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姝婷
摘 要:电影《芳华》为人们树立了善的典型,以向善的理想理解生活真相,净化人的心灵,起到善的教育作用。善是人的存在的一种本质追求,善的范畴可以分为哲学认识之善、现实伦理之善、主体道德之善和艺术审美之善四个层次。艺术之善是对伦理、道德之善的形象化显现,其教育功能具有启发渗透性、审美娱乐性和持久扩散性的特点。
关键词:《芳华》;艺术之善;道德之善;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132(2018)22-0191-02
DOI:10.16657/j.cnki.issn1673-9132.2018.22.120
由严歌苓编剧,冯小刚执导的电影《芳华》讲述了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背景下一群活生生的芳华男女的悲欢离合与命运交错。质朴善良的刘峰、屡遭歧视与排斥的小萍、细腻良善的穗子等主人公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其中,刘峰更因为其“好人”角色而备受大家关注,他可以干所有的脏活累活。就连猪跑了,战友也自觉不自觉地大喊刘峰,他在别人眼中已经成为楷模。刘峰暗暗爱上了独唱演员林丁丁,当他经过漫长的等待,在自认为恰当的时机向丁丁表白时,得到的却是始料未及的拒绝[1],从而引发的“触摸事件”,让他的命运急转直下,虽然经过战火的洗礼,但是命运的发展,依然让人觉得唏嘘不已。
人性至善,好人也应该有好报,但是一个那么好的人,为什么最终没有好报?虽然人们选择善良是因为那是对的,而不是为了回报,但善良难道不应有好的结局?由此引发的对“善”的理解争议与艺术之善的探讨值得深思。
孟子认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德谟克利特则认善性是人的自然之性。人的存在是以真、善、美为核心体系的类的存在,求真、向善、求美是人的存在的本質追求,具有普遍意义。正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如果“善”有原因,它不再是善;如果“善”有他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
作为人的一种本质追求的善,首先具有社会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都说的是这个道理,所谓善就是和谐相处,与人为善。同时,善也具有相对性,人是什么?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野兽。一个近乎神圣的“完美”好人有时也难免产生 “邪念”。即便是电影中的好人刘峰,也会犯错。那么,非绝对性的善,其衡量标准又是怎样的哪?“良知”可以用来充当这个标尺,不管身在何处,心向何方,只要保持良知,就能确定善的支点,回归道德本性。当一个人能保持良知,足以包容所有生活的不愉快,能专注于自身的责任而不是利益时,那么他就站在了精神的最高处,是最善良的人。一个精神层次越高的人,内心也就越善良,活得也更更快乐,他不会因为别人的影响而轻易改变自己的本性,因为善是人的存在的一种本质追求。
善的概念和范畴有四层含义:哲学的认识之善、现实的伦理之善、主体的道德之善、艺术的审美之善。四个层次之间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共同构成了善的价值体系。
第一层面是哲学之善,属于认识论的范畴。人不断的认识和掌握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 并不断利用这些客观规律为人类社会服务。如果这个目的得以实现,人类就会得到自身的确证感,而通过认识论的总结提升就体现为哲学层面的善。第二个层面是伦理之善,人类社会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制定了旨在引导人们行为和调节人际关系的道德规范,人们依据这些规范判断为善或不善。这种善和现实中的恶一样, 都只在社会伦理的范畴内具有意义。第三个层面是主体的道德之善。伦理之善是群体的、社会的和大众的标准性的善,而主体的道德之善则是个体在伦理之善的指导下实现的一种自我提升和自我完善,具有个体性特征,表现为个体对于社会存在的认可。第四个层面是艺术的审美之善。它本质上是一种审美之善。艺术作品,必须发挥其尚“善”的功能,赞扬美、鞭挞丑、弘扬善,才能体现艺术的价值。艺术的“善”一定是一种教化之善,它必须存在于真的反映和美的形象之中,仿佛糖溶于水,对人们起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
如上所述,四个层面的善是密切联系的,哲学之善是善的认识论表现,呈现为抽象的理论形态,是对其他层面善的哲学化概括,具有概括性和普遍性的特点。社会性的伦理之善和个体性的道德之善则是现实之善,构成了人的社会性存在规则和个体境界。而艺术之善则是对前三者的形象化体现,善的四个层面相互区别又相互依存,哲学的观念之善和生活中伦理和道德之善,必须经过艺术化的加工才能够构成艺术形象,才能情感化地表现出审美之善。同时,只有通过艺术的加工提炼和概括,生活中以分散个别形式存在善,才能成为审美的善。区分出上述四个层面的善之后, 我们就可以更加清楚地认识艺术创作和鉴赏中的美善同一的观点并正确地理解艺术中美与善的教育意义了。
作为美善合一的艺术,通过形象化的表达,以愉悦为媒介,潜移默化的给人以影响,以美促善,达到善的教育的目的。正如默多克在在《崇高和善》中指出,伟大的艺术要求艺术家具有深厚的同情心,是人类最具教育意义的活动[2]。电影《芳华》中男女主人公的命运尽管一直在错乱的时代里浮沉跌宕,但影片自始至终渲染的都是人性中的善良、温情、友谊、信任[3]。刘峰作为一个“好人”,甚至成了善的化身,而何小萍对刘峰的爱,因一场善待而始。两颗善良的心,两个至善灵魂,经过艰难曲折、战火淬炼,跨越所有的歧视与嘲讽,最终依偎在了一起,实现了心灵的完美,从而将善良的灵魂完美的加以展现,对善加以肯定,也从而将善的教育发挥到极致。艺术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提升人的敏锐性, 增加人的理解力, 能够打破我们自己的臆想世界,扩展对他人的情感和经历的想象力和感受力。艺术正是通过这种解放作用,使人看到自我以外的世界, 并在其中获得美感,发现善意,并找到求真的方向,而这也正是教育的本质所在。
艺术所具有的善的教育作用不同于道德说教,不同于哲学理念,更不可能是强制的伦理规范。艺术之善具有自身的教育特点。
第一,艺术之善的启发渗透性教育。艺术之善对人的教育作用是在潜移默化中展开的,让人能够透过表面看到善的本质。刘峰从好人、流氓、英雄到落魄小贩的命运起伏和小萍从笑柄、英雄、精神病到孤独平庸的起落沉浮最后交织为无名小站孤独长椅上的相拥相依,整个情节给人心灵的净化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浸透展开。正如影片结尾处穗子的独白:“一代人的芳华已逝,虽然他们谈笑如故,可还是不难看出岁月给每个人带来的改变。倒是刘峰和小萍显得更为知足,话虽不多,却待人温和……”从而把铺垫已久的善的真谛加以提升。艺术的善的教育是对终极善的理解和把握,它构成生活的意义,在渗透性教育中引导人的精神灵魂的发展。
第二,艺术之善的审美娱乐性教育。艺术之善的教育功能不是通过说教和规范来实现的,而是寓教于乐,寄善于美,是一种审美娱乐性教育。电影《芳华》中那一张张出水芙蓉般的鲜嫩面容、轻盈妙曼的舞姿、世外桃源式的华美记忆的确带给观众审美的愉悦和遐想[4]。而一个活雷锋式的好人满街追猪的镜头则更是令人忍俊不禁。青春芳华、良善少年的形象娱乐性的加以表现,得到最终的向善教育的目的。
第三,艺术之善的持久扩散性教育。好的艺术始于形象却最终超越形象,它为人们提供了对某种独立、珍贵、有益的事情的最生动体验,在人的关注中被持续地拥有着,形成一种稳定、恒久、更高的善,并经由主体不断地将这种善传递下去,从而影响更多的人。无论是艺术家还是普通人, 为了在道德上变得更好,都在不断追求并不断传递善的真实。这种善的朝圣之旅,也正是艺术的本质。好的艺术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能够在善的获取中提升人,给人启示,令人顿悟,历久弥新。
善作为人的一种本质追求,在人类历史上一直以不同的形式显现并加以实现,而艺术之善则是其中最为典型和最为强力的一种,它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具有有力推动作用。面对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虚拟时代引发的道德危机、伦理危机和信仰危机,艺术的这种至善教育功能因其特有的魅力更加显得弥足珍贵。因此,也更加迫切需要类似《芳华》这样的电影出现在艺术舞台,彰显人类本质的良善,促进人生境界的提升,加强艺术之善的教育功能。
[1] 沈杰群.冯小刚谈《芳华》:我要拍出青春与美好[N].中国青年报,2017-12-19(8).
[2] 何伟文.善、爱欲和艺术——论默多克作品对“道德”主题的探索[J].外国文学评论,2009(3):41.
[3] 刘葭荷.《芳华》:青春有代际美感无迥异[N].中国电影报,2017-12-20(7).
[4] 赵凤兰.《芳華》的悲情与乏力[N].中国文化报,2017-12-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