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顺成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了宣判,五名犯罪时未满十八岁的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或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这一事件被新闻媒体公布之后,“校园欺凌”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身为教育行业的一名普通教师,身处农村中学,每天目睹与耳闻身边的中学生之间相互发生的大小事件,不禁对此产生了一些想法。百度百科对“校园欺凌”是这样定义的:“校园欺凌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等”。其实从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之时,不管是施暴者还是受欺凌者他们都已经开始受到了“惩罚”,只不过我们往往只关注被欺凌者所受到的攻击及羞辱,对施暴者所要承受的法律及道德层面的谴责则关注的较少。校园欺凌现象出现的原因颇为复杂,我们所思考的是如何从家长及学校层面去减少及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为此,我们给家长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建议一:家长要明确告知孩子哪些是“欺凌”行为。
一般来说,称呼同学带有侮辱性字眼的绰号;经常嘲讽对方“无用”、“傻子”、“笨蛋”等;撕毁或故意污损同学图书、衣物、个人学习用品等行为;故意传播同学的恶意或消极谣言和闲话;嘲笑或讥讽同学的长相、穿着、收入水平、家人等等这些行为都可以纳入到“校园欺凌”的范围内。至于直接对同学拳打脚踢、推搡拉扯或伙同他人进行言语威胁的行为就是更为严重的欺凌行为了。还有像使用管制刀具强取财物等行为则已经是涉嫌违法了。至于将欺凌行为录制视频在网上传播的行为则更为严重。上述这些“校园欺凌”行为,家长一定要经常向自己的孩子进行说明。很多同学在欺凌事件已经发生了之后,还颇为委屈的向老师、家长、同伴述说:“我们是在一起玩呢”、“我和他在开玩笑呢”等等。農村中学的有些孩子对此尤其明显,他们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其实就是欺凌行为。作为家长,一定要在平时的言传身教过程中,向孩子阐明清楚“开玩笑”、“玩”的界限与程度,告知孩子欺凌行为的主要特征,不能将欺凌和开玩笑或者玩闹混为一谈,以此来引导孩子对欺凌行为有明确的识别与认知,在平时的校园活动中逐步矫正自己的言行,远离欺凌行为。
建议二:家长要以身作则让孩子远离暴力。
农村孩子的家庭教育存在的问题不少,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有极个别家长可以随意使用暴力来“教育”自己的孩子。只要听闻孩子作业没有完成或者考试没考好,轻者扇几个巴掌,重者会拳打脚踢甚至棍棒伺候。这样的家庭环境中走出来的孩子百分之百有暴力倾向。还有的家长长期靠自己的粗暴甚至威逼命令孩子去做事,孩子受其所教,逐渐也变得越来越像自己的父母。父母棍棒之下教导出来的孩子平时性格孤僻,欺凌他人也便成了家常便饭。
建议三:家长要对孩子的同伴交往对象进行了解和监督。
古人讲“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孩子平时的交往对象无形中会让孩子的行为沾染上某些气息。作为家长要对自己的孩子平时的来往同伴有较为详尽的了解,尽可能让孩子与性情平和、行为乖顺、习惯良好的孩子来往,远离那些性格孤僻、行为出格、习惯不好的孩子。家长对自己孩子同伴的交往对象了如指掌,也有利于家长了解自己孩子的学习情况。家长对孩子的同伴交往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也有助于孩子减少被欺凌行为的发生。
建议四:家长尽可能让孩子少接触带有暴力情节的影视剧、游戏或玩具。
农村孩子寒暑假、周末接触和了解世界的渠道不多,但其中所充斥的暴力色彩极有可能让孩子对校园欺凌产生诱发,孩子的暴力行为很多情况下都是模仿而来的。在学校让孩子尽量远离性格孤僻行为暴戾的孩子,在家里父母能够以身作则不“以暴制暴”,同时让孩子少接触带有暴力情节的电视剧、电影、游戏、图书、玩具等,能够减少孩子感知暴力的源头,斩断孩子接触暴力情节的机会。如果实在无法避免,家长可以陪同孩子一起观看,在有暴力情节出现的时候,家长要及时向孩子指出其中哪些行为是绝不可取的。
建议五:培养孩子健康向上的生活习惯。
处于青春期的中学生需要老师、家长在心理上、行为上、思想上进行有益的疏导和积极的引导。作为家长,培养孩子健康有益的运动习惯能够让孩子的多余精力得到发挥,培养孩子严格自律的日常行为习惯能够让孩子的生活富有规律,引导孩子树立积极向上的学习心态去面对日常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种难题。这样的引导对孩子的心理成长和行为习惯养成都有莫大的帮助。生活习惯良好的孩子一般都能够恰当地处理好所面临的各种难题,避免受欺压,更不可能去欺凌他人。
校园欺凌事件一旦发生,不管是欺凌者还是受欺凌者,说到底,他们都是受害者。处于正在成长期的学生,各种欺凌事件对他们的一生成长和发展都会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因此,家长一定要重视做好家庭教育,让孩子认识校园欺凌现象,远离校园欺凌,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环境。
(作者单位: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