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街头“摆摊设点”剑指不作为

2018-07-02 08:24大邑纪
廉政瞭望 2018年6期
关键词:大邑大邑县评先

大邑纪

“如 果您到职能部门办事,遭遇工作人员态度冷硬、推诿扯皮、久拖不办,都可以向我们反映。”今年以来,大邑县纪委监委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流动接访点”搬到了街头,利用乡镇“赶集日”,在全县20个乡镇(街道)摆摊设点,面对面向群众收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线索。

据了解,大邑县制定了《大邑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在工作中担当不足、作风不实、履职不力、协同不够,导致工作贻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2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形,通过亮出问责利剑,倒逼干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强化‘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

据大邑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细则》适用范围涵盖全县各(乡镇)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以及经授权或委托具有行政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人员,明确了对领导班子采用约谈告诫、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等4种问责方式;对个人采用约谈告诫、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免职或责令辞职等7种问责处理方式,并提出了问责中的责任区分和从重、从轻问责处理方式。

截至目前,大邑县已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形开展谈话提醒61人次,问责6件12人。“另一方面,我们也将通过配套健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激发全县干部的担当与活力。”大邑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大邑縣将通过让“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流动接访点走入全县20个乡镇和街道,搭建“架桥信访”渠道,并针对接访中收集到的线索核实、取证,形成与基层纪委联动模式,下大气力处理好“花样翻新、形式隐蔽”为特点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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