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水环境生态研究

2018-06-25 08:35
水资源开发与管理 2018年6期
关键词:韶关市排污口水源地

(1.韶关市水务局,广东 韶关 512026;2.韶关市环保技术转备发展公司,广东 韶关 512026;3.韶关市防洪管理中心,广东 韶关 512026)

2017年韶关市印发实施《韶关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规划》,通过一系列水生态建设,韶关可望呈现“三江清水穿韶过,六岸青山半入城”的优美水生态格局。韶关将充分利用“依山傍水,顺势筑城”的自然特色,立足于“三江六岸”的基本生态格局,依托山水脉络,打造“两区两园,多点多线”的水生态系统总体格局。到2020年,韶关要初步构建“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水管理、水文化”五位一体的水生态文明体系。

1 韶关市水环境生态现状

1.1 重要断面水质现状

韶关市纳入“水十条”考核的省控断面13个,其中国考断面3个。13个监测断面每月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的24项。监测结果表明:13个断面均达到2017年水质目标,达标率为100%,地表水优良比例达100%。无劣Ⅴ类水体。韶关市有市控断面7个,分别为位于北江上的孟洲坝电站断面、白沙断面和高桥断面,位于浈江上的长坝断面和曲江桥断面,以及位于武江上的坪石镇断面及武江桥断面。2017年监测水质均达到目标要求。此外,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19个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达标率达到100%。

1.2 水功能区水质现状

根据《广东省水功能区划》和《韶关市水功能区划》,2017年全部功能区达标评价还没有最后完成,但省考核断面为24个水功能区,达标21个,达标率为87.5%。2016年韶关市共监测、评价河流水功能区一级区52个,2016年度达到目标水质的河流水功能区为48个,其中北江流域内44个,占参加北江流域内评价水功能区总数的84.6%。各江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分别为:浈江85.7%,武江100.0%,北江100.0%,锦江83.3%,南水100.0%,连江100%,滃江16.7%。2016年韶关市共监测、评价水库水功能区一级区28个,其中,保留区2个,开发利用区26个,水库水功能区二级区26个,其中21个饮用水源区,5个农业用水区。2017年度达到目标水质的水库水功能区有28个,达标率为82.1%,其中有12个水库参加营养状态评价,沐溪水库为富营养,其他水库均为中营养状态。

1.3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面达标

韶关市地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2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7个。韶关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控制断面有十里亭、苍村水库共2个断面,韶关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赤石迳水库、园洞水、白水礤、铁桥下、花山水库、瀑布水库和南水水库共7个断面,检测情况全市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韶关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1.4 地下水情况稳定

韶关市地下水保有监测点位10个,均为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设置的监测点,委托韶关市矿产资源与地质环境监测中心负责监测。监测情况与2016年度相比,韶关市地下水水位稳定,10个监测点中水质有6个有所改善,2个无变化,2个有所恶化,地下水质量总体变好。

2 韶关市水环境生态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韶关市总体水环境质量较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导致水污染潜在风险比较高,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部分省控断面水质下降及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

横石水大桥断面为省控重要断面,虽然2017年水质达到Ⅲ类水,但受大宝山区域矿山影响,水质需要继续观察。新丰福水断面水质有所下降,2017年勉强达标。2017年韶关市河流水功能区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7.5%,部分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此外,存在一些水质容易超标的隐患地区,例如:滃江水质虽然2017年没有列入考核,但总体抽检情况水质不稳定,偶尔会出现氨氮超标情况,主要是受非法采矿、大面积生活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较重影响,隐患较大。仁化锦江虽然开展了整治,但总体效果还不明显,监测发现水质超标情况较频繁。此外,部分河段重要排污口超出河段纳污总量,如:韶钢排污口,由于排污量占梅花河流量比重过大,在枯水期水质很容易超限。

2.2 韶关市县级以上城市水源地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

韶关市县级以上城市重要水源地均没有系统开展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部分水源地存在水质超标风险,水源保护工作难度大。根据历史污染事件,武江上游湖南省与韶关市交界处,其采矿业及金属生产企业是引起武江西河桥饮用水源地重金属污染的主要原因。部分饮用水源地建设不规范,武江流域存在重点排污口较多,在水源地未获得调整前,市区武江西河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存在排污口,直接影响武江饮用水源地的安全。韶关市武江西河桥水源地和南水水库被列为国家重要水源地,目前没有编制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安全达标建设存在隐患。此外,翁源跃进水库,由于库区90%以上集雨面积属于新丰,新丰地段也没有划定为禁养区,跨界存在大量的养猪场,对翁源饮用水源水质影响很大,需要开展水源地规范达标建设给予保护。

2.3 农村水环境整治亟须强化,农村饮用水安全有待加强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有待加强,农村垃圾随意入河现象普遍,河道“脏、乱、差”现象仍普遍存在。农业生产方面,农药化肥使用不当现象还比较严重,施肥过多,有毒、难降解的农药还在使用。目前的畜禽养殖清理工作,侧重点在于规模以上养殖户,各地零散养殖户所占比重也很大,没有条件开展治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这类农业污染总量不小。此外,韶关市桉树种植面积较大,不利于涵养水源,局部影响水环境生态,甚至污染水源。全市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均已划定方案,但水质监测尚未完全覆盖,水源地建设不规范,农村面源污染对水源水质的影响较大,农村饮水水质总体达标率不高,农村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障。

2.4 水环境生态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

民众对水环境生态保护的意识不强,宣传教育开展较少,且没有深入持续开展,广大居民在日常生活中缺乏环境保护意识,随意倾倒垃圾,任意排放污水行为还很普遍。

3 水环境生态保护的对策及建议

3.1 强化入河排污口整治与监测

改善水环境生态首先做到全面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防治水体纳污能力超总量控制,关键在于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必须水务与环保部门密切协同,强化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根据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基本要求,推进北江流域韶关段水污染防治行动,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结合污染源普查工作,排查全市入河排污口及污染源,建立数据库,完善管控机制;全力整治非法排污行为,水务部门要加强入河排污口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建议通过与环保对比排污许可证管理档案,封堵非法排污口,控制新增排污口,在完成排污口摸查的基础上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整治。环保部门2018年中前全面完成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并建立排污许可证管理档案。每年将本行政区域上一年度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监督管理情况,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保、水务部门报告,并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督管理的相关信息。依法建立严厉的处罚和问责机制,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加强对排污口的监测管理,排污单位通过自己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确保排污行为稳定达到许可证要求。

3.2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

3.2.1 保护供水通道,构建安全供水格局

武江、南水水库库区、北江干流等北江主要供水通道严禁新建排污口,依法关停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的排污口,其余现有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供水通道岸线1km范围内禁止新建重污染项目,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环境风险;汇入供水通道的支流、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要求。

3.2.2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和清理整顿

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达标建设和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依法清理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的保护区清理工作内,违法建筑、畜禽养殖场和排污口,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北江流域韶关市,33个镇级饮用水源开展乡镇集中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工程,建立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地定期监测制度,实施定期监测,全省实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全覆盖。

3.2.3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开展韶关南水水库等水源地周边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实施南雄市瀑布水库水源地清淤工程,减轻底泥对水库水质的影响。落实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治理和排水改道项目,全面完成武江等水源地保护区内截污管网建设、龙仙河饮用水水源地翁源县跃进水库保护、武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改道等工程。推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生物毒性预警试点建设;编制修订完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韶关市可以开展的饮用水源地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见表1。

表1 韶关市饮用水源地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3.3 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落实结合山水林田湖行动,根据《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南粤河更美”专项行动计划》及《韶关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在实施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污染源防控、设施提效工程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江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截污、治污、清淤、水系连通、堤岸加固、景观绿化及水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开展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流域内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与处置,以及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提升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打击非法采矿活动,尤其是南雄、新丰、翁源等地盗采稀土的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化、专业化的收运体系,基本形成设施全覆盖、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体系;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0%,90%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韶关市水环境整治重点工程见表2。

表2 韶关市水环境整治重点工程

3.4 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3.4.1 优先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

加快推进现有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切实提高运行负荷。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于难以实施改造的,应加强沿河截污和雨水调蓄池等设施的建设。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须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新增配套管网155km,城市建成区污水可实现全收集、全处理。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以各建制镇为重点,新建水处理设施新建配套管网总长441.3km。加大管网改造力度。对年久失修、漏损严重、不合格的老旧污水管网、排水口、检查井进行维修改造。加强合流制管网改造,对现状雨污管道错接的进行排查,逐步纠正错接、混接管道。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沿河截污、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水质超标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3.4.2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城市及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韶关城市(县城)污水处理仍有较大缺口,重点推进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马坝鑫田污水处理厂、白土污水处理厂等6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始兴、仁化、新丰、乳源等4个污水处理率较低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覆盖。韶关市对尚无污水处理设施的69个建制镇按厂网同步原则加快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争取全流域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3.4.3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因地制宜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敏感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北江干流等供水通道沿岸、南水水库等重要水库汇水区等)内城镇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区域内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新建、改建和扩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执行上述标准。排入重要水库和供水通道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3.4.4 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村地区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雨污分流,加大村庄排污沟渠的清理和改造。到2018年底,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增农村污水设施建设2480个,基本消除农村污水横流现象,大部分农村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4 结 语

通过水环境生态的治理辅助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形成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模式,河湖水质得到根本性改善,城乡一体化的水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城乡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城乡供水工程体系得到完善;江河湖库水环境得到系统整治,污水收集与处理能力大幅度提升,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水生态系统健康状况逐步恢复,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同时,具有韶文化特色的河湖水系滨水生态景观逐渐形成,特色鲜明的水文化得到传承与发扬,促进韶关历史文化与现代化建设的有机融合,促进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凸显韶关市“三江清水穿韶过,六岸青山半入城”的水生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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