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睿
多个犯罪链条完整、团伙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通过伪造实际已经存在的公司的经营文件、冒领其公司数字证书等手法从税务机关骗领大量增值税发票,造成被仿冒企业产生巨额应缴税款,严重危害了税收征管秩序和企业正常经营。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批准逮捕了潘某、金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
2017年12月1日晚上,上海某平面设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个税申报平台报税时发现不能申报,被协税平台工作人员告知当日中午已经有人帮其公司报税,而且当年11月15日有人以公司名义办理了新的CA证书 (企业法人一证通),原来的CA作废了。
他立即向公司汇报,12月5日,公司法人代表去CA窗口反映情况申领了新的CA,作废了之前他人冒领的CA。
2017年12月下旬,税务专管员问其为什么突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领了很多发票。2018年1月3日他又接到税务局专管员电话,说其公司开出了900万的增值税发票。财务负责人立即用新CA登陆网厅查询,发现公司已经被升级为一般纳税人,而且在2017年12月被他人分三次一共领取了150份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被开出900万。
意识到可能是被冒领了专用发票,面对突如其来的“天价税款”,财务负责人选择报案。通过侦查,2018年1月9日,市公安局联合税务部门,在上海、广东、安徽等地同时展开抓捕行动,以潘某、金某为首的3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经了解,该案系上海市首起通过伪造经营文件、冒领数字证书等手法骗领大量增值税发票用于非法出售、暴力虚开的案件。
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金某伙同黄某、于某首先通过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公开的企业登记系统企业名称进行海量搜索,初步选定侵害的单位名称和企业的代码信息。
确定目标后,他们继续“尝试”,排查一些单位财税网站登录初始密码是否修改,然后利用被害单位登录密码未修改的情况,他们继续登录上海财税网网上办税服务厅查看获取该企业的税种类型,确定该企业是否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查看该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确定是否零申报休眠企业。
同时金某等人查看了该企业的法人代表姓名、身份号、办税员以及财务负责人的相关身份信息。
这些看似烦琐的排查过程,正是他们为接下来的犯罪所做的充分准备。金某这一犯罪团伙根据非法获得的企业、公民身份信息,交给以王某为首的制假团伙,由王某制作成假的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这些假证件便是用于冒领公司CA证书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必需的证明材料。
张某是潘某犯罪团伙中的一员,2017年9月她来到潘某的公司工作,刚进公司,主管就让她去各行政服务中心申领CA证书。据张某供认,申领CA证书需要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她去之前,潘还特意教给她一套说辞。于是张某就按照她们教的应付行政服务中心的员工。经查证,张某在犯罪过程中,先后冒领上海某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CA证书、先后冒领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单位空白发票750份,
这一犯罪团伙中的主要成员潘某,年仅22岁,自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一直负责上海骗票窝点工作。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潘某承认,她负责联系团伙成员金某收集多批次伪造、变造的正常经营企业资料,拿到这些假材料后,她指示下属冒领CA证书,然后进行电脑操作,冒充企业使用新的CA登录上海财税网上办税厅升级备案成一般纳税人,进而冒充企业进行核税核票、非法获取空白税控盘、用冒充的企业信息欺骗税务机关绑定空白税控盘,最终向税务机关骗取空白增值税发票。
目前已查证,以上犯罪团伙共计骗领增值税发票3000余份,涉税数额超过1亿元。2018年2月,上海静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对潘某等20人以涉嫌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身份证件罪批准逮捕。
本案不同于一般虚开发票案件。大多数虚开发票案件是通过设立空壳公司进行暴利虚开,而本案中,嫌疑人非法获取到本市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信息,并伪造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件等,以骗取税务机关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被仿冒企业产生巨额应缴税款,严重危害了国家税收征管秩序,侵害多家企业的合法权益,给本市的营商环境带来极大隐患,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