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王思佳
2018年5月11日,对于中国船级社而言,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这一天,中国船级社欢迎渔检转隶人员的欢迎仪式在船检大厦举行。仪式过后,大家聚在一起合影留念,这一历史瞬间被定格在了一张张笑脸上。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明确,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时隔61年,渔船检验职责重新回归交通部门。
经1957年一别,重聚已过一甲子。回望风雨砥砺六十余载,是几代渔检人艰苦奋斗和执着坚守,书写了我国渔船检验事业成长的辉煌历史,使我国渔船检验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成长与蜕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没有专门的船舶检验机构。直至1956年,船舶登记局宣告成立,中国船舶检验事业正式起航。此后,随着我国渔业的发展,机动渔船数量逐渐增多,且渔船的技术特点明显有别于其他船舶,为了更加有效地保障渔业船舶航行和作业安全,1957年交通部在明确“船舶登记局和地方船检部门是国家对船舶执行技术监督和检验的机构”之后,将山东、河北两省渔船技术监督和检查丈量工作移交省水产部门接管。自此,全国水产部门逐步接管渔船检验工作。1978年国家水产总局成立,下设渔政监督管理局,负责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工作。1979年国家水产总局下设的船检机构对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业船舶分局”。1990年,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正式成立,对外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渔业船舶检验分局”。1999年,农业部渔船检验局的对外名称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
渔船检验是确保渔船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是平安渔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六十年,渔船检验伴随我国渔业辉煌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1957年,我国渔船仅有几千艘,六十年后的今天,我国渔船总数已经超过一百万艘。在初期,渔船检验工作仍采用交通船检部门发布的船舶检验技术规则及规范。随着我国渔业的发展壮大,不同船型、不同作业方式以及不同作业水域等因素加大了渔船的安全监管难度。尽快研究制定适应渔船技术特点的检验技术法规显得尤为重要。1980年11月10日,我国首部渔检技术规定《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细则》正式颁布。由此,全国系统性的渔船检验法规建设工作正式启动。2003年,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配合相关单位,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规定》(1996年出台)修改并上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为我国渔船检验事业发展史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经过多年探索和总结,如今我国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渔船检验法律法规体系,为渔业安全生产和渔区的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远洋渔业是战略性产业,是我国渔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国家食物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国家政治外交大局等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渔船检验部门通过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助力中国的渔船“走出去”。1985年3月10日,由12艘生产渔船、1艘冷藏运输船和200余名船员组成的我国首支远洋渔业船队,从福州市马尾港起航,前往西非海域开展合作捕鱼,标志着我国海洋渔业正式走出国门,开启我国远洋渔业的历史新进程。30多年来,我国远洋渔船已从1985年的13艘发展到了如今的2600余艘,作业区域也从西非海域扩大至五大洋30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时,远洋渔船检验通过参与各国政府间海事活动,加强国际相关公约的转化与实施,建立了覆盖远洋渔船作业区域的境外现场检验工作机制,为我国远洋渔船签发世界各国承认的国际渔船安全证书,保障远洋渔船安全的同时,也维护了远洋渔业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
悠悠六十载,几代渔检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中国一步步成为世界渔业大国、渔船大国的背后,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渔检人提供的强大的技术支撑。
2018年5月11日,对于中国船级社(CCS)而言,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这一天,中国船级社欢迎渔检转隶人员的欢迎仪式在船检大厦举行。仪式过后,大家聚在一起合影留念,这一历史瞬间被定格在了一张张笑脸上。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原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4月21日,交通运输部在原渔业船舶检验局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宣布自2018年4月20日起,正式履行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何建中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代表部党组杨传堂书记、李小鹏部长对渔业船舶检验局加入交通运输部大家庭表示热烈欢迎。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落实措施,注重以人为本,严明工作纪律,稳步推进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工作。何建中副部长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调整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这一安排,体现了健全完善船舶检验及监督管理体制的要求,体现了优化协同高效的改革方向,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统筹监管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要求出发,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出发,深刻把握其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准确把握、全面理解、自觉参与支持和配合此次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和效率效能,为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自2018年4月20日起,中国船级社对中国籍远洋渔业船舶和中国籍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实施法定检验和发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交通运输部党组的决策部署,保证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转工作顺利实施,推进渔船检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中国船级社根据渔船检验业务和监督管理实施主体改革要求,充分调动人力资源,及时调整相关工作程序,第一时间成立中国船级社渔船检验中心和转隶业务承接工作组,专门负责转隶相关工作。同时,积极主动与农业农村部渔业局及原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进行沟通和协调,认真策划,从人、财、物、业务四个方面制定详细对接项目清单,并组织逐项进行落实,实现转隶工作的全方位有序对接。
业务方面,为确保整个业务板块的转隶承接形成平稳过渡,无缝对接,中国船级社及时对外发布相关通知、通告及相关业务职责和转隶实施说明,并组织召开客户见面会,向业界通报具体转隶工作事宜。对内,召开承接部署会,向各分社及海外中心明确检验工作承接要求,组建专业渔船检验队伍对接转隶工作,包括正式报告的签发,IT系统的衔接,检验业务指导性文件的制定,验船师队伍的培训建设以及开展规范法规的比较研究等。2018年4月28日,中国船级社顺利完成了履职后第一艘远洋渔船“北斗”号的检验发证工作。
管理方面,为了加快渔检业务与中国船级社业务的有效融合,中国船级社统一在检验制度的建立、指导性文件的制定、人员的培训、客户见面会的安排、渔船检验中心的成立、相关服务机构的建立等方面做作出详细部署,工作上绝不容许有任何断档出现。
在本次转隶过程中,中国船级社遵循服务政府、服务客户的理念,积极沟通,主动作为,上达下效,明确了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职责划分,主动开展工作对接、合作,做好与远洋渔业协会的沟通,积极发挥协会的作用,对内积极宣贯,对外主动收集、处理客户反馈的问题,全体员工在思想和行动方面达成统一,最终按时间、按要求顺利完成渔船检验职责的承接工作。
5月11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中国船级社先后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关于原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人员职务任免决定,标志着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改革基本到位。然而,这只是改革迈出的第一步。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调整,体现了健全完善船舶检验及监督管理体制的要求,体现了优化协同高效的改革方向,是提高工作效率、统筹监管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
迈入新时代,中国船检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中国船级社将以高度责任自觉和使命担当履行好新时代赋予的使命和职责,不断促进远洋渔船检验质量的全面提升,推动远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做出应有的贡献。
首先,中国船级社将继续秉承“安全、环保、为客户和社会创造价值”的宗旨,主动适应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的新要求,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远洋渔船检验监管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对事故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把质量关,不漏技术死角,不存检验缺陷,拽紧船舶“生命线”,为远洋渔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其次,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促进渔船远洋航行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将始终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绿色新能源在渔船上的应用,加强渔船防污染设备的检验,全力配合和支撑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技术研发,积极开展渔船标准化,努力推进渔船向“安全、节能、经济、环保、适居”方向发展,不断提高远洋渔船检验质量和效率,在新形势下建立渔船检验的新机制。
第三,积极推动建立科学完善的渔船规范标准体系,促进远洋渔业的持续规范有序发展。尽快建立科学完善的渔船规范标准体系是确保渔船检验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依据。为确保规范标准统一性,中国船级社将组织研究渔船与商船之间的差异性和规律性,加快推进相关规范、指南、标准的立改废工作,促进渔船和商船的规范体系的有效融合,逐步建立起与新的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科学的渔船规范标准体系。
第四,创新远洋渔船检验工作新模式,提升检验服务品质。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服务能力,建立全球性渔船检验服务能力是开展下一步工作的重要基石。技术方面,中国船级社将充分利用现有的验船师及技术科研人员队伍,加强与设计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渔船在船型发展、渔船装备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定等工作,促进我国渔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检验模式及方式方面,在保证检验质量的前提下,研究如何尽可能实现客户利益的最大化,研究通过区域块检验、靠港与出海检验相协调、无人机检验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客户、满足客户的利益需要。服务方面,充分利用自身境外网点和境外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快海外网点的部署,并根据境外检验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科学分配境外检验资源,努力实现渔船境外检验“随叫随到”;加强创新服务模式的研究,例如电子证书在渔船检验发证方面的可能性等;加快建立完整的全新渔船客户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品质。
莎士比亚曾说:“凡是过去,皆为序章。” 如今,对于中国渔业、中国渔船检验事业而言,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相信在原农业部渔业船舶检验局打下的坚实基础之上,再融合中国船级社强大的技术支撑和覆盖全球的网络,一定会形成更强大的叠加效应,从而为中国渔船和世界渔船的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好保驾护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