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媛
为了真正提高青少年体质,鼓励青少年更多地参与体育运动,并在此基础上发现并选择出具有运动天赋的竞技体育人才,不能仅仅依靠学校体育课,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一个可行的选择,体育发达国家也提供了这方面成功的经验。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提出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工作思路:以各级各类学校、体校、公共体育设施及社会各类性质体育设施为载体,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的社会体育资源,加强青少年组织网络建设,建立一种新型的具有社会主义公益性特征、旨在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的青少年体育组织形式,并明确提出创建俱乐部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青少年体育兴趣和爱好,使他们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增强体质,并向青少年传授体育运动技能,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1]这一举措在《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也再次得到重申。[2]
北京市自2000年开始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目前共有200所。在16年的发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举办了多种体育活动和比赛,每年吸引上百万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为增强青少年体质做出了贡献。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依托各级各类学校的俱乐部区域分布不均、与依托单位的职责划分不清以及筹集资金困难等等。基于此,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和逻辑分析法通过对北京市20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总体情况进行客观的分析,旨在为其今后的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基本思路。
2000年北京市创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4所,2011年,发展至170所,2016年已达到200所。
北京市的20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分布在全市16个区县,其中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丰台区和海淀区创建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居多,占总数的58%,见表1。
截止目前,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单项俱乐部;二是多项俱乐部;三是综合俱乐部。
单项俱乐部如北京市朝阳区万国国际击剑运动中心,其开展的运动项目是击剑;北京市西城区黄城根小学排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其开展的运动项目是排球;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小学东西鼎盛棒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其开展的运动项目是棒球。多项俱乐部如北京市西城区第三十五中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要开展的运动项目是羽毛球、手球、排球和篮球;北京市东城区安外三条小学恒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其开展的主要运动项目是足球和田径。综合俱乐部如北京市丰台区京乐城卓远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项目开展不稳定。
北京市20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的运动项目包括田径、游泳、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足球、健美操、武术、棋类等30多个大项60多个小项。其中,田径和乒乓球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开展最为普遍的运动项目,所占比例均为64%;健美操、跆拳道、足球项目开展的也较为普遍,分别占到40%、37%、21%,占37%。见表2。
表1 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区域分布情况
表2 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经常性开展的运动项目
注: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大都是多项体育俱乐部,同时开展几个运动项目,表中所示比例均为该项目在200所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所占的比例(所占比例=开展该项目的俱乐部数/200)。
不同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还定期单独开展或联合开展多种项目的培训,举办不同形式的比赛和联谊活动,利用学生节假日组织夏(冬)令营活动。以2015-2016年度为例,各俱乐部举办大小活动500余次,夏令营和冬令营400期,组织培训班900余次,参加人数达到374.9万人次,年接待活动约1 800多万人次。通过俱乐部组织的这些多种多样的活动,使得学校体育场馆资源得到充分利用,青少年对体育锻炼的兴趣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进而增强了青少年体质,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北京市20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依托不同的单位,其中依托各类学校的居多,有156所,依托各类体校的有16所,依托各类体育场馆或体育中心的有9所,依托协会的有6所,依托街道社区的有1所,依托其他的类型的有12所,见表3。
表3 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依托单位情况
从表3可以看出,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主要依托各类学校,占俱乐部总数的78%,其次是依托体校,占总数的8%。学校和体校的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即体育场馆资源相对比较丰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促进了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减少了学校体育场馆、器材、体育指导教师等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从而充分发挥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依托学校开展体育运动的优势;作为学校体育的补充和延续,俱乐部可以最大限度地吸引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体育锻炼。此外,依托在学校、且主要管理人员来自学校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依托于其他单位并具有独立运行机构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但较之社会上商业性的青少年俱乐部低。
运用Excel2010软件对200所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注册基本信息的统计显示,俱乐部现有体育指导员940人,体育教师1 194人,教练员1 287人,兼职工作人员341人。
研究得出,平均每所俱乐部拥有体育指导员5人、体育教师6人、教练员6人,兼职工作人员2人,数量相对较少。此外,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术单一, 复合型的指导员较少, 指导力量薄弱, 其指导率据调查表明为 59.11%。
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16年来,主要的依托单位是现有的运动项目协会、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场(馆)、各级体校及校外青少年活动中心。如果要进一步发展,就要更多地依托中小学。
北京市基础教育中现有中小学1 596所,其中小学988所,普通中学608所。在已有的20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目前依托中小学的有156所,占总数的78%,各区的具体情况见表4。
表4北京市各区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依托中小学数量的基本情况
Table4Thebasicinformationofthenumberofprimaryandsecondaryschoolssupportingthestate-levelyouthsportsclubsintheBeijingDistricts
城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密云县昌平区房山区顺义区通州区石景山区延庆县怀柔区门头沟区大兴区平谷区中小学数1051111781631326389103891176268545613670俱乐部数332522191611111188776664所占比例/%31.422.512.411.712.117.512.410.79.06.811.310.311.110.74.45.7
注:表中序号是按照俱乐部所占比例从大到小排列。
数据来源: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官网数据资料整理(http://www.bjedu.gov.cn/)和体育管理在线(http://www.sportmonline.cn/TiCMS/qsnjlb/index.htm)。
表4显示,北京市依托于中小学建立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各区的分布是不均衡的。拥有中小学数量105所的东城区创建俱乐部的比例是最高的,为31.4%,而拥有中小学数量较多的大兴区俱乐部所占比例仅为4.4%,排在最后一位,两者相差了27个百分点。此外,这种不均衡还表现在北京市中心城区创建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数量明显高于远郊城区,如门头沟区、平谷区、顺义区和石景山区都是很少的,尤其是平谷区,依托于学校的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仅有4所。
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注册资料和历年对俱乐部的抽查资料可以看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依托单位的关系主要为两种:一是从属关系,即俱乐部属于其依托单位的下属机构,也即是依托单位的一部分,人、财、物没有明确的分界,基本上是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二是对等关系,即俱乐部为独立法人,与依托单位通过契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俱乐部相对是独立的,可以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开展工作。具体来看,北京市20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形式见表5。
表5 俱乐部主要组织形式及数量比例
资料来源:http://www.sportmonline.cn/。
表5显示,在北京市现有200所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有78.8%依托下级组织,与依托单位的关系属于从属关系,俱乐部的主要管理人员大都是由学校的校长或副校长兼任,这并不符合国家对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独立的机构设置、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独立建账”的要求,导致的结果是管办不分、职责不清等,此外对实行“一费制”的学校类体育俱乐部开展合理性收费造成了困难。
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文件中要求内设机构至少包括办公室、培训部等,有规范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但目前有些俱乐部尚存在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虚设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比如个别俱乐部仅一个理事会就有几十个人,并且都有一定的补助,此外,也没有独立的银行账号,也不单独做账,致使出现账目混乱的现象。再者,缺乏专业化管理、指导的专职人员。目前很多俱乐部的工作人员都是兼职的,俱乐部的主任或理事长普遍都是由校长或者副校长兼任。这种现象就不可避免的造成了俱乐部专业化程度低,以致在俱乐部的运营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由体育主管部门主导建设,地盘却属于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下的学校。容易出现主管部门管得过细、过死、缺乏独立性等问题。办事程序带有明显“机关痕迹”。体育行政部门在统筹管理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时,由于缺乏各职能部门的有力配合,致使俱乐部在登记注册以及发展过程中有诸多阻力,诸如依托学校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不能进行合理性收费;俱乐部在接受财务审计时手续过于繁琐;不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措施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俱乐部的发展。这里的有关职能部门是指教育、税务、审计、民政、物价等部门。
北京市体育局对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每年度有一个普查,但这种普查的范围以及形式尚缺乏严肃性。第一,监督评估主体不明确。目前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除了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管理外,其日常事务还受到依托单位、物价、审计、税务、教育等部门的管理。具体由谁来主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俱乐部的监督管理工作由谁具体负责?这些都不明确。第二,检查评估体系尚未建立。目前针对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还没有一套系统有效的评估体系或管理办法,对正在运行的俱乐部的组织机构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活动情况、运营情况等没有具体的标准要求,难以对其进行分类指导。
一些依托学校开展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经营状况比较好的通常是以培养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兴趣为主导,逐步开展各项青少年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经营差的俱乐部则往往依照强制学生参加体育活动、选拔体育尖子等老套的体育教学思维开展活动,结果自然得不到大多数青少年学生的响应。此外,一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将俱乐部的活动等同于学校体育课,结果,俱乐部的活动没有特色,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还有一些俱乐部则把目光锁定在少数体育尖子生身上,俱乐部的存在就是为了培养体育特长生去比赛中拿名次。尽管依照相关规定,培养体育特长生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但体育特长生的数量有限,这就使得俱乐部一方面在经营上没有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更新,目前依托网络宣传的俱乐部数量居少,大部分俱乐部没有自己的宣传平台。
北京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实现其目标的过程中,筹集资金始终是一项重要工作。在国外,公益性体育组织已经很成熟,体育俱乐部的法律地位很明确。在资金来源方面,除了政府的扶持政策外,筹资方式是多元化的,例如企业赞助、社会捐赠、服务性收入、会费收入以及其他营利性收入等。[3]
目前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由总局和北京市体育局共同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以1:1比例进行资助的,资助周期3年,3年后只能依靠俱乐部自身运作能力筹措发展资金。笔者通过对有关专家的访谈以及结合一些运营比较成功的俱乐部的经验,得出俱乐部筹集资金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会费与门票的收入。俱乐部的服务收入是有法规依据的,财政部2005年出台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提到“收入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收入应当按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民政部1998年出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2000年,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令《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指出“为社会提供与业务相关的有偿服务所获得的报酬。”[4]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虽然收取会费,但是其收费标准相对于营利性体育俱乐部来说是比较低的,与德国的健身俱乐部相似,纵观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申报的材料,目前基本上实行了会员制,但也有个别是非会员制,这些俱乐部的收入一部分就是举办活动时的门票收入。
(2)举办单位的投入。这170所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虽然有体育总局和北京市体育局资助的12万,但是仅仅靠这12万,俱乐部是不能持续有效运转的,俱乐部创建过程中举办单位也投入了一部分资金,有的甚至投入了大量资金。目前绝大多数俱乐部创办初期都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的,也有极个别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无论这些俱乐部是到民政部注册还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都必须提交验资报告,有独立账号,而账号中的注册资金主要还是来自于举办单位的。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与举办单位签订的合同,能实现独立运营的情况下,需要保证举办单位利益最大化,这样才能促使举办单位持续性的资助。
(3)附加服务性收费。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附加服务是指围绕着开展体育活动这一核心内容而开展的其他业务,例如体育培训、商品销售收入、场地租赁、健康咨询以及体质检测等等,但是俱乐部虽然能从这些附加的服务中创收,但是这些附加服务不能偏离俱乐部开展体育活动的核心任务,并遵从俱乐部的公益性质,不能致使偏离其社会使命。
另外,笔者在访谈北京市体育局群体处有关负责人时,得到2010年北京市体育局对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普查结果,结果显示:俱乐部主要业务收费有个人会员费、团体会员费、技能培训费、场地使用收费、冬夏令营费、比赛报名费等。
(1)尽快制定相关政策。首先是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认真落实,以保证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应该针对俱乐部城区分布不均衡、俱乐部创建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资助经费使用等方面出台《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十二五发展规划》或《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十年发展规划》;《关于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资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政策。在这些政策法规文件中,明确界定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性质和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场地设施建设,建立动态考核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均衡协调发展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网络,注重俱乐部文化建设,大力完善俱乐部活动和赛事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加大俱乐部宣传力度等。
(2)对俱乐部实行分级管理。为了进一步规范俱乐部的管理和发展,还需要对俱乐部建立分级管理体制。借鉴日本的经验,在现有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基础上,以北京市体育局为主要行政管理部门发起创建市、区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级管理标准,按照运作效益设置区级、市级、国家级标准,体育行政部门按达到标准给予相应等级评定,并按等级给予资金资助。具体的等级评定标准可以综合各个俱乐部的情况,从俱乐部组织管理、指导人员专业化程度、业务培训、财务审计管理、活动组织、场地设施、信息档案管理、社会效益等方面来制定。
(3)建立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体育行政部门应加强与教育、税务、审计、民政、物价等部门的正式沟通,促使这些职能部门能有力配合俱乐部的创建、评估、审查以及税收优惠等政策,尤其是与教育部门的沟通,由于俱乐部大部分依托于中小学,体育部门更需要努力保持与教育部门的沟通畅通,为俱乐部的进一步健康有序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4)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理清和依托单位的关系。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一个实体型社会服务机构,其机构设置应该遵循专业分工和协调的原则,并明确其职能。例如俱乐部工作开展较好的北京市西城区奋斗小学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其组织机构内设有:董事会、监事会、财务部、发展竞训部、开发集资部、医务部、宣传部;并且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有董事会会议制度、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财务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以及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理清俱乐部和依托单位的关系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第一,契约合同。即依法签订合作协议,俱乐部与依托单位均为独立法人,在场地使用、俱乐部运营等方面通过契约来明确双方责、权、利,俱乐部保持独立性,并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开展工作。例如2010年审批创建的北京市神龙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属于单项体育俱乐部,依托于北京越野足球俱乐部开展足球项目,该俱乐部目前拥有体育指导员10名,体育教师10名,教练员20名,兼职工作人员5名。该俱乐部与奥体中心签名足球训练场地使用协议,利用奥体中心的场馆设施在节假日、周末、课余时间开展青少年足球培训,培训以学生兴趣为主,收费低廉,深受广大学生家长的好评。第二,俱乐部和依托单位各自保持相对独立的运作。俱乐部成立自己的决策机构,如理事会,依托单位可以是俱乐部理事会的一员,能够在理事会里发挥作用,参与决策与管理。
(5)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首先是建立北京市体育局评估与俱乐部自查相结合的绩效评估制度。北京市体育局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俱乐部进行检查,履行监管责任。如运作情况、财务审计初审、活动和场地开放情况、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达标情况等。根据监督检查情况,不断完善评估体系和俱乐部自身建设。其次,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监督检查。非营利组织的第三方评估制度在欧美一些国家较为成熟。例如美国的慈善信息局作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每年4次向公众公布对全国基金会的综合评价结果,公众也会根据它的评价结果来选择捐赠方式和捐赠对象[5]。我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历程还较短,可以借鉴国外第三方评估制度和公示制度。再次,向公众提供知晓的渠道,以便他们能够及时、方便地查看俱乐部的财务状况或运营情况,以保证俱乐部的透明性。
(6)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对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来说,筹资渠道可以有几种,例如企业赞助、服务性收入、依托单位持续性投入、社会捐赠、政府资助等,但主要的资金筹集渠道还是前三种。
一方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应该利用自身优势,最大限度的开发自身资源,找到与企业利益的契合点,目前世界上很多体育组织都是通过企业赞助的方式筹资,在达成各自目的的同时促进各自发展,实现双赢目的。
另一方面,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的培训课程以及其他服务性活动,不断吸引青少年学生参与进来,满足其体育健身的需要。
再者,俱乐部要不断吸收来自依托单位的投入,目前绝大多数俱乐部创办初期都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的,也有极个别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无论这些俱乐部是到民政部注册还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都必须提交验资报告,有独立账号,而账号中的注册资金主要还是来自于举办单位的,俱乐部创建过程中举办单位也投入了一部分钱,有的甚至投入了大量资金。如北京市第十一中学对其举办的青少年俱乐部,投资8万元增添了融趣味性和运动训练于一体的趣味性篮球架,另外还投资25万元改造了篮球场,铺设了塑胶跑道等;北京市西城区奋斗小学投资百万改造了场地,由原来的土沙地改造成了具有200米环形跑道的操场,操场内有了标准足球场,学校又制作了2个适合少年儿童活动的标准足球门等。
(7)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针对发展比较好的俱乐部,应予以积极宣传和鼓励,树立典型,使得其他类似形式的俱乐部可以参考。比如开展活动比较好的北京八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该俱乐部建立自己的网站,并投资10万元建立了包括体育场馆的网上预定、后台管理、自动售票、统计查询等项功能的电脑网络管理系统。俱乐部会员只要通过登陆网络就可以提前预定当日或一周内的体育场地,后台管理可以及时地掌握各种有关数据统计,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更新有关资料,使会员可以及时了解体育俱乐部的场馆使用情况。俱乐部的收入主要来自业余时间向周边单位出租场馆;收取会员会费;小卖部营业性收入;组织比赛收取的报名费;各种培训班的培训费;企业赞助费等5个方面。去年,俱乐部已实现创收100万元,这些资金的获得,做到了以馆养馆,弥补了学校各项运动队训练、比赛资金的不足;同时,为更新俱乐部体育设备提供了资金支持。此外,俱乐部严格执行财会制度,由学校的专职会计兼任俱乐部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了经费使用的规范化管理,基本上做到了收支平衡,实现了俱乐部的自我发展。
鼓励俱乐部注重网络和平面媒体的有利作用。应尽力创建自己的官方网站,把俱乐部发展的最新动态、开展的主要活动、举办的主要比赛、国内外体育的最新重要信息等等通过宣传窗口传递给广大青少年。
[1] 北京市学生体质调研组. 2005年北京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EB/OL].[2010-12-15]http://www.doc88.com/p-448547215042.html.
[2] 北京市卫生局. 2014年北京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EB/OL]. [2015-12-10]http://www.chinairn.com/news/20151231/10023122.shtml.
[3] 靳英华. 体育经济学[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1.
[4] 国务院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A].1998-10-25.
[5] 姚俭建,COLLINS J. 美国慈善事业的现状分析:一种比较的视角[J].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社版), 2003(1):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