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因及治理措施

2018-07-04 11:02陈超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6期
关键词:电信诈骗治理措施

摘 要 信息通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完善普及,在给人们生活工作带来很大便利的同時,也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极速蔓延,既危害公众财产安全,又影响网络环境的秩序,影响社会安定。所以,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是刻不容缓的,本文根据电信网络的特点以及犯罪成因来探讨有效的治理办法,来满足提升群众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的需要。

关键词 电信诈骗 犯罪成因 治理措施

作者简介:陈超,东北师范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6.027

一、引言

21世纪以来,我国的信息产业、金融产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同时,也悄然出现了一种新的诈骗方式,电信网络诈骗。电信网络诈骗不同于传统的诈骗,是随着信息技术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诈骗行为。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在这个信息时代显得庞大而且更加容易获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能够有一定的手段获取群众的隐私及个人信息,所以电信网络诈骗让人防不胜防。本文对近年来的电信网络诈骗的基本情况以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因进行探讨,并给出电信网络诈骗相应的治理措施。

二、电信网络诈骗基本情况

(一)电信网络诈骗定义

电信网络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和现代的网银技术,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目前已知的诈骗手段有假冒公检法诈骗、冒充熟人诈骗、利用伪基站诈骗、兼职诈骗、考试诈骗、校园贷诈骗等,诈骗分子还会有更多的新方法、新样式来进行犯罪,所以大家要注意,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电信网络诈骗发展现状

电信网络诈骗是随着经济、电信技术以及网络的发展而迅速发展起来。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来源便是台湾地区,台湾地区的诈骗历史由来已久,但由于台湾地区对待诈骗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不够,导致其诈骗行为更加猖獗。电信网络诈骗在1997年在台湾地区兴起,随后蔓延至大陆,之后随着网络的发展,电信网络诈骗不止在海峡两岸发生,更是蔓延到了海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盘点近来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都在社会舆论上掀起了很大的风波。2016年影响全国的一个案例,徐玉玉电信诈骗案,诈骗分子对其声称是教育部的人,通知她去领取助学金,最后通过虚构事实让徐玉玉的学费都被诈骗分子骗走,导致徐玉玉郁结于心最终死亡。虽然最后诈骗犯罪分子已经投案自首,但是一个有着美好未来的大学生也因电信网络诈骗失去了生命,可见电信网络诈骗不仅对群众的财产有着严重威胁,对群众的人身安全亦是。

据《2015反信息诈骗大数据报告》显示,在电信网络诈骗途径中有6成受害者是通过接打电话上当受骗,有3成受害者是通过网络上当受骗,其余的是通过短信上当受骗。根据腾讯“守护者计划”近日发布的2017二季度《反电信网络诈骗大数据报告》显示: 诈骗热度指数趋于平稳,诈骗电话、短信数量大幅下降,但电话诈骗涉及金额有所增加,网络诈骗取代短信诈骗成为第二大电信网络诈骗渠道。2017年第四季度,诈骗电话拨打同比下降78.2%,收到诈骗短信人数同比下降75.4%。在诈骗号码基数大幅减少、用户反诈骗意识增强双重因素影响下,诈骗号码标记数量同比下降47.4%。虽然诈骗案件数量下滑,但是单个案件金额大幅度上升。

(三)电信网络诈骗特点

根据最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例,腾讯总结出电信网络诈骗的五大特点,分别是公司化、智能化、平台化、涉众化。

所谓公司化,是诈骗犯罪分子不再单独作案,而是有组织、有计划的作案。观看如今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几乎都是团伙作案,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分工越来越专业、越精细。每个人有自己所负责的部分,一般还有负责提供技术服务的,有负责进行拨打诱骗电话、群发诈骗短信等诈骗手段,有负责对赃款进行转取的,这样的团伙大都分工明确,呈现明显的公司化特征。因为网络技术的大幅发展,犯罪分子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电话短信诈骗,他们利用群众的各种社交账号和个人信息来进行诈骗,或者利用网络上的网站来吸引网友并进行精准诈骗、盗刷信用卡等,令人防不胜防。电信网络诈骗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作案目标广泛化,涉及的群众非常多,诈骗分子往往会集中向某一地区或者某一号段拨打电话,社会各个阶层都有受害者。

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因

(一)社会环境因素

诈骗犯罪从古至今一直都有,只不过其手段随着信息技术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智能化,更加先进,从面对面演变为非接触式诈骗,演进为如今的电信网络诈骗。而且随着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财富增长和积累日益增多,使诈骗更加有诱惑力,诈骗犯罪有了一定的发展空间。电信网络诈骗甚至不单单是单纯的刑事案件,因为部分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与地下钱庄、境外私人武装和黑恶势力联合,于是刑事案件就演变为与经济、政治、外交有关的综合问题。

虽然我国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仍然存在贫富差距大的问题。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带或者没有受过一定教育的人,比较容易走上诈骗这种低成本,高回报的道路。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逐渐流行起来,各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更加隐蔽,更是让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借机实行诈骗犯罪。

(二)电信网络诈骗的低成本,高回报

根据现有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来看,这种诈骗方式确实是一种低成本,高回报的方式。诈骗手法简单,容易效仿,所以这种犯罪手段传播速度极快。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群众的个人信息,仅仅通过QQ、微信等社交平台假冒亲友等就可以进行网络诈骗犯罪,通过电话可以进行电信诈骗犯罪。在网购环节中诈骗分子可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受害人的交易清单,而且利用了人们对网购的退款流程以及网络消费金融平台不熟悉的弱点,使群众上当受骗。还有许多不法分子实施的中奖诈骗、虚假办理高息贷款或信用卡套现诈骗及虚假致富信息转让等诈骗手段,都是利用了人们“贪利”的心理。通过这些简单的手段就可以轻松获得高额的回报,这是如今电信网络诈骗案高发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群众对此的消极态度以及侦查不到位

据《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2016)》显示,84.15%的被调查者遭受过电信网络诈骗骚扰,超过10%的人被骗过钱财;约65%的受害者被骗金额在3000元以内,被骗金额超过10000元的约占15%;82%的被骗资金没有追回;受骗群众仅有约三分之一选择报警,另有三分之一选择“自己认栽”。这种消极态度便助长了诈骗犯罪分子的气焰,使之犯罪行为更加猖狂。

另外,由于诈骗分子会有一定手段来非法获取群众的个人信息,而群众却很难分辨诈骗分子所说事情的真假,对其盲目信任,自己没有心思或者没有能力去调查诈骗分子,例如互联网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虚设投资、咨询、炒股等公司,以推荐股票、提供内幕消息为幌子诱骗网民参与投资,从中骗取入会、咨询、分析、手续等各类费用。这就需要群众平时提高警惕,对于在网上投资、炒股等充分了解对方的真实状况,不要被利益冲昏了头脑。

(四)法制的落后以及监管部门的不到位

对于近年来层出不穷的网络诈骗案例,我国在2016年12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但是在刑期方面最高只到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力度不够大,并且没有独立成罪。现有《刑法》中的任何一个罪名都不能对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做出明确合适的评价。已经有其他国家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独立成罪,但是我国对其态度仍旧十分谨慎,虽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是诈骗罪的一种形式,但是其方式和花样明显多于传统诈骗,对公众的危害也高于传统诈骗。

对于不断出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关部门已经开始进行管理改进,比如所有的电话卡都要求实名制,减少虚假电话的数量;银行转账24小时内可以申请撤销,这一措施旨在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但是科学技术的发展使虚假电话号码仍旧有存在的可能,并且ATM转账延迟影响的只是部分人,其实这部分人还可以选择网银、手机银行及柜面等其他方式转账。一些第三方支付安全性差,不能给用户提供保障;“伪基站”问题也依旧还没有相关部门站出来严管。在法律制度仍然存在漏洞、行业监管还不够严厉健全的情况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旧层出不穷。

四、电信网络诈骗治理措施

(一)提升群众防范意识

电信网络诈骗不能全靠事后打击,对其提前防御是治理其犯罪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和政府应该大力宣传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各地公安部应当结合实际案例,积极在社区中宣传;银行也应该关注对高危被害人的劝阻和拦截,对其用户以分发防范手册等方式使之提高警惕。各高校应当开展积极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举办讲座、召开班会、举办比赛等方式来引导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念,以防其陷入诈骗风波。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各阶层群众了解电信诈骗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了必要的防范技能,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二)加大公安打击力度

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公安机关必不可少。但是电信网络诈骗越来越样式多、手法新、智能化,使公安打击工作更加困难。打击过程成本高、障碍多,赃款去向不明,难追回都是有待解决的问题。所以公安机关应当重视相关情况,加大资金支持,多方共融,协同合作,培养相关专业人员,提高侦查能力,加大对此打击力度。

(三)加强法制建设和相关部门监管力度

近几年发生的被害人死亡事件都在警示我们电信网络诈骗已经对群众人身安全有很大的威胁,对社会也带来了负面影响,犯罪分子依旧无法无天,十分嚣张。可见法律方面依旧存在漏洞,根据国外相关立法经验,我国应当对电信网络诈骗设置为独立罪名,严加管控,并适当加强处罚力度,杜绝犯罪分子钻法律漏洞的情况。

对于其他部门来说,要提高其技术服务,填补技术漏洞。虚拟运营商要注重保护用户隐私,对虚假号码加大整治力度。银行注重加强管理,对用户的信用问题加大惩处力度。工信部门则要加强监督力度,杜绝境外打进“公检法”诈骗电话,继续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和管理规范,指导督促各基础电信企业抓好落实,同公安机关协同配合,对包括伪造政府部分办公号码在内的各类境外诈骗电话进行拦截和防范打击。相关监管部门注意加强整治网上各类有害信息,严厉打击泄露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等活动,深入开展重点地区整治,切实堵塞监管漏洞。

五、结语

近年来,公安机关对电信网络诈骗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犯罪形势得到有效控制。但是要想彻底斩断电信网络诈骗产业链条,除了有赖于行政部门强化监管,金融机构、电信企业等也要从源头防范个人信息泄露、放弃短期利益,政府要注重落实各项新规,加强法制建设,公安、通信、银行等多部门要形成区域共建、部门及企业联防联治的管理平台。

参考文献:

[1]赵学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行为特征与司法适用.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33(12).

[2]王晓伟.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现状、问题与对策.社会治理.2017(1).

[3]孔黎明.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广西师范大学.2017.

[4]隋新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成因及治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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