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50号),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闽
政〔201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深化互联网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加快我省工业互联网发展,协同推进制造强省和网络强省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工业互联网发展体系初步建立,建成“十百千万”工业互联网工程,即培育不少于10个工业互联网行业示范平台和100家以上应用标杆企业,实施不少于1000个“互联网+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推动上万家中小企业业务系统向云端迁移;到2025年,建成国内领先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引领行业发展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工业互联网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鼓励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搭建互联网“双创”平台,开放创新资源;鼓励制造企业与信息通信企业合作,推动通用通信技术应用于制造活动;鼓励各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接口开放,打通产业数据链,构建开源开放生态,培育服务与应用示范园区。我省将着力培育工业互联网基础赋能平台,发展电子、石化、纺织鞋服等行业特色平台,建设生产智能管控、产融对接、用能节能管控、数据分析服务等专业化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