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启望
[摘
要] 湖南少数民族大量的原始舞蹈逐渐转变为表演性质的艺术舞蹈,在此背景之下,少数民族舞蹈人才应当养成适应性较强的舞蹈观及责任感,针对少数民族舞蹈的文化内涵,依据实际工作经验及相关文献资料的记载,详细分析湖南地区少数民族舞蹈人才的培养模式,希望在日后舞蹈人才培养中起到借鉴作用。
[关
键
词] 湖南地区;少数民族;舞蹈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31-0209-01
一、少数民族舞蹈发展应当养成适应性较强的舞蹈观及责任意识
舞蹈的本体到底是什么?舞蹈的功能价值在哪里有所体现?为什么要做舞蹈?舞蹈应当怎样做?这些其实都是基础性问题,现阶段得出了很多不同观点,这些观点在舞蹈创作中发挥着引导性作用,并在创作实践中有所渗透。“舞蹈其实就是舞蹈,舞蹈仅仅需要看几个动作就可以”“传统是一个十分沉重的负担”“民族风格会在舞蹈发展过程中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舞蹈其实就是个人表现”“有了生活之后,舞蹈就不美了”等,这些观点在一定的舞种或者是某些情况下,其实都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以此为基础来引导少数民族舞蹈的发展,其适应性不是很强。
少数民族舞蹈是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少数民族舞蹈、民歌以及服装是一种显性文化,一般都是一个民族的明显标识。现阶段某些少数民族同胞对本民族的歌舞和服装产生一定自卑心理,感觉自己穿着本民族的服装,跳本民族舞蹈十分害羞。“文化才是一个民族的根源”,在民族文化消失的背景下,其实也就是民族的消失。历史上有很多民族都消失了,并不是这一个民族中的所有人都消失了,而是这一个民族的文化被其他民族的文化同化,逐渐融合到了其他民族中,湖南舞蹈领域中经常提及的“走民族化道路”,其实就是对少数民族舞蹈的集成和发展。继承是需要将舞蹈动态保存下来;发展是需要讓少数民族舞蹈和少数民族社会经济文化呈现出一种共同发展的态势;创新指的是需要创作出来展现少数民族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经典舞蹈作品。以此为基础才可以对湖南少数民族舞蹈人才的培养效率及培养效果做出保证。
二、少数民族舞蹈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一)创设综合性民族特色专业
切实依据几大民族教学大纲中的舞蹈人才培养要点,创设具备地域特色的少数民族舞蹈艺术表演技能课程,构建特殊的舞蹈教学及文化理论,在实践的过程中积累教学经验。
(二)邀请少数民族舞蹈艺术传承人进入课堂教学
邀请传承人开展课堂教学工作,可以让学生和少数民族舞蹈之间的距离更近之外,也可以让教师在听课的过程中吸取经验,最终构建出适应性比较强的教学体系。例如,可以邀请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蹈(土家族摆手舞等舞蹈)的传承人开展课堂教学工作。从整体的角度上进行分析,能够让教师积累一定少数民族舞蹈教学经验,弥补现行教学体系中的缺陷,并在教学实践中进行探寻。
(三)经常性开展交流性和比赛性演出活动
不仅可以促使学生的表演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也可以让教师交流自身的教学经验,弥补教育培养机制中的缺陷,促使高校在舞蹈人才心目中形成更好的形象,也可以在比赛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引导,让学生深刻认识到什么才是好的舞蹈,为学生指明未来的学习方向。
(四)充分重视专业教育,倡导全面发展
在少数民族舞蹈发展过程中,教学机构面临的市场形势一定会显得更为复杂,单单将舞蹈学习好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培养的是复合型人才,上海音乐出版社的《舞蹈教育学》这一著作中阐述:“舞蹈专门人才的智能机构中应当具备观察力、模仿力以及创造力等六种能力,在此基础上才是舞蹈全才和舞蹈通才。”在对学生舞蹈技能进行培养的过程中,学生身心发展应当得到充分重视,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让学生的智能结构变得更为科学合理,成为我国社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少数民族舞蹈其实也在不断发展,舞蹈教育者自然也应当紧紧跟随时代的发展,培养出一批创新型、复合型的舞蹈人才,让新兴市场提出的实际需求得到满足,最终在少数民族舞蹈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做出一定贡献。
依据上文中的叙述能够了解到,在少数民族地区舞蹈人才的培养工作中,应当使用适应性比较强的舞蹈培养模式,才可以对舞蹈人才的培养效率及培养效果做出一定保证,从而在我国少数民族舞蹈发展中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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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鸣曦,于璐.少数民族舞蹈大众传播中的民族审美及人性美结合研究[J].贵州民族研究,2018,39(6):100-103.
[3]王瑶.传统文化在民间舞蹈教学中的渗透[J].艺海,2018(6):76-77.◎编辑 冯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