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瑞林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带领全省农村商业银行,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和中心工作,坚定“四个面向”的市场定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重点风险,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各项工作实现良好发展。
截至2017年末,全省农商银行各项存款余额16587亿元,较年初增加1426.1亿元,增幅9.41%;各项贷款余额10440亿元,较年初增加784.2亿元,增幅8.12%,存、贷款规模继续保持全省银行业首位。实现各项收入1041亿元,同比增加64亿元。全年缴纳入库各类税款104.3亿元,较上年多缴6.2亿元,增长6.3%。
坚持回归本源、聚焦主业、服务实体,着力于解决金融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围绕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紧跟乡村振兴战略安排,打造百姓银行、家庭银行、社区银行、产业银行“四个银行”,支农支小支微的作用有效发挥。省联社牵头与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以及临沂、泰安、潍坊、滨州等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加大对当地基础建设、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涉及具体合作项目18个,实现与地方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截至2017年末,实体贷款余额9886.2亿元,较年初增加876.7亿元,同比多增470亿元;发放涉农贷款余额7125.1亿元,较年初增加310.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198.9亿元,较年初增加428.2亿元。全力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支持规模和增量均居全省银行业首位。满足百姓生产、经营和消费需求,累计向省内22.6万户“家庭”发放贷款385亿元。积极开展精准扶贫、产业扶贫,累计发放小额扶贫贷款36亿元,直接带动78万贫困户脱贫,通过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带动13万贫困户脱贫,承担起金融扶贫的主要社会责任。
信贷结构调整稳步推进,信贷资金更加注重满足小、微、散等基础客户的融资需求。截至2017年末,零售类贷款余额3849.3亿元,较年初增加560亿元,占全年新增贷款的比重达71.4%。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加大,注重采取依法清收措施,在各级公检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广泛开展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动,全年清收处置不良贷款455.7亿元,综合处置率49.55%,信用环境得到净化。资金业务发展趋于理性,占总资产比重较年初下降2.55个百分点,杠杆率下降0.85个百分点,基本回归到合理区间。全面从严治行深入开展,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制定实施信贷、财务、资金3个核心业务的“八条禁令”,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省联社直接或督导处理责任人386人次,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进一步增强。发挥全系统整体优势,建立补充风险互助资金、系统内帮扶资金、流动性风险互助基金,资金额度达277亿元,具备了应对局部风险的能力。
省联社深化改革稳妥推进,研究拟定了省联社改革方案并已报省政府和银监会。省联社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全省农商银行统一的科技支撑平台、资金清算平台、教育培训平台、法律服务平台、机构营销平台不断健全,“小法人、大平台”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对全省农商银行探索实施分类管理,明确35家重点关注机构,省联社班子成员开展分片帮扶,督导帮助其化解风险,提高发展质量。坚持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继续深化农商银行改革,解决改制后“形似神不似、形神都不似”的问题,省联社和111家法人机构全部完成章程修订,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章程,“三会一层”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部分法人机构在事业部制改革、流程银行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法人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完善。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注重在全省农商银行解决“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一根本问题,干部员工队伍“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优势进一步发挥。
把党的组织建设到每一家支行、每一个网点,实现党的工作和党员管理全覆盖,在全系统规范设立159个党委、2426个党支部,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全面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建设,明确一切工作到支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健全完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对纪委书记进行考察选配,全系统已配备118名纪委书记、125名纪委副书记、392名纪委委员、278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风清气正的从业氛围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