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徐锋 史海通
今年,海盐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创新《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以程序规定压实政府领导责任,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满意率和解决率。
在建议办理之前,要求县政府每位领导详细了解自己分管条线上涉及的每件建议,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初衷、需要政府解决的问题等做到“心中有数”。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表》上,县人大常委會特意设置了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和县领导批示一栏,便于县政府领导对建议具体办理要求作出批示,留下“痕迹”。同时,要求建立健全重点建议县政府领导牵头领办机制,增加重点建议数量,2018年确定的25件重点建议全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领办,通过签批办理意见、现场督查等形式,督促、责成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建议办理工作。
在建议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需将每一件建议的办理结果报送分管或联系县政府领导,经审核同意后,才能正式行文寄送代表。分管领导或者联系县政府领导认为部门办理不到位的,则退回承办部门继续办理,切实把好政府领导对建议办理的审核关。在每年11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除了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外,还将安排两位副县长就自己分管条线上的建议办理情况向常委会报告,以增强县政府领导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