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吸尘器(扫地机器人)产品质量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广东等5个省19家企业生产的19批次吸尘器(扫地机器人)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06.7-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343.1-2009《电磁兼容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要求 第1部分:发射》等标准的要求,对吸尘器(扫地机器人)产品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19.11.4条的试验),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不包括22.46条的试验),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连续骚扰电压,连续骚扰功率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结构、连续骚扰功率项目。
红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黑榜 本次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