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晨
小姨家的母狗生了五只小狗,刚满月,我就抱回了一只。
它很小,只有我的巴掌大,也许是因为个头小的缘故吧,一双圆溜溜、水灵灵的大眼睛顯得格外机灵,于是我给它起名“聪聪”。聪聪的皮毛光滑柔软,就像一匹的丝绸,尾巴摇起来像一把扇子,可好看了。
刚抱回来时,聪聪只喝牛奶,餐餐得给它喂牛奶。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牛奶冲好后要先滴在手背上,感觉不冷不热才能喂给它喝,太热会烫着它,太冷它会拉肚子。喂牛奶时,我把它抱在怀里,手举着奶瓶,一动也不能动。它嘴巴小,喝起来很费力,时间一长我的手臂就会酸疼,但看着它长高长胖,心里甜滋滋的。
现在,聪聪长大了。它最喜欢拖地的时候了,一到拖地的时候,它就赖在拖把上不走了。妈妈一前一后地拖地时,他就跳起自编的舞蹈:时而抬起前爪,时而打两个滚,时而跳起来,玩得不亦乐乎。
不过,它也有耍过头的时候。半夜我们突然被它的叫声惊醒,起来一看,它掉马桶里去了。妈妈赶紧把它捞起来,用热水洗个澡,擦干净才捡回一条小命。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可它却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依旧再犯。
但是,就算这样,我们全家也照样爱着它,谁让它是咱家萌宠呢!
(指导老师:徐春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