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迎春 侯军岐
在京津冀一体化环境中的农业产业协同创新的大背景下,需要京津冀有一致的农业发展战略,发展整个区域内各个农业产业创新主体间的深度合作,实现跨区域创新要素的优化配置与自由流动。种业对农业产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性、基础性意义,同时种业作为农业中的高新技术产业也备受资金的青睐,融资活动频繁。
一、种业协同创新发展
协同创新是产业内部相关创新资源和能力的整合,创新资源和能力在系统内的自由流动。种业作为农业中的高新技术产业,除了对科研人才、技术资源的需求以外,对政策和市场等相关配套资源具有较高的需求。因此,在京津冀一体化下,种业协同创新发展的关键在于依据协同创新发展的内容,整合三地种业研发、繁育、推广的特点和优势,有针对性地构建京津冀一体化的协同发展路径。
1.京津冀三地种业协同创新的基础。通过比较京津冀三地的种业发展情况来看,在种业创新技术资源方面,北京、天津两地种业技术发展水平较高,区域内相关的大学及科研院所实力较强,北京是我国种资资源、研究、库存的集中地,以39万份世界第二的种质资源保存量,为新品种的培育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相比之下,河北省则比较落后。河北省虽然是个种业大省,但并非种业强省,长期以来种业投入不足,种业发展水平与其种业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称,但在自然资源方面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尤其在生态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由此可见,京津冀三地在种业企业发展建设方面拥有各自的比较优势,存在巨大的合作发展空间,需融合京津冀三地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共赢。河北省拥有农业自然资源的优势,而北京天津则在科技、人才、资金方面具有优势,推动京津冀种业协同发展,充分整合这些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实现资金、人才、科技、基础创新设施及各种知识等创新要素在京津冀区域内自由、顺畅地流动和共享,形成区域间的资源优势互补,降低种业生产组织的资源获取和使用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通过协同创新路径的选择实现协同发展。
2.京津冀种业协同创新发展的内容。前端研发育种、中端繁育制种、后端营销推广是种业协同创新的重要内容。前端研发育种是关键,中端繁育制种是基础和重要保障所在,后端营销推广服务是整个种业“育-繁-推”实现科技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阶段,三个阶段的功能有所不同。
二、 种业协同创新的路径选择
依据种业的三个阶段内容分别进行协同发展路径的选择,有利于更有针对性地给出种业的协同发展路径。
1.前端育种研发的主要协同路径。前端研发育种处在整个产业创新协同的初始萌芽阶段。育种是指采用各种技术,培育出高产、优质新品种。研发育种除了人才、资金等必备要素外,研发过程中的人才、信息的交流也是极为重要的一环。前端研发创新协同的路径选择主要是实现研发过程中各项创新要素的自由、高效流通。①建立京津冀研发共享平台。依托京津冀地区大学和科研机构丰富的创新科技资源,发挥北京作为全国种业发展的“风向标”及种业科技创新中心,尤其在农作物及相关新品种审定、引育数量占全国约五分之一的资源优势下,更好地利用现有的京津冀一体化国家战略,通过建立京津冀种业科技创新共享平台,构建知识、技术、人才的共享交流平台,形成种业科创资源共享机制。如开发公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实验与检测设备,加强种业行业相关科研人员、科研资讯的交流,建成种业新品种研发培育的聚集地,实现京津冀在种业新品种的审定、引育上的领先优势。②建立京津冀企业创新联盟。通过三地创新协同,把种业企业对新品种的研发培育的创新需求和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等研发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引导种业的科技创新方向与种业企业利益相结合,完善技术创新链。围绕现代农业这一创新領域和处于战略性地位的种业,选择其中的若干基础性、战略性品种以及关键性技术,通过对育种人才、技术和资源的引进建立一大批技术创新企业联盟,联合申报,协同攻关,提升创新价值链,促进种业产业领域集群发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科技企业。
2.中端繁育制种的主要路径。中端繁育制种是实现新品种的研发到田间推广的关键环节,处在整个种业创新协同的重要基础和关键保障阶段。繁育制种一般包括田间种植、收摘、种子脱水、种子筛选和检验等环节。因此,建立一批良种繁育基地、质检中心、农作物品种区域实验站是加快良种推广促进研发育种成果转化的关键,也是中端制种的发展之路。
①建立京津冀良种繁育基地。建立区域良种繁育基地合作共建机构,旨在通过三地的协同发展,挖掘企业和用户对研发育种技术创新的需求,利用各地的优势资源,弥补京津在种业发展过程中繁育制种基地的土地资源的不足以及河北在研发育种方面的科技资源的不足,调动三地种子研发的农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力量,健全区域内从种子的研发育种到繁育制种的有序转移和推进机制。促进建立有助于实现从零散的“市场对接”,到研发育种创新链、“育-繁-推”一体化产业链的“平台对接”,克服完全依靠科研机构和行政管理单位实现新品种研发和转移的弊端,促进企业和科研机构的区域协同创新,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科研创新到繁育推广进而促进区域内种业的提质增效的良性生态系统,建立种业研发育种到繁育推广的有序转移和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
②建立京津冀种业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鉴于创投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所表现出的作用,多国都在发展自己的农业高新技术创投事业。实现研发育种到繁育制种的转移,不仅需要相关机制的建立和平台的建设,也依赖于资金的融通。此外,随着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尤其是种业研发培育新品种的增加,应用领域也越来越广,种业作为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鉴于种业的库存成本较高的特点,资金使用周期性明显,新品种的研发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既依赖于资金的良好运转,也需要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支持。一个健全完善的金融体系,可以通过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来满足从研发育种到大田种植推广的繁育制种阶段的不同环节的资金需求。因此,京津冀地区可通过设立金融服务中心为京津冀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该金融服务中心可以采取产业基金会的形式,由京津冀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金融保险机构组成,依照种业科技企业成长阶段的承接关系,形成与企业科技创新成长路线图相配套的资金支持体系式,服务于京津冀的种业高科技企业。例如,可以由若干个有实力的创投公司和金融机构、企业发起并设立京津冀种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京津冀的高科技种业企业。
3.后端营销推广服务的主要路径。后端营销推广是实现种业科技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阶段,因此,着力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合作机制。整合三地的市场资源,为企业开拓更大市场,促进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满足种业和企业发展需求,是后端推广的协同发展重点。通过着力培育高新技术种业企业,积极探索企业、三地科研院所在内的多方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在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形成紧密可持续的利益共同体。
①建立资质互认机制。在新品种的审定上,尤其是主要农作物的新品种,采取同一品种区域内共同审定、鉴定、互相承认的方式;在行政许可上,建立“一次审批”三地有效的互认机制;针对相关从业人才,建立互认机制,便于人才在三地的自由流动。通过以上几方面资质互认机制的建立,为种业后端推广提供政策制度上的保障。
②建立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种业未来的竞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虽然我国初步建立了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主题展会等公共服务平台,但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还相对滞后。京津冀三地的种业创新协同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知识产权信息供给、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与交易中介服务、知识产权融资服务、维权援助等方面提出了一站式综合服务的要求。因此,随着京津冀三地协同创新的进一步发展,可尝试考虑设立专门的种业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京津冀三地的种业新品种提供从权利获得、实施转让与转化、融资到维权的一条龙式服务,打造种业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
③利用种业协会协调各方利益。多元利益的冲突与整合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重要社会特征,减少多元利益的摩擦、冲突,是实现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如何充分发挥三地种业协会的协调、组织、管理作用的关键所在。种业协会作为种业整体利益的代表,是协调各方利益的关键所在。在区域协同的过程中,各方利益难免會产生冲突,种业协会通过跨区域开展工作对协会成员的利益进行协调。面对不同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和意见分歧,种业协会能够以其组织的力量进行自我协商和化解,同时充分发挥种业协会组织技术交流、培训的职能,促进创新技术在区域间的高效流动。另外,在区域协同创新过程中,企业主体间的创新要素流动及转移的频率增加,商标、专利纠纷等问题也频繁出现,种业协会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行业管理机制,避免区域内企业的互相消耗及行业内的互相侵权。
(作者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