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胜强 关海庭
[摘 要]
当代中国改革的成功启动是基层群众、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在互动过程中形成历史合力的结果。在这个历史过程中,通过基层群众的自发创新、地方政府的政策试验以及中央政府的政策调整这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形成历史合力,推动我国改革实现成功启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选择合理的改革切入点,突出地方政府在改革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群众路线在政策意义上的方法论价值,对于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和启示意义。
[关键词]
中国改革;历史合力论;合力要素
中图分类号:D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10X(2018)03002506
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主义探索,当代中国的改革是一个充满艰辛与曲折的历史进程
①。对于传统社会主义国家来说,迈出改革的“第一步”显得尤为关键,改革的“第一步”迈得太大,容易引起人们的分歧,激发社会震荡;迈得太小,则无法触动原有体制,难以推动改革顺利开展。就是在这样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当代中国的改革却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顺利启动,并在四十年的时间里取得了一系列伟大成就。因此,探究当代中国改革启动的理论逻辑,对于总结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指导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时代价值。
一、历史合力视域下的改革启动
当代中国的改革进程是不断突破原有体制的历史过程,改革的启动则是在原有体制的薄弱地带和矛盾焦点有所突破的历史阶段。当代中国的改革始于中国农村,“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做起的,农村改革的内容总的说就是搞责任制,抛弃吃大锅饭的办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1](P117),“农村改革的成功增加了我们的信心,我们把农村改革的经验运用到城市,进行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1](P238239)。随着改革在农村的顺利启动,农村改革中的原则、内容和方式对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由此成功地开启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巨轮”。
从改革启动的历史实践与国家政策的变迁历程来看,农村改革在时间脉络上,表现为包产到户政策从“不许”到“不要”,从“边远山区、特殊需要”到“农民自愿选择”的历史进程;在空间脉络上,表现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从安徽、四川等少数省份逐步扩散到全国的发展过程。然而,改革的“第一步”并非遵循既定的“路线图”,实际上,“农村改革并没有一幅事先描绘好的蓝图,它是在农民、基层干部、地方政府和中央领导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互动过程中完成的”[2](P1),“是几种力量相互制约、相互推进、相互学习的互动过程,是沿着曲折反复的道路逐步演变过来的”[2](P10)。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不同意志导致相互交错的力量,这些意志和力量通过相互作用,最终产生出历史结果,而改革的“第一步”恰恰是基层农民、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多方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正如恩格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深刻洞见,“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無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3](P605)。因此,我国改革的启动,可以看作是不同主体的意志和力量相互作用形成“合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改革启动的动力从不同层面出现并不断汇聚,在不断克服来自各方面阻力的过程中,逐渐形成有利于改革启动的统一力量,最终成功地实现了对原有体制的巨大突破
对于历史合力论的含义,学界有不同的观点,有的学者从经济、政治、文化相互作用形成合力的维度进行理解,有的学者则从不同的人的“意志”和“力量”的相互作用来思考。本文认为,历史合力论是对社会因素以及主体作用的系统而辩证的认识,但为了实现研究的聚焦,本文仅从历史主体的维度探讨改革启动的合力要素及形成机制。。
作为一场伟大的时代变革,当代中国的改革不仅是一个伟大的经济建设历程,同时也是对原有体制进行扬弃的历史过程。从当代中国改革启动的具体过程看,在基层方面,广大农民迫于生存压力,冒着巨大的政治风险实行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对人民公社的经营体制构成了巨大的制度性挑战,基层群众的创新性实践成为农村改革的动力源泉,并构成了当代中国改革启动的社会基础。在地方政府层面,以安徽等省份为代表的地方领导人从当地实际出发,一方面,通过放宽政策空间,为基层农民的变革实践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并通过主动的政策试验来鼓励基层群众的创新性实践向前发展;另一方面,地方领导人将地方农业政策试验后的经济成效进行宣传,并积极寻求中央层面的支持,为中央政策调整提供了局部试验的经验基础,发挥了承上启下的关键性连接作用。在中央层面,以邓小平为代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积极总结地方政府的实践经验,并因势利导地对我国农业政策调整进行有力的政治支持,从而为改革的全面启动提供了重要的合法性基础。在这个过程中,三个层面改革主体的行动统一于农村改革的实践中,通过不同维度上对农村政策变革的积极支持,使具有政策试验性质的包产到户逐步“合法化”,最终实现了我国改革在农村的成功启动。
二、当代中国改革启动的合力要素及合力的形成机制
改革“第一步”的迈出是无比艰难的,改革之初,包产到户受到国家政策的明令禁止,大寨道路是当时农业发展的方向。从具体的历史过程看,改革的启动不是“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路径,而是通过不同主体间的相互作用实现的,是“下、中、上”即基层群众、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三方合力的结果。
(一)基层群众的自发创新
1978年,安徽省遭遇特大旱灾,10月15日,肥西县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到柿树岗黄花大队传达省委关于农业救灾政策,会上有群众提出用“责任田”的办法来提高生产积极性,引发了社员们的一致赞同和强烈请求,最后经讨论决定采取名为“四定一奖”(即包产到户)的责任制来加强农业生产[4](P271)。这一做法实行不久,立即引起巨大争议,甚至遭人控告有“方向性”问题。虽几经波折,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在省委的支持下还是保留下来,并逐步在全县推广。尽管在1979年遭受春夏旱等自然灾害,但由于包产到户充分调动了生产积极性,肥西县全年粮食总产量比1978年增长13.6%[5](P263),1979年~1980年两年全县夏粮平均年产5.8万吨,为前8年夏粮年产的2.3倍[6](P90)。
1978年11月24日晚,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的18户村民秘密召开会议,一致决定“分田单干”,并在写好的协议书上按下了指印,开始了“大包干”到户。不久,小岗村的“大包干”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但在安徽省委的支持下,“大包干”不仅迅速推广,甚至得到了邓小平的肯定。1979年实行“大包干”到户后,全队生产粮食6.16万千克,相当于1966年~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人均收入由1978年的22元上升到200多元[5](P264)。到1980年底,包产到户占到了凤阳县全县生产队的80%,到1982年全部实行了包干到户责任制[7](P123)。
基层农民的自发创新源于巨大的生存压力,以小岗村为例,1966年~1976年间,每年生產粮食1万~1.5万公斤,到1976年,全队人均年收入只有22元,人均口粮50多公斤[7](P121)。从全国来看,1976年,全国人均占有粮食只有614斤,仅仅和1956年持平,农业人口人均提供的商品粮只有140斤[8](P944945)。1957年~1978年,农村人均年收入只增加了33.3元,现金只增加了4.77元[9](P202)。巨大的现实生存压力迫使农民自发地寻求变革生产方式以增加粮食产量,这种对温饱的基本利益诉求构成了基层农民进行自发创新的根本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改革率先在农村启动不仅源于基层农民的自发创新,同时得到了基层干部的默许和支持。以肥西县山南区委书记汤茂林、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为代表的基层干部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同情,以及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强烈责任心,为基层群众的创新提供了实践上的必要支持。
(二)地方政府的政策试验
尽管基层群众迫于生存压力能够对农业生产方式进行主动性的变革,但这种变革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支持和许可,就可能因其“非法性质”而遭到扼杀归于失败。1977年6月,万里出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上任不久就深入基层,对农村贫困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并逐步把工作重心放在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问题上。1977年11月,在对安徽滁县农业政策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安徽省委通过了《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草案)》,即“省委六条”,尝试对原本僵化的农业生产政策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在今天看来,这份极具历史意义的政策文件显得很“矛盾”:一方面仍然把生产队看作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10](P103),明确指出“不许包产到组、包工到户”[11](P62),在形式上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提出的“只需个别人去做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正当的家庭副业”等内容[11](P6264),突出了对生产队自主权的充分尊重,也是对广大农民实际要求的反映。“省委六条”一经公布,立即得到群众的热烈支持,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积极性,也为基层农民的创新悄然打开了有限但重要的政策空间。
包产到户刚刚出现,各方面压力随之而来,而地方政府的有效支持成为基层创新能够持续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从1978年推行包产到户以来,肥西县的干部群众就始终处于巨大的压力之下。1979年初,经过慎重研究,安徽省委顶住压力,通过政策“试验”的方式支持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并采取了“不宣传”的策略,以减少政策试验的外部阻力。5月21日,万里到肥西县调研,对包产到户表示支持。12月1日,万里在省军区代表大会上做了《包产到户是一种社会主义的生产责任制》的讲话,首次明确指出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从思想上统一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1980年1月24日,万里又来到小岗生产队,面对小岗农民所谓“开倒车”的担忧明确表示:“只要能对国家多贡献,对集体能多提留,社员生活能有改善,干一辈子也不算‘开倒车”[12](P191)。地方政府及地方领导人对群众创新的支持和肯定,不仅稳定了干部群众的情绪,更对改革的顺利启动提供了关键性的支持。
(三)中央政府的政策调整
在中央层面,随着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恢复和发展,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总结地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因势利导地不断调整并出台新的农业政策,为改革的顺利启动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安徽颁布“省委六条”并逐步产生影响后,1978年2月,邓小平出访途经四川时,提到了农村问题并介绍了安徽的情况,不久四川省委就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主要问题的规定》,开始逐步“放活”四川的农村政策。1978年,安徽部分地方开始实行包产到户,这一做法立即在全国引起巨大的争论。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的读者来信,坚决反对“分田到组、包产到组”,引起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担忧和恐慌。在这种背景下,邓小平明确表示了对安徽的支持,要求万里“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13](P531)
随着包产到户的影响越来越大,中央层面也出现了各种分歧意见。1980年2月,国家农委主办的《农村工作通讯》发表了《分田单干必须纠正》的文章,指责包产到户是“分田单干,导致两极分化”,再次引发了人们的争论。在农村改革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就农村问题发表了重要谈话,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13](P641)9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文件,指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方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实行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8](P10501051)。这样,包产到户在中央层面获得了“合法的身份”,从而使农村改革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推行开来。从1982年到1986年,中央连续五年发布关于农村改革的“一号文件”,不仅肯定了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巩固了农村改革的成果,同时顺利开启了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标志着当代中国改革事业的成功启动。
(四)改革启动的合力形成机制
在恩格斯的历史合力论中,作为合力结果的历史是依据平行四边形法则而创造的,这是借助于自然科学来描述不同方向的意志和力量相互作用的历史活动。很显然,对这一理论的理解不能仅停留在抽象的比喻阶段,而需要结合当代中国改革的内在逻辑进行深入的理论分析。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14](P1298),是“一切实际行动的出发点”[14](P1286)。在当代中国,社会的一切重大变化都是以党的政策的变化为开端的,即政策的变化构成了中国一切社会变化的原始推动力[15](P182)。中国共产党的基本决策规范和方法是群众路线[16](P256),群众路线体现了当代中国政策过程的内在逻辑,即政策主体经由“从群众中来”,集中群众的认识和要求,形成政策;并经由“到群众中去”,将政策实施于群众之中[17](P262)。
毛泽东曾对群众路线做出系统的完整性概括:“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18](P899)从群众路线的内在逻辑看,在政策输入过程中,政策必须是反映群众利益要求的,政策执行则是转化为群众的意见,依靠群众来执行。其中最关键的政策制定环节,则需要党员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即“把领导者与群众两方面的经验综合起来”[19](P130)。
实际上,以农村改革为内容的改革启动也是以政策过程的形式產生的,“我们首先解决农村政策问题,搞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些政策很见效,三年农村就发生了显著变化”[1](P81)。因此,当代中国改革启动是以群众路线为内在逻辑、政策过程为主要形式实现了合力因素的统一,基层群众的自发创新成为改革启动的原始动力,地方政府依据“从群众中来”的方针将这些创新实践纳入地方政策试验中并不断影响中央政府的政策调整,中央政府依据地方政策试验的结果,经过“整理、分析、批判和概括”的“集中”过程[20](P219),最终形成了改革启动的政策内容(包产到户),再以“到群众中去”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基层群众、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在关于农村政策的互动实践中,通过群众路线的合力形成机制将来自各方面的合力要素统和到政策过程当中,最终形成改革的历史合力并成功开启了我国改革的历史进程。
三、历史合力视域下中国改革启动的时代启示
(一)选择合理的改革切入点
作为改革过程中的关键阶段,改革切入点选择的合理与否,不仅关系到改革能否顺利启动,也直接影响到整个改革进程的发展。回顾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改革之所以能够顺利启动,是由于选择了农村及农业问题这个合理的切入点,使多数人在改革中受益并积累了改革的信心和经验,正如邓小平所说,“为什么要从农村开始呢?因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1](P237)。在深化改革的历史阶段,只有选择人民群众和各级政府共同关注的切入点,才能在人民与政府的双重维度形成关于改革的共识,进而有效地推动改革的深化。否则,一方面,各级政府空有改革的决心,但缺乏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改革难以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而无法持续;另一方面,广大人民群众拥有进行变革的意愿,但这些意愿无法有效进入政府视野转化为改革的政策,也难以取得有效的改革成果。因此,只有选择尽可能使多数人受益的改革切入点,把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寻求各级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改革共识,才能有效形成改革合力,推进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面深化。
(二)突出地方政府在改革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当代中国改革能够顺利启动,与地方政府、地方领导人的支持是密不可分的。改革之初,“有两个省带头,一个是四川省,那是我的家乡;一个是安徽省,那时候是万里同志主持。我们就是根据这两个省积累的经验,制定了关于改革的方针政策”[1](P238)。在改革启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既能直接感受到基层群众的疾苦,同时相较于中央政府拥有更多的政策空间,因此,在不断总结基层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基层改革向前发展,通过加强与中央政府的沟通,不断推广地方改革的经验,在改革启动中发挥了承上启下的积极作用。在改革全面深化阶段,地方政府应进一步发挥自身的改革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一方面,地方政府应给予基层干部群众在改革创新方面一定的自主权,激励基层干部群众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行动;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主动地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改革的政策试验,在不断总结地方试验的经验基础上,向中央层面提供有效的决策信息,成为中央政府整合全国改革实践的支持力量,在承上启下的意义上成为改革合力中有效连接基层干部群众和中央政府的改革主体。
(三)完善群众路线在政策意义上的方法论价值
当代中国改革的成功启动,是基层群众、地方政府以及中央政府在互动过程中形成合力的结果。作为改革之初的一项重要政策,农村改革的政策制定经过了长期的酝酿,表现为一个政策主导的渐进过程[21](P676)。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决策,与党的群众路线的领导决策方法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16](P386)。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正确的方法论”[22](P67),只有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22](P27),才能实现阶段性改革与顶层设计的辩证统一。首先,通过“从群众中来”的方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将人民群众的实践创新总结为改革的地方经验、阶段性成果。其次,中央层面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22](P98),在地方经验、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即顶层设计。最后,再通过“到群众中去”的方法,依靠人民群众进行改革政策的执行。通过群众路线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将改革实践贯穿于人民群众与各级政府的实践当中,“形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22](P68)。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杜润生.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4]贾艳敏.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演变[M].镇江:江苏大学出版社,2009.
[5]《中国农业全书·安徽卷》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全书·安徽卷[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
[6]肥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肥西县志[M].合肥:黄山书社,1994.
[7]凤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凤阳县志[M].北京:方志出版社,1999.
[8]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一九五八——一九八一)[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
[9]农业部政策研究室.中国农业经济概要[M].北京:农业出版社,1982.
[10]万里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王立新.要吃米找万里——安徽农村改革实录[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
[12]张广友,丁龙嘉.万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14]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5]李景鹏.权力政治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6]胡 伟.政府过程[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
[17]宁 骚.公共政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18]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9]周恩来选集(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0]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1]史卫民.“政策主导型”的渐进式改革: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因素分析[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2]習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陈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