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美芹 孟祥庆
摘 要:随着我国综合执法的持续推进,我国行政执法体系改革也颇受中央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以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改革依然是执法行政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为积极推进畜牧兽医领域的法制建设,论文首先分析了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总要性,其次探讨了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内容及面临的法律难题,最后总结了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根本手段。
关键词:依法治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法律手段
近些年来,综合执法在中国共产党一次次会以上被提到了国家战略高度,作为国家法制总体部署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更要肩负起历史改革使命,积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统筹谋划积极布局,保证畜产品的安全,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然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中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旦不给予高度重视,就会使得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流于形式。因此,论文对依法治国视角下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进行研究分析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一、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重要性
我国依法治国时要始终坚持执法为政、依法治国及依法行政的推进原则,始终做好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及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工作。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缓解离不开法治政府的依法行政与依法执政,同时,行政机关需要综合执法机构参与其中。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中,也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及执政工作,积极保护畜产品质量安全,在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中涌现出新的执法力量,严格践行执法为民、执法治牧的基本原则,成为我国依法治国的一股新生力量,推动我国朝向更强大的方向发展。
二、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内容
一般而言,我国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有较大的范围,不仅要做好动物卫生、兽药、饲料的依法执政工作,也要做好生鲜乳和草原等领域的依法执政工作。具体来说,我国《动物防疫法》对此作出了相应规定,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一切检疫工作,也要督促相应动物防疫监管人员积极参与工作。我国《畜牧法》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就要求具有县级以上资格的人民政府,要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本地畜牧兽医动物的饲养和销售工作。我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作出了相应的规定,特别强调饲养管理部门要做好本行政区域的饲料添加剂管理工作和饲料管理工作。我国的《兽药管理条例》作出的规定中强调,具有县级以上资格的兽医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管理工作。依法治国视角下我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类似这样的法律规定很多,这就说明我国高度重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
我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主体一方面是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一方面是同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需要做好综合执法行政体制的改革工作,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约束下,积极开展监督执法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相对而言,依法治国视角下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要明晰行政主体之间的权责,不同的行政主体要确保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而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在依法治国改革推进中保证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顺应时代需要建立起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契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宗旨,才能进一步推进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发展,才能实现畜牧兽医真正意义上的综合执法。
三、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面临的法律难题
新形势下依法治国理政要完全体现出全民对法律的敬畏,也要体现出全民对法律的信仰。我国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也是从实际出发,本着执法为民的基本理念,担负起我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基本职能。目前来说,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需要政府执法机构组建机构,在行政执法约束基础上建立畜牧兽医执法队伍,确保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执法工作的持续推进。然而,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依然面临的一定难题,现从以下三个方面说起:
1.独立行政执法实施主体
现阶段,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可以看做独立的行政执法实施主体,这个行政主体则是借由自己的名义行使一些权利,这个组织机构也独自承担法律责任。综合执法机构主体既结合了主体和权利,也融合了权利和职责,是一个高度统一和权责一致的组织。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其执法机构下的行政主体完全契合改革精神,在未来综合执法过程中也顺应时代发展潮流不断改变行政执法的方向,这样的行政执法需要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必然要全部尊重我国法律。
2.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较为独立的内设机构
依法治国下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也可以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作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独立的内设机构,这依據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执法过程中主动承担畜牧主管部门相应的机构职能,加强饲料和兽药等的监督执法工作。对此,借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开展动物卫生领域监督执法工作,这样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很难体现出执法机构的效能,更不能凸显执法机构的统一精神,综合执法的改革必然流于形式。
3.受委托组织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过程,基于依法治国视角下可以讲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机构看做一个受委托的组织,在我国法律和行政法支撑下执行畜牧兽医领域内的监管执法工作。这就说明主管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有繁重的工作任务,尤其是要跟上农业发展思路,也要从行政处罚法的相应规定条例中实施处罚。这一过程的行政执法委托,需要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但是一旦缺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行政机关的工作很难推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高度重视经济发展中的规范性文件,也督促执法为政的有效性。畜牧兽医主管机关行使职权时,需要于法有据的行政委托。
四、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根本手段
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的推进,要契合中央深化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方向,执法机构要有着权威性和高效性,才能在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中有一定的执法依据。因为我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有很大的特殊性,尽管在执法体系中也有共性存在,但是在宽泛的执法法律法规范围中行政时,依然要体现出较强的专业性,在有规律和循序渐进基础上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力度。我国依法治国视角下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关键,要顺应时代改革发展潮流,一方面执法机构要正确分析依法治牧和执法为民的根本关系,另一方面就要推进执法工作中的服务型执法建设工作,践行执法为民的基础也要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才能推动依法治国视角下我国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李庆东.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力度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J].畜牧兽医科技信息,2017,10(11):108-109.
[2]李冬宝.高歌奋进砥砺前行——记唐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刘润东[J].北方牧业,2017,01(19):20.
[3]刘菊梅.提高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监管成效的措施[J].兽医导刊,2017,12(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