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2018-06-27 03:18王宏
北京观察 2018年6期
关键词:设施基础设施规划

文 王宏

作者系民革北京市委党员、丰台区人大常委会城建办副主任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补齐民生设施短板,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机制体制,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共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协商议政。民革市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专家学者,赴通州、密云等区的农村开展了系列调研。我们认为,农村基础设施是农民赖以生存、农村生产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关键承载,在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工作中居于重要的先导地位。

重建轻管

近年来,北京市加大了对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投入,实施 “五+三”工程,取得显着成效。据有关数据显示,在北京农村196个乡级单位、3838个村级单位中,交通设施方面,49%的乡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100%的村通公路,99.3%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能源设施方面,100%的村通电;环卫设施方面,100%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9.3%的村生活垃圾达到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93.8%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信息设施方面,99.9%的村通宽带互联网。

但是,也应看到,由于历史欠账太多, 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和布局分散性的特点,部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还存在薄弱环节。

首先,民生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全市八成的村还未通天然气,一半以上的村污水仍排放无序,农民基本生活设施保障不均衡、不充分。特别是在远郊农村,住房保暖等基本设施条件还较差,农民生活质量较低,居住环境宜居程度不高。不仅影响农民身心健康,也严重影响到村容村貌建设。

其次,项目建设脱离实际。部分设施由于技术不成熟,未充分考虑使用环境和农村实际需求等原因而搁置,如前期推广的太阳能路灯,因造价高(7000元/盏)、寿命短(2至3年)、维修费用高(电池2000元/块,控制器、太阳能收集板也是易损件)等原因已被大量弃用或由LED灯具替换。再有,近年来改造和修建的公厕也存在未充分考虑北方冬季供水条件,实际使用率不到50%,造成资金、资源的闲置浪费。此外,城乡结合部的村与生态涵养区的村风貌资源、改造目标和发展定位不尽相同,近年大力推进的村内路面硬化工程是否适宜全面覆盖也有待商榷(如名村名镇、传统村落的保护)。

此外,重建轻管现象突出。部分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头分散投资、建设、管理的问题,建管脱节。一些项目只投入前期建设资金,后期维保经费和专业力量严重不足,无法长期运营,如部分村庄的太阳能公共浴室的建设,政府初期一次性投入大量资金,但设备的老化和破损后,因缺少维保而逐渐荒废。此外,公厕利用率不高,锁门禁用或者按旱厕使用和管理的现象大量存在,也有运维费用和队伍跟不上的问题,致使百姓的满意度不高。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是有效推进统筹城乡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建设美丽乡村最基本的前提。

一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由于农村基础设施本身特性,资金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民生基础设施“等不起”“慢不起”“伤不起”。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问题导向,加大“民生设施”投入力度,政府要对有限的资金合理配置,优先支持建设农民急需的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加快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生活品质,提升农村产业发展基础条件。

二是科学合理规划实施。首先要秉持初心,统筹规划。在落实新版总规,制定分区规划、镇域规划和专项规划过程中,以农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着眼长远的原则,注重生活、生产、生态“三生”空间,统筹融合编制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发展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其次,倾听民意,匠心打磨。各级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积极体察民情,采取下沉驻村、入户访谈、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结合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三师下乡”活动,以工匠精神,将专业造诣与农村实际需求紧密结合,深度打磨,努力提升农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保证规划建设经得起村民的评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时要因地制宜,用心帮扶。在具体项目推进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根据村庄自然条件、村民实际需求,深入细致地做好事前谋划、评估评价、监管审计,因地制宜地规划建设支农、惠农帮扶项目,避免脱离农村实际和需求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乡村环境建设初见成效

三是加强后期运维管护。资金上支持、技术上指导、政策上鼓励,加快构建“政府+企业+村集体+农民个体”多元投资建设和运维模式。探索分级运营和维护机制,根据设施公共特性、服务范围,对于区域性水利、电网、骨干公路等设施,由政府主责进行运营维护;对于村域性道路、水、电、环卫等设施,可由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村集体承担部分运营维护费用;对于单户小型水利等局部受益的设施,可由财政补贴、村集体补充、农户适当承担后期费用。同时,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加快形成以当地农民为主的运维队伍。通过稳定的经费保障和专业化支持,保障设施的长远利用效益。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快补齐民生设施短板,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维护机制体制,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北京市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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