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广宏
四川有个“天府之国”的高帽子。“天府”的定义,就是天堂里的府库,是天堂里的精华所在。这一顶华丽的桂冠,是公元前3世纪时的秦国蜀郡守李冰给送来的。
在那之前,“天府之国”的光环,并没有落在西蜀头上,而落到“八百里秦川”的头上。《战国策·秦策》记录了纵横家苏秦在秦惠王宝殿里夸夸其谈,说了下面一番话:关中这块地方“沃野千里,蓄积良多”,地势平坦,交通方便,那就是所谓“天府”——天下之雄国呵!《史记·留侯世家》里张良对刘邦也补充了这个意思:关中那块地方,“沃野千里”,“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也”!鼓励刘邦赶快去占领那块宝地。
持这种意见的人还有不少。总之从春秋战国到秦末,“天府”的光圈一直笼罩着陕西中部函谷关与大散关之间的渭河平原上,成都平原还是阴暗角落里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
那时,人们对西蜀怎么评价?
《战国策》里纵横家苏代把蜀地说成是“西僻之国”,非常落后;《华阳国志》里纵横家张仪把蜀国说成是“戎狄之长”;评价是“得其地,不足以为利”!因为那里位置太偏僻了,交通太闭塞了,连正眼都不愿瞧它一下
当时人们视西蜀为边陲,结果成了充軍发配的场所——如果一直是这样,苏东坡就不用天南海北地一贬再贬,就在自己的老家打转转,那该多好!
文献里有充足的证据:许多带罪的人受到惩罚,流放的终点站就是成都,一点也不假!
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11号墓中出土了1155枚秦代竹简,绝大多数是法律文件。其中颇为有趣的一份是《迁子爰书》[1],讲的是咸阳某里男子伍甲向官府告他的儿子伍丙忤逆不孝,要求这个逆子终身不再回归故里。官府便按法律将伍丙上了脚镣,判处“罚蜀边县”,而且终身不准离开流放所的刑罚,将此人连同罪状以及一封紧急文书传送到废丘县(今陕西咸阳西南)。废丘主管审查属实,让押送罪犯的“吏徒”到令史那里去交差,由令史另派押送的吏徒,将罪犯、罪状和文书依次传送到沿途各县,一直到达成都。到了成都之后,吏徒便把这份紧急文书呈送到太守处,详细报告一切,完成了应有手续,享受了一顿加班美食,然后回到废丘,向主管汇报:罪人和文书皆已传送无误——这一大堆话说明了关键性的一句:披枷带锁的罪犯,流放的终点站就是成都,毫无疑义!
住在咸阳的伍甲,要求逆子永远居留成都,才出了这口堵心之气。不难看出,那时的咸阳和那时的成都相差得天远地远:如果说咸阳是个乐园,那么成都就该是个苦海!
还有一个货真价实的史迹,把实际情况推向前台,记录在《史记》上。
秦始皇上台九年之后(公元前238年),发现相国吕不韦推荐的宦官嫪毐大有问题,准备仔细审查。嫪毐害怕大祸临头,于是计划在始皇前往雍邑(今宝鸡)祭天时,调集士兵在蕲年宫造反。精明的始皇获知这一讯息,很快调动官兵攻打嫪毐士兵,嫪毐逃到好畤时被捉斩首,同时牵连到嫪毐收养的上千名宾客和舍人,结果纷纷给发配到西蜀去。一时间“迁蜀四千余家”,简直成了一次浩浩荡荡的大移民。直到三年之后,那些人才被赦免还乡。
事情还牵扯到相国吕不韦的身上,始皇给了他一个“其与家属徙处蜀”的处分,也拖家带口罚往西蜀充军。那时的蜀郡守不是李冰,而是一个名字叫“宣”的人。曾经的相国到西蜀落脚,蜀守宣不能不尽力款待,估计好酒好肉是少不了的。
战国时期是个干戈纵横的年代,各国武器的制造都力求精益求精,特别是长兵器中青铜打造的戈、矛,上面常常刻记制造者的名字,所谓“物勒工名”。秦国更加讲究,打造出的戈矛上面,都要刻写负责监制的首长姓甚名谁,接着又刻负责技术的“工师”所在地域和人名,下面还有负责管理的“丞”和具体施工的工匠身份和名号,一律实名制。刻写这些人名的用意,应该是一旦发现实战中哪件兵器出了质量问题,好一级一级地追查责任。
1987年9月,四川青川县白水区出土一件秦始皇九年(前238年)的铜戈,上面刻的铭文非常有趣——
九年,相邦吕不韦造。蜀守宣、东工守文、丞武、工极。成都。
这一件铜戈本来是郡守负责监制,应该刻写“九年,蜀守宣造”,下面有东工技师“文”、郡丞“武”、工匠“极”的名字,可是因为当时吕不韦就在蜀郡,他的地位高,于是刻写“相邦吕不韦造”。那时的丞相实际上叫做“相邦”,因为汉代避高祖刘邦的讳,把古书上的“邦”一概改写为“国”,后来大家对“相国”反而十分熟悉了。其实吕不韦对铸造这件铜戈,一点关系也没有,只不过那位郡守在耍客套。
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叙述他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到宫刑,内心非常痛苦,举了“西伯拘羑里”“孔子厄陈蔡”“屈原放逐”“左丘失明”“孙子膑脚”“韩非囚秦”和“不韦迁蜀,世传《吕览》”7个例子,说明在重大的屈辱之中,他们反而取得了文化上的更高成就,用这些事迹排除自己胸中的郁闷。司马迁所谓《吕览》,就是《吕氏春秋》,因书中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所以有了这个简称。这本大部头的书,实际是吕不韦集合所养门客集体编纂而成,他在《序意》中声称“维秦八年”,因此成书是在公元前239年,即流放到蜀的前一年。相传他把书稿悬挂在咸阳城门上,申明如果有谁改动一字,便赏给千金,可见那时正是他春风得意之时。
《史记》指出,一年多以后,秦始皇干脆免除了他的“相邦”职务。吕不韦实在想不通,就在蜀地喝下毒酒自杀了。他一死,《吕氏春秋》就成为绝版书,反而大大流行,正像司马迁估计的那样。
这些真凭实据说明:那时的蜀地,根本不是什么“天府之国”,相反是罪人下放的“迁所”!
要把乾坤旋转过来,必须经过比较长的过渡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大名鼎鼎的李冰“郡守”,军事民政经济文化一把抓,一概由他说了算,比清朝的四川总督、四川巡抚高得多。由于他善于团结蜀民,修建了“造福万代”(邓小平语)的都江堰和一系列民生建设,才逐渐使西蜀改变了面貌。
今天仍然活着、蹦着、跳着的都江堰,震惊世界之处,在于它的年龄——那是全球老得不能再老的水利工程。放眼寰宇所有的工程记录,能够维持100年的工程已经寥若晨星,可是都江堰不但有了2200多年的偌大岁数,而且效益还与时俱进,一年比一年更好,不仅永葆青春,并且越活越年轻,至今,都江堰的灌溉面积居然超过了1000万亩,高居大型工程前列,成为世界奇迹。
请不要误会,李冰当时修这座大堰,目标并不是为了灌田。那时成都平原荒地成片,农田很少很少。据《史记·河渠书》得知,都江堰初建性质是为了开凿运河,使政治经济中心成都安设在航道线上;或者说,把旧有的岷江航道搬一个家,迁移到成都来。
这篇最老的河渠专志,一开头就以“禹抑洪水”开篇,重点记述大禹治水功绩,用“功施于三代”这句话作为小结。接着笔锋一转,依次罗列春秋战国时期的后续工程——
荥阳以下引河水东南流,开出“鸿沟”这一运河,以沟通宋、郑、陈、蔡、曹、卫各国,与济水、汝水、淮水、泗水交会;
在楚地,西方有沟通汉水与云梦泽之间的运河;东方则有沟通长江与淮河的运河;
在吴地,有沟通三江、五湖的诸多运河;
在齐地,有沟通菑水、济水之间的运河;
在蜀地,“蜀守冰凿离堆,辟沫水害,穿二江成都之中”。
这些河渠皆可行舟;如果水量有余,就用来灌溉农田,百姓享受很多利益。干渠所过之处,民众往往修一些支渠引其水益用,因此灌溉田畴的沟渠以万亿计,数也数不清。
这段十分系统的记述,把沟通中原水系的人工运河一一列举,从跨越诸侯邦国的大运河说起,谈到楚国东西境内所开运河,然后是吴国和齐国境内的运河;接着讲到李冰所主持的“凿离堆、穿二江”工程,那就是都江堰当时称为“湔堰”的建设。前面那些工程主持人完全没有点名,但一提到“凿离堆”,就特别点出蜀守“冰”的名字,显然对李冰的功绩心存敬佩。前面谈到的都是东周列国诸侯主持建设的工程,但“蜀”仅仅是秦国的一郡,体例上理应与前边叙述方式有所区别,却在书中大书特书。为什么把湔堰与列国运河放在一起叙述?关键就在后面“皆可行舟”这句话,这是在大声表明湔堰的工程性质,与列国运河完全属于同类。从用水调度上,则必须首先保证航运水量;只是在水量有余的条件下,才用于农田灌溉及其他。很明显,航运效益以官方获利为主;而灌溉之利,则以民间得利为主;民间利益必须服从官方利益——这里充分显示出湔堰的官办工程性质。可是,当运河把水源调引到新的地区来之后,老百姓当然要利用这种机遇,纷纷开挖一些小的沟渠,把水引向田间,让自家的农田获得水源保证。这种群众自发的农田水利高潮,是谁也压抑不住的;所以短期内西蜀农业区中多如牛毛的灌渠,便四面广布成网。在群众自发的水利高潮中,必然创造出许多成功的技术经验,为推动此后的水利建设打下基础。可以说是官办工程带动了民办工程,从而破天荒地解放了生产力,调动出空前的群众办水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要致富,先修路”,这是古今无改的经济铁律。可是上古的陆路交通,全靠牛马拉牵大车,运力十分有限;而水路交通就不可同日而语,加上有风帆的大船,无论装客装货,都是大车的几十倍、几百倍,而且航道一般又比陆路顺直,速度比牛力马力更快。因此古代一條成功的水上航道,等于是今天的高速公路和悬浮列车铁道。不过,岷江航道虽然是上古一条黄金线,但与蜀郡首府成都隔了很长一段距离。如果把岷江延伸到成都来,功德便完全圆满了。所以李冰“凿离堆、穿二江”,就是通过都江堰离堆那个宝瓶口,硬生生地挖开两条运河,叫做“成都二江”:一条叫郫江,一条叫检江,演变到今天就是围绕成都旧城的府河与南河——这两条小龙总能抵得住岷江这条巨龙了吧?李冰大概是这样想的。
岷江上游山区那时盛产巨竹大木,质量上乘。古老的蜀民习惯把竹木砍伐下来,顺着山坡滚进岷江,然后顺水漂流,出了山口定点收集。现在将岷江改道通往成都,竹木材料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从上游漂进成都二江。成都不但成为西南最大的金丝楠木市场,而且很快就能成为造船中心、造车中心,充分利用大自然提供的优质材料,构建坚固的战车战船。举个例子,三国时期魏蜀被西晋吞并,只留下一个“吴”还是独立王国,西晋的蜀郡太守王濬就一连7年都在成都建造大型楼船,大量刨花碎木从岷江漂进长江,过了三峡,漂到吴国的大门口,吴主孙皓却置之不理。唐人刘禹锡有《西塞山怀古》诗寄慨:
王濬楼船下益州,金陵王气黯然收。
千寻铁锁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头!
……
当然,竹木更是和平建设的良好建材,就拿造桥来说,完全有用武之地。李冰在成都修建的七桥中,有一座位于城区西南的笮桥,纯用竹木构成。“笮”,是用竹篾编成的好几条粗绳索;将之穿过江面,固定在两岸打入地基的桩工排架上,铺上木板便能行人行车,构成悬索桥。
人们常说祸福相连,利害并生,可是李冰修的二江运河却多利少害:因为有离堆宝瓶口的排档,超量洪水进不来,洪水里的泥沙也大量排走,行船相当平稳。运河又是多功能的综合利用工程,行船、漂木、灌溉、防洪样样皆能,完全是个多面手。
成都平原上的农民,不怕天旱,因为有二江水源源不断地流进农田;也不怕洪涝,因为千支万脉的沟渠,既能放水,又能排水;房前屋后的空地,种植瓜果、花卉,还能改善生活;大小池塘,不妨种莲养鱼,个个成为雅士;如果企业家开办“农家乐”,准能发财。
您看,李冰指头这么一动,西蜀经济便很快腾飞起来。一个村子富起来,带动了下面一个村子。蜀人忙着开垦荒地,修整稻田,开辟果园,巩固鱼池。大家吃香喝辣,腰包里揣上大把银子,经常邀约三朋四友饮酒品茶。郡强民富,于是东汉班固编纂《汉书·地理志》时,便用这些话来描写了——
巴、蜀、广汉,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实之饶;民食稻、鱼,无凶年忧,俗不愁苦。
他的说法很清楚,就是讲西蜀这块地方,有充足的水资源,有肥沃的土资源,有青山绿水、竹林树木、蔬菜水果,物产还非常富饶,老百姓吃的是稻米和水产品,全无荒年之忧,一向不晓得什么叫做“愁苦”。
那最后一句,最关键也最有分量——西蜀有让人称羡的民风民俗,老百姓居然不知道“愁苦”是怎么一回事!请想想看,在两千年前的封建社会里,民众竟然不愁不苦,那地方不就是“天堂”了吗?
那时西蜀土地肥沃,物产富饶;水源充足,少有灾荒;人民安乐,喜欢休闲;天气温和,适合各类人居;而且地势平坦,适合各种活动;再加上风景优美,“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来了就不想走,简直像天府一样!
“天府之国”的桂冠,终于让李冰送来了!
大家可能没有注意,李冰牵住的牛鼻子,是使岷江搬家到了成都——没有这个主心骨,经济腾飞便谈不上。如果岷江还在老地方未动,成都平原上没有几条像样的河道,便会照样干旱、洪涝、缺粮、少屋;只有“大城”“少城”这些小圈子还算是个“都会”。一旦二江顶替了岷江,在成都周围转来转去,船也有了,货也有了,千沟万脉有了,农田果园有了,全蜀老百姓的盼头也有了。后来李冰还修桥铺路,开发盐井,给民众开辟了许多新颖的致富路。
岷江搬家的证据,一看地图就会明白。在都江堰市以下到彭山的那段岷江河道,图上一律称作“正南江”“金马河”,“岷江”忽然消失了。现代官方文件、法律文书、商业契约里,从都江堰市青城大桥至彭山县江口镇的这段岷江河道,也将“金马河”作为标准名称,从来不称“岷江”(尽管它确实是岷江中间一段)。对此,无论水利界、航运界、工农界乃至普通老百姓,全都欣然接受。旧陆军地图和近年新制的航测地形图上,成都城區以下的府河,直到彭山江口这一段,却标注着“岷江”这一老河名。最近的新版地图,则改注为“岷江(府河)”;仍然承认岷江曾经搬到这里来过。而自彭山以下直到宜宾,河名便统统标注“岷江”,恢复正常。
并非近现代才有这种习惯,几乎从李冰修好了都江堰,情况就开始这样转变。在《汉书·地理志》中,岷江发源地记录在汉代的湔氐道(今松潘),河名记作“江水”;流往下游到了蜀郡江原县(今崇州),岷江河名却写成“水”,并特别注明“首受江,南至武阳入江。”那“江”显然就指岷江,而“水”倒成了都江堰以下的新名字,实际上它是岷江干流。《汉书》“首受”一词,表明水源来自何方。水本来是岷江下面的一段,反而“首受”于“江”,那就意味着它变成了岷江的一条分支,仅仅水源来自岷江而已。西汉武阳县即今彭山;水接受岷江水源后,向南行至彭山又汇入岷江。这明明只是岷江一条河,在《地理志》里却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目的是告诉人们:在李冰修堰之后,从江原北境到武阳的这一段岷江,就不复存在了;那条原有的岷江故道,再也不能称作“江水”,而应称为“水”,降级为岷江的一个分支,直到它经过武阳,下游才重新有“江水”之名。
北宋《元丰九域志》郫县有“岷江”;成都县有“大江”;华阳县有“笮江”;温江县有“温江”;广都县有“导江”;其实这些都是岷江搬家后的地方。《太平寰宇记》将江原县(今崇州)岷江称为“江”,“一名皂里水。”这一段故道已不算岷江。搬家的新岷江,见于成都县“汶江,一名笮桥水,一名流江,亦曰外江”的记载。宋朝人也认为:李冰将岷江搬到成都来了。
岷江航道搬到成都来,显示出李冰旋转乾坤的魄力。经过秦汉一个多世纪的良性循环,西僻的成都平原逐渐变成了人间乐园;西蜀人民也成为爱好休闲、不愁不苦的“天府人”。
大家应该记住,这是李冰送来的辉煌厚礼!
注释:
[1]《迁子爰书》原文:“某里士伍甲告曰:谒,鋈亲子同里士伍丙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敢告。告废丘主:士伍咸阳在某里曰丙,坐父甲谒,鋈其足,迁蜀边县,令终身毋得去迁所。论之,迁丙如甲告,以律包今鋈丙足,令吏徒将传及恒书一封诣令史,可受代吏徒,以县次传诣成都。成都上恒书太守处,以律食。废丘已传,为报,敢告主。”文中“士”指成年汉子,“谒”意为告状,“鋈”意为金属镣铐,“迁”意为流放,“迁所”指发配的地方,“传”应指罪状,“恒书”为紧急公文。
作者:四川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