续四天左右。每天同时接受捐赠和分时段允许人排队进场换书,有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不断将市民刚捐出的新书补充入换书场,因此无论哪个时段去,都有可能换得最新补充入库的书。然而接连去了三年,收获并不算大,大抵真正的好书还是很难流入此等渠道。倒是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很多出版社都会借此机会慷慨捐赠上百本图书,所得换书券则发给社员。我就曾经在那里见过同事及其家属。还有一次,在场内偶遇到一个常年关注本社图书的热心读者—他经常自动自发给我们的新书写书评,叫苏莫。就在其他爱书人有一搭没一搭地看书时,苏莫告诉我,自己已经从城外搬到这附近了。我说,不错啊,离首图这么近!你又这么爱看书,一定是故意的。
苏莫神秘地眨了一下眼:不光离首图近—还离潘家园近!
我笑道:潘家园不就俩市场么—一眼镜批发市场,一旧货古玩市场,《盗墓笔记》里头还向全国普及过—您老是总有换眼镜的需求呢,还是酷爱捡漏儿?
苏莫笑道:都不是。你光知道潘家园卖旧货,不知道每周六凌晨三点还有旧书市场吧?有些刚上市一个月的书那儿就有货,特别快!自打搬这附近,我每周六早上都去赶集!
我是真不知道。但是从此却对他印象更深了:以前光知道他爱书,没想到爱书爱到这个地步,为了方便赶周六凌晨的书集竟然可以专门在附近买房!顺便畅想了一下他家里满坑满谷的书架,想必蔚为壮观。
这两年,不再常去国家图书馆,不再参加换书大集。但开始每隔一段时间便去首都图书馆借书,因为发现可以整借通还。在首图借的书,可在全市若干分馆和指定自动还书点交还,极为方便。仅就便利性而言,首图显然更有优势。因此说到底,一个图书馆最重要的,不仅仅在于惊人的藏书数量和规模—研究生母校北大一直以藏书最多的亚洲高校图书馆著称,可也并非每个借阅者都能熟练使用检索功能,成功地迅速找到并顺利借出所需书籍。人类文明日积月累,书本汗牛充栋良莠不齐,也需适时引入更易掌握的检索系统和更科学的采购更新系统,最好像当今的高科技物流一样,可由机器人在库房精确定位,迅速检索。
不知道若干年后,实体图书馆是否还会存在。倘若许多地方正建设中的数字图书馆彻底竣工,人人坐在家中面对电脑轻松一点,就能下载所要讯息,那么,我们究竟还需不需要去实体图书馆?
前段时间回到深圳,我那位高中语文老师已经退休了,听他说了一段让人心有戚戚的话。他说,其实学校并非只是为了让人接受应试教育的所在—另外,还是让人学习社会规则、初步了解世界和他人,以及习得爱与友谊的固定场所。以此类推,电影院也不光是看电影,而是一个让人有机会沉浸入两小时梦境里的公共场域,各种不同的艺术影院,更可以提供多种类型选择;而各种图书馆,也应该和书店一样,不应该盲目追求数量,而是应该像独立书店一样,展现出选书的品格,和营造阅读的氛围。
一个公共设备完善的城市,除了经典文学(何谓经典事实上也非常复杂,因人而异)阅览室、期刊阅览室和专业领域阅览室之外,也应该有侧重点各不相同、馆藏各具特色的小图书馆。我未曾负笈留洋,无缘利用据说图书馆文化极为发达的欧美及日本、俄罗斯等的市政资源。有限的个人经验里,澳门是我目前见过最值得效仿的城市。以弹丸之地,坐拥各色博物馆数百个,同样也有分门别类的图书馆。我见过的规模最小的八角图书馆,大小不过上海思南书局,就设在澳门市中心水坑尾与约翰四世大马路交叉口,是全澳第一间中文图书馆和最早向市民开放的图书馆。网上这样介绍八角亭图书馆:“一幢只有两层楼的圆柱形图书馆,完美诠释了中西合璧的意义……亦是澳门现今的华人图书馆中,极少数至今仍使用杜氏图书分类法的图书馆之一。馆藏以中文报刊为主,有早期的《华侨报》《澳门日报》《文汇报》《大公报》《光明日报》的报纸合订本,对于查找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資料非常有帮助。”
八角图书馆之外,还有大隐隐于市的园林式图书馆何东图书馆和豪华的民政总署大楼(又称贾梅士博物馆),流动图书馆(也即图书车),硬件和藏书量都极为惊人的澳门大学图书馆……这些图书馆馆藏各有侧重,市民皆可进入,也可事先上网查阅,一目了然。
澳门甚至还有专门的图书馆周。几乎每个图书馆,都有所有图书馆的分类介绍地图,清清楚楚地表明开放时间、地点和馆藏特色,对市民的服务堪称无微不至。
因此,或许一个有价值的图书馆系统并不需要庞大如迷宫,驳杂如市场,只需术业有专攻,只需真正考虑如何让那些想读书的人更便利地读到好书,就像那些最出色的主题书店一样。在我看来,首先图书馆需要拥有更专业出色的采购员—至少也不应该比一个特色书店的采购员眼光更差。大家都知道,现在某种图书的默认销售方式,就叫作“馆配”—但那些从馆配渠道大量流到各个图书馆的书,真的每一本都值得认真阅读吗?
形式永远没有实质重要。馆藏数量永远不是第一位的。
也许从很早开始,书就是我内心真正的安宁之所在。有书之所,对于我来说就有可容身的围墙,屋檐,具象化的知识,甚至绝对正确的秩序。
充沛的求知欲也即对生命的爱欲本身。另一些时候,对先进文明的渴望甚至比文字历史更长久。一代一代人,通过文字满足好奇,了解他者,发展自身,改变世界。而学海无涯,未来的图书馆不仅仅只是一艘小船,更是那以肚腹为舟带我们观光的或大或小的鲸,有自己的生命周期,吐纳呼吸,带我们不断觅食、游弋、浮沉,在书海中经历种种奇遇。有一天我也许终于会写一个图书馆的故事,而未来的图书馆又会是什么模样呢?
我想,只要图书馆存在一天,仍然会有年轻的,不知人世危险为何物的孩子来到其穹顶之下,肚腹之中。仍然会不断有对现有生活感到匮乏的人们从城市的角落来到此处希望提高个人技能、寻觅精神食粮。仍然会有真正的爱书人不断在此验证“书非借不能读也”的古训。仍然会缓慢地失落一些书,淘汰一些书,补进更多无穷无尽的书。
无论是只是有芥子微尘一般大小的芯片,还是触感冰凉而容量惊人的服务器,都会使曾经拥有过的惊人实体终将变成古早的回忆。但是只要图书馆存在,就可能成为涌动着无数生物多样性,充满生机勃勃的进化可能性的原始海洋……
而即便历经千劫,图书馆,也仍然是一切文明周而复始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