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凌燕
残疾人的定义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喪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这一定义与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家是一致的。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推算,中国目前各类残疾人总数为8296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6.34%。各类残疾人的人数及其占残疾人总数的比重为:视力残疾1233万人(14.86%),听力残疾2004万人(24.1%),言语残疾127万人(1.5%),肢体残疾2412万人(29.07%),智力残疾554万人(6.68%),精神残疾614万人(7.40%),多重残疾1352万人(16.30%)。由此看来,肢体残疾的发病率还是很高的,针对脑瘫、偏瘫、外伤等患者导致的肢体残疾,通过康复治疗和训练,尽量发挥患者残存的功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使患者能够重返社会。
设计与制作:如下图所示,它包括支架(1)、方向轮(2)和阻力轮(3),其特征是:在支架(1)上设有横杆(4),横杆(4)两端设有保护杆(5)。
使用方法:在肢体康复训练过程中,康复师站在患者身后,双手扶住患者髋部,让患者手扶横杆使其站直。在抬起健侧下肢时,协助患者用患侧下肢站稳,并将身体重心缓慢前移。在抬起患侧下肢时,协助患者将患侧髋部向前、向下转动。借助助行训练器进行康复训练,使患者能从坐位站起来,增加下肢肌力,并能站稳;改善平衡能力,纠正异常步态;提高步行能力,尽可能达到正常行走。
临床应用:将我院儿童康复科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收治的由于脑瘫、颅脑外伤等引起的下肢运动功能障碍患儿113例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助行器康复训练组)71例与对照组(常规康复训练组)42例。两组患者一般临床资料,例如年龄、性别,下肢运动障碍程度均相近且无严重并发症。治疗组患儿在给与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平衡训练等综合康复治疗的基础上,下肢肌力达到3级以上者,无论上肢运动功能如何,均给与本助行训练器辅助行走治疗。对照组采用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平衡训练等综合康复训练的基础上,虽下肢肌力达到3级以上,但由于手功能障碍不能使用传统助行训练器,则需延迟到手功能障碍减轻,可以使用传统助行训练器时,方给与辅助行走治疗。两组康复过程中,均无下肢肿胀、疼痛等并发症。结果两组患儿在性别组成、下肢运动功能评估、肌力、肌张力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组在下肢运动功能恢复至能独自行走时间较对照组短。
讨论:步行的基本条件:1.良好的负重,肌力3级以上,单腿负重达体重的3/4。2.站立平衡达2级,躯干、骨盆有一定的控制能力。3.能完成有控制的屈髋屈膝运动。4.肌张力均衡,无关节变形。5.无空间结构定位障碍,无严重的认知功能障碍。
当患儿肌力达3级以上时,即使用本助行训练器进行辅助行走训练,本助行训练器就是对下肢运动功能起辅助作用,对患者进行站立和行走训练。因该产品与同类国内技术比较,具有不需要患者双上肢的共同辅助,单侧肢体利用横杠就能操作助行训练器,具有操作简单、安全,能及早使患者自主行走,提高康复疗效,同时也减轻医务人员的工作难度。
小结:
该产品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等特点,拿来即用。在使用过程中,能使患者自主行走,提高康复疗效,对医务人员来说,省时省力,减轻工作强度。该助行训练器易于推广,具有不可估量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施炳培小儿脑瘫的防治 复旦大学出版社,上海医科大学出版社 2001
[2]赵会玲,李晓捷 脑性瘫痪的病因学研究进展[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18,33(3)
[3]王芳芳,罗蓉,屈艺等.脑性瘫痪的遗传性研究进展[J].中国当代儿科杂志2017,19(9)
(作者单位:鄄城马爱云妇儿医院儿童康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