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的比较分析

2018-06-11 16:10陈欣宜牛政婷
智富时代 2018年3期
关键词:政策建议共享经济商业模式

陈欣宜 牛政婷

【摘 要】随着越来越多的消费实体被共享,一种“共享经济”的潮流正在成为社会的主流商业模式之一,然而目前这种模式也遭遇到了瓶颈。本文基于Uber、Airbnb和共享单车等案例,分析共享经济与披着共享经济外衣的租赁经济的差异及市场状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促进我国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市场井然有序地发展。

【关键词】共享经济;租赁经济;商业模式;潜在问题;政策建议

一、引言

近年来,共享经济一直是社会的热点问题,似乎只要一个商品能被大家共享,该商品就能顶着“共享经济”的名号。最先出现在中国市场上的共享经济模式源于模仿美国Uber打车的快的和滴滴,而真正使得共享经济市场红极一时的是OFO和摩拜等共享单车的兴起。此后,共享经济市场上也萌生了很多诸如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的五花八门的产品。这些打着“共享经济”旗号的模式和平台,是否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经济,这是本文要探究的问题。

本文从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的定义出发,先对上述共享经济案例进行分类,并从商业模式、平台和资产等角度论述两种经济类型的差别,之后以Uber、Airbnb和国内共享单车市场案例论述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的在市场上的发展状况,分析两者所面临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关建议以促进我国相关市场健康发展。

二、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的定义以及划分

共享经济是基于技术手段提升闲置资源利用效率的新范式,是以获得一定报酬为主要目的,基于陌生人且存在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的经济模式[1]。其本质是为了整合利用线下的闲散资源。对供给方来说,通过在特定时间内让渡物品的使用权或提供服务,来获得一定的金钱回报;对需求方而言,不直接拥有物品的所有权,而是通过租借等共享的方式使用物品。共享经济是互联网时代独有的一种形态。而租赁经济是出租人将某件物品的使用权借贷给承租人,承租人以酬金为交换在不获得该件物品所有权的情况下获得使用权的一种经济模式。

从定义上可以看出,共享经济的核心指的是利用“闲置资源”的使用效率,而不是人为制造新的资产和新的需求,这是两者的本质区别。因此,市场上共享单车以及在目前资本市场一路高歌猛进的共享充电宝、篮球等千奇百怪的衍生共享产品,实际上做的是租赁的生意,偏离了共享经济的本质。而早些年在欧美兴起的Uber和Airbnb,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经济模式。Uber公司自身并不拥有车辆等固定资产,它作为一个平台,寻找并聚合线下闲置车辆资源,为供给者提供了灵活工作方式同时提高了车辆利用效率。同样,Airbnb公司自身并不拥有住房资源等固定资产,它作为一个平台,寻找并聚合线下闲置住房资源,为供给者提高住房利用效率,为客户提供本地化的独特住宿体验,满足客户的服务需求。

三、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的比较

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因为两者都实现了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且都能利用资源来获取经济回报。共享经济是将个人所拥有的资源放上平台,在闲置时供他人使用的并收取相应的费用。租赁经济则是在一段时间内,个人或企业放弃对自己拥有的某资源的使用权,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两者都保留了供应方对资源的所有权。

然而,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在很多方面也存在着泾渭分明的区别:

(一)平台

共享经济四要素之一是社会化平台,即共享经济需要通过互联网,拥有一个连接两端、为供求双方提供交易服务的平台。例如Uber连接了私家车主和乘客,通过匹配供求双方,平台赚取服务费、中介费以及流量带来的广告收入来形成利润。

而严格意义上讲,类似共享单车这样的租赁业务是没有平台的。因为它们都是由单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出租业务,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过程。商家直接通过工具型的APP或其他流量入口,出租物品的使用权,赚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

(二)商业模式

基于供需双方的共享主体类型,与共享有关的经济模式可以分为四种基本的商业模式(见图2)。[2]

在这四种模式中,得益于平台连接起两端的用户群体,共享经济的商业模式通常是C2C,由用户对用户,这符合共享的精神。例如Airbnb作为平台将房东和旅客连接起来,沟通的过程只涉及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流,而平台只是为双方提供了一个更大的分享空间,并给予对方更多的选择。也有一部分是B2B,这是企业之间为了实现双赢而采用的共享经济模式。而租赁业务大多是B2C,直接由商家提供服务或出让物品的使用权给用户,由公司主导参与,应归类于商业行为,谈不上共享。

(三)资产

在共享经济的C2C中,平台只是起撮合交易的作用,并不占有物品、服务的所有权,是非常輕资产的模式。因此无论是Uber还是Airbnb,因为不占有汽车、房屋这些物品,所以其无需承担后期的维护费用,这些成本都是由私家车主和房东自己去承担。

反观租赁经济,B2C是非常重资产的模式,由前期投入、中期运营、后期维护带来的成本非常惊人。我们以公开的数据来举例,截止2017年第一季度,摩拜在全国各地投放超过了365万辆单车,以前老款摩拜每辆成本在3000元,现在升级版每辆成本大约2000元,我们姑且以平均2500元/辆计算,按4年的寿命,那么一台车投放的成本是625元/辆/年,也就是一年约22.8亿元。而且要维持增长,必须持续保持投放规模的扩大,伴随而来高损耗率意味着更大的成本损耗与支出。这是非常重资产的租赁模式,其隐患在于随着投入的越多,在边际成本方面的降低却非常有限,而总成本越来越不可控。不断增多的自行车数量使得公司去库存更加艰难,这给后续的资源优化与维护成本带来负担与风险。也正是因为重资产的模式,未来共享单车市场也很难出现下一个合并后的滴滴。

(四)经济回报

共享经济意味着灵活的经济补充。以Uber为例,私家车司机正常情况下自己需要用车,而在自己汽车闲置时将车共享,以获得额外的经济回报。这种经济回报很灵活,是否将自己的资产共享出来完全取决于私家车主自身的状况。

而租赁则意味着稳定可靠的收入保证。OFO和摩拜都要求用户缴纳相应的押金,单车市场也存在较大的客户粘性,充分利用“押金池”并拥有一定数量的忠实用户,从长期来看,单车企业的收入相对稳定。

(五)市场趋势

共享经济能更好地利用当下的资源,提高现有资源存量的使用率,而且由于存在网络效应,居领先地位的平台规模收益会显著递增,最终会利用丰厚的资本优势清盘对手,形成垄断的局面。例如滴滴吞并快的和Uber中国统一国内市场,Airbnb线下规模也已经很难被其他公司追赶。

而租赁经济,由于网络外部性较弱,难以形成垄断优势,市场趋势通常会是垄断竞争或是寡头垄断,出现各据一方、多个平台并存的局面。例如共享单车虽然种类繁多,市场大部分被ofo和摩拜单车所占领,但是如果有一天出现一个不需要付押金的某某单车,这个局势的“平衡性”就可能被轻易打破。

四、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的发展状况和潜在问题

(一)共享经济

从之前的比较可以看出,共享经济具备很多优良的属性和特点,例如拥有平台,能充分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等。然而,在共享经济的蓬勃发展过程中,其内在的风险及问题亦层出不穷,这些风险和问题可能会制约共享经济可持续发展。目前,在共享经济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垄断格局以及委托代理问题。

1、共享经济引起市场垄断

在互联网时代,自我强化的集聚效应通常导致“赢者通吃”的格局,某个细分市场中最后可能形成单一垄断或是寡头垄断的状况。在共享经济中,技术优势在规模效应的支撑下会变的更加明显,同时,共享经济需求匹配更加高效,消费体验更友好,会形成了一个自我强化的生态,而这种生态对于市场新进入者具有实质性的门槛,例如技术壁垒和市场准入门槛,即具有垄断性。共享经济首先追求较大的市场规模和份额,而将盈利放在了较后位置。在国内共享经济的发展中,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在开始阶段都不惜花重金进行竞争,为的就是获得比对手更具优势的客户规模并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但是,当垄断者占据主导优势的时候,垄断者可能进行动态价格调整或者差异化定价,最后获得超额的垄断利润。

2、共享经济导致委托代理问题

服务需求方和供给方是先分别与平台建立代理关系后形成服务关系,这种以平台为中心的委托代理关系与传统的服务供求双方直接关联的机制存在本质的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导致多方交易主体的责任分担问题。这其中涉及的风险主要由有:相对人之间违法违约、第三人侵权和政策风险等。第三方市场平台对于供给方具有安全的支付责任,但是,如果平台机构出现问题,供给方的支付请求无法完成,需求方的资金则可能被侵占。本质上说,多重代理以及一对多的委托代理机制最后的问题就是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问题。

(二)租赁经济

目前共享单车市场的发展遇到瓶颈,更不用说其他诸如共享充电宝这些一出现就饱受非议的产品。事实上,这些租赁经济的商业模式,也存在很多问题。

1、存在“资金池”隐患[4]

租赁经济市场中,庞大的用户规模意味着巨额押金。据统计,截止2017年底,仅OFO和摩拜平台押金部分就拥有近120亿元的资金池。随着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押金所形成的“资金池”也在持续扩张。“资金池”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第一,大部分用户不会在每次使用后立刻要求退还押金,这使得巨额的押金累积在企业手中,不仅没有专门的金融部门对其进行监管,而且有“变相募集或占有资金”的嫌疑。其二,如果企业将收取的押金进行投资,一旦发生投资失败或无法及时抽回资金等情况,企业就会丧失退还押金的能力,用户就可能面临押金无法退回的情况。

2、资本狂热带来的泡沫隐忧

租赁经济市场中,伴随着大量打着“共享”旗号的创业者和创业公司的进入,资本盛宴也将目光转移于此,“共享”行业不断传出巨额融资的消息。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2017年5月,共享单车领域融资额已高达70亿元。在短时间内,该领域获得如此高额的融资,投资人应该警惕由此而引发的资本泡沫,冷静分析其的现状和发展潜力,理性决定是否值得投资。诚然,资本的强大力量将一个新兴行业迅速推入了扩张期、快速走向成熟期,但也存在着新兴行业失去对商业以及盈利模式的探索,最终深陷跑马圈地的烧钱大战的可能。

3、底线竞争给社会带来的负外部性

租赁经济市场中,企业之间往往存在着“底线竞争”,各大企业无底线地降低成本,来维持它的价格战。而外界大量的风险资本投入,不仅能弥补企业进行价格竞争带来的亏损,还会促使企业不断扩张,增加投放规模以抢占市场,从而给他们带来更大的收益。这样,寡头之间的竞争几乎就不需要考虑自己是否亏损,从而造成了社会福利的巨大浪费并忽视了其给社会带来的负外部性。长此以往,这样下去会危及企业甚至整个行业的生存,也会对社会造成巨大负担。

五、政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给出的政策建议如下:

(一)共享经济

1、堅持市场地位的公平性,减少市场的垄断。

共享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可能在特定领域形成新的垄断格局,对市场公平性提出了挑战。政府应该有所作为,除了干预市场结构、降低行业的进入门槛,也应采取价格管制等反垄断措施,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

2、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监管部门,实施长效主动监管机制。

在共享经济的部分领域中,一度存在弱监管甚至是无监管的状态,出现监管问题后出台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更多的是一个被动式的监管应对。未来需要构建一个长效的主动监管机制,以有效防控共享经济的内在风险,关注平台的委托代理问题,有效保护数量众多的消费者权益。

(二)租赁经济

1、防范“资金池”风险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将充值账户与押金账户分别进行管理,将用户缴纳的押金存入银行专用账户,做第三方保管处理,同时向社会和消费者公示资金监管协议内容、资金的流向。

对于政府来说,首先要尽快明确监管部门;其次,出台相应的管理细则规范企业经营;最后,设立第三方监管机构对相关企业的押金进行监管。

2、对企业实施严格的管控,控制社会风险资本的投入,警惕资本泡沫[4]

要从根本上控制“底线竞争”行为,政府除了在管理层面严格监管之外,还必须从经济层面对企业进行一定的限制。政府要运用“看得见的手”,对“底线竞争”这种市场失灵现象进行干预,限制风险资本的投入。为此,政府可以控制风投总量,防止市场盲目扩张;对风投采取审批制,审核其资金来源,投资企业的信誉、运营情况与发展前景,以降低盲目投资带来的风险。此外,投资人也应该审慎投资,避免盲目投资造成的资本泡沫。

六、结论

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在定义、平台、商业模式和资产等方面具有很明显的差别,共享经济着重于利用闲置资源通过平台直接连接供给方和需求方,拥有平台,资产较轻,商业模式主要是C2C。而租赁经济自己创造出资源,不具备平台,资产较重,商业模式主要是B2C。因此,把所有打着共享名号的产品都归为共享经济是肤浅的,诸如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本质上都是租赁经济的模式。如果市场不能清楚地划清租赁经济与共享经济的界限,那么会导致“共享”经济的野蛮生长。尽管共享经济具备很多优势,就市场现状来说,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例如共享经济会导致市场垄断,租赁经济会存在资本泡沫等。只有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这些问题才能得以解决,未来共享经济和租赁经济才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郑联盛.本质、机制、模式与风险.国际经济评论[J].共享经济,2017(03).

[2]张孝荣,俞点.共享经济在我国发展的趋势研究[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18(03).

[3]马广奇,魏梦珂.“互联网+”时代下我国共享单车市场的实践困境与应对策略[J].企业经济,2017(03).

[4]王彦,吴聃.共享单车市场竞争机制及趋势探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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