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实
全方位的“美好生活”是在原来物质文化需要表述的基础上,依据一定的分析视角加以延展,进而形成较为全面的、新的理解和表述方式。它是指基于共同富裕的前提,不同主体所向往的不同层次的美好生活图景,主要反映了个体的个性化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要准确理解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需要对何为“美好生活需要”进行准确把握。就客观性而言,“美好生活需要”可以是全方位的;从主观性来看,“美好生活需要”呈现多层次和多样化的形態。
全方位的“美好生活需要”有以下几种理解和表述方式。
第一,需要种类的扩展。即把“美好生活需要”理解为,由原先较为基础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延伸为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全方位的需要。这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整体布局视角对原先需要种类的扩展。
第二,融入价值观要素的表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是这样强调的:“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
第三,侧重民生获得感的表述。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人民群众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八个“更”主要侧重于从改善民生水平、创新社会治理视角揭示“美好生活需要”的内涵。
上述三种理解和表述方式是内在统一的,要求充分把握人民群众全方位的“美好生活需要”。它必将有助于我们有的放矢地做好供需对接工作,必将更有效地推进“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多层次的“美好生活需要”,是指基于共同富裕的前提,不同主体所向往的不同层次的美好生活图景。
以教育为例,不同的个体对“更好的教育”的理解是不同的。对目前我国大多数家庭来说,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就是一种美好生活需要,但在具体层面上表现出不同的诉求。比如,国家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学生,继杂费免除后,课本费也实现全免费,学生上学基本不用再交钱了。这对于中西部的广大农村家庭而言,减少了一笔不小的开支。他们认为,这是美好生活的开始。而对于大城市的居民来说,有的家长认为花更多的钱送孩子读国际学校是一种美好生活的追求,有的家长则觉得让孩子在家门口的学校读书,大人孩子不必起早贪黑,免去舟车劳顿,也是一种美好生活的选择。
以养老为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到,要在“老有所养”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现实生活中,随着我国养老产业的不断发展,一些老人愿意花钱住进精心设计规划的高标准的养老机构,享受专业、便捷的配套生活服务。但更多的老人即便有些积蓄,却还是愿意居家养老,因为他们憧憬家人团聚、其乐融融的幸福时光。
多层次的“美好生活需要”,既可以是基础层次的目标追求,如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也可以是期盼个人有尊严、国家受尊重等。多层次“美好生活需要”局面的形成,取决于个体对自身经济实力状况等的理性判断,体现了对相关条件和个体价值追求等的综合考量,是一种基于主体自觉的多层次样态。
多样化的“美好生活需要”,主要反映了个体的个性化需要。我们要辩证看待个体的多样化需要。
现实生活中,由于成长环境、教育背景和人生际遇不尽相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诠释会纷繁各异。有的人侧重物质生活改善,有的人向往精神境界提升;有的人强调有品位、上档次是美好生活的呈现样式,有的人则认为随意、简单也是一种适意的美好生活。这类“美好生活需要”总体上是应该得到肯定或鼓励的。
但也有些个体的需要,在个人看来是美好的,实际却是不甚合理的。例如,个体所谓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他人或集体的需要发生了冲突,或者个体超出自身条件去追求不切实际的所谓美好生活。对于这些不合理的个体需要,应该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
此外,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从个人角度来看,不应盲目攀比或嫉妒他人的生活,而要量力而行、适可而止地追求属于自己的美好生活,要学会尊重和欣赏他人的美好生活。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言,要“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