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工林结构变化趋势分析

2018-06-07 03:36刘金山周湘红宋进春杨传金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18年1期
关键词:中国林业清查十二五

张 蓓,刘金山,周湘红,宋进春,杨传金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 410014)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在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林产品供给、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支持和服务功能[1]。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持续不断的推进国土绿化工作,人工林面积居世界首位,占有林地面积的36.27%[2-3]。人工林主要分布在人口较为集中、水热条件、交通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作为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环境改善、景观绿化、木材生产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4]。

进入21世纪后,林业建设步入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新时期,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和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方针,我国森林资源进入了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稳步发展时期。人工林的可持续发展,首先是确定新造人工林的林种和树种的安排。依据第八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以下简称清查)分省、分林种、树种数据,综合分析人工林结构,并结合“十二五”时期营造林综合核查调查数据,对“十二五”期间人工林结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讨论。

1 数据与方法

一是通过第八次清查结果,计算人工林资源家底各林种与树种的比例;二是通过相关年度营造林综合核查调查数据,计算“十二五”时期新增人工林林种与树种的比例;三是将二者进行对比,分析近年来人工造林结构的调整方向及造林新趋势。

按地区临近、水热条件相似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参考我国自然综合区划的划分原则,将中国按照省界分为七大区域[5](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即东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华北(北京、天津、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华中(上海、江苏、安徽、湖北、湖南、江西、浙江)、华南(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西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北(新疆、甘肃、宁夏)、青藏(青海、西藏)。

2 人工林资源情况

2.1 总体分布情况

据第八次清查结果,我国人工林总面积6933万hm2,占全国林地面积的22%,占有林地面积的36%。人工林按类型分,乔木林4707万hm2,占67.9%;经济林1985万hm2,占28.6 ;竹林241万hm2,占3.5%。人工林主要分布在我国长江流域中下游及其以南区域,广西、广东、湖南、四川、云南、福建等6省(自治区)人工林面积合计占全国的42%。

2.2 “十二五”期间造林情况

“十二五”期间,完成人工造林与更新2203.8万hm2,年均造林400多万hm2。其中,人工造林2051.1万hm2,占93.1%;人工更新152.7万hm2,占6.9%[6-10]。造林绿化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造林绿化力度加大,为增加森林资源奠定了坚实基础,森林覆盖率明显提高,生态防护能力逐步增强,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显著改善。

3 人工林结构

3.1 林种

根据《森林法》,森林按林种划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据第八次清查统计,截至清查时,人工林本底资源按林种分,防护林面积1853 万hm2,占26.7%;特种用途林面积153万hm2,占2.2%;用材林面积2916万hm2,占42.0%;薪炭林面积26万hm2,占0.4%;经济林面积1985万hm2,占28.6%。

“十二五”时期,营造人工林按林种分,防护林占51.3%,特种用途林占0.1%,用材林占21.0%,薪炭林占0.7%,经济林占27.0%。相对于人工林本底资源,防护林比例大量增加,而用材林比例显著减少,反映了生态建设为主、木材利用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的局面。“十二五”期间各区域人工造林与更新林种分布见图1。按地区分,青藏与东北地区以防护林为主,分别占99.7%和90.5%;西南地区以经济林为主,占比55%左右,用材林与防护林均约占比20%左右;华南地区以用材林和防护林为主,分别占比60%和30%左右;华中地区以用材林、防护林、经济林为主,分别占比39%,36%和24%;西北地区、华北地区主要为防护林与经济林,比值大致在2∶1。

图1 “十二五”期间人工造林与更新林种分布

3.2 树种

据第八次清查结果,人工林本底资源中,乔木林按优势树种(组)分,杉木、杨树、桉树、落叶松、马尾松、油松、柏木、湿地松、刺槐、栎树所占面积比重较大;分别占19.0%,18.1%,9.5%,6.7%,6.5%,3.4%,3.1%,2.9%,2.6%,1.3%;合计占人工乔木林面积的73.1%。人工造林以杉木、落叶松、马尾松、油松、柏木等针叶树种和杨树、桉树、槐树等阔叶树种为主。

“十二五”时期,营造人工林按树种分,核桃、杉木、杨树、油松、桉树、柏木、柠条、樟子松、油茶、国外松、落叶松所占面积比重较大;分别占12.6%,8.5%,6.2%,5.7%,4.9%,4.8%,4.6%,4.3%,3.7%,3.0%,2.4%;合计占营造林面积的60.7%。与连清结果相比,乔木树种中油松、樟子松、国外松等松树类及柏木种植比例有明显提高,杨树、桉树、落叶松、马尾松等树种比例有明显降低。与“十一五”时期相比,曾经“一树独大”的情况有了改观,主要造林树种结构趋于均衡。全国杨树造林面积比例在“十一五”时期年均16%左右,“十二五”时期下降一半以上;“十一五”时期全国桉树造林面积比例年均8.9%,“十二五”时期下降到4.9%。其它主要造林树种中,阔叶树种(不包括杨树、桉树)造林比例从8.4%上升到15.5%,杉木与沙区适生灌木树种造林比例均保持8.0%左右,樟子松造林比例从2.3%提高到4.3%,油松与柏木造林比例保持在3.0%左右。此外,混交造林比例也有提升,2011—2014年度全国混交造林比例从19.7%上升到27.4%,增强了森林的稳定性。

不同区域因自然和气候条件的差异,在树种选择上也有明显不同。东北地区针叶树、阔叶树、灌木各占1/3左右,其中樟子松、红松、油松、落叶松合计占33.%,杨树占17.9%,柠条、梭梭、山杏合计占33.0%。华北地区以核桃、油松、柏木、樟子松、杨树为主;分别占17.1%,15.3%,15.0%,8.7%,7.6%;合计占63.8%。华中地区杉木比例高达26.4%,油茶、国外松比例分别为14.2%和10.3%。华南地区桉树和杉木等用材树种比例高,分别占29.4%和18.8%,国外松占10.5%。西南地区以核桃为主,占比高达34.8%,杉木和桉树分别占9.7%和6.%。西北地区梭梭、柠条、枣、核桃等灌木或经济树种占比33. 5%,云杉、油松等针叶树种占比17.9%,杨树、刺槐等阔叶树种占比15.2%。青藏高原沙棘、柠条等灌木占比73.6%,云杉占比16.9%。

4 讨论与结论

2009年,我国政府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上庄严承诺,到2020年中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hm2、森林蓄积增加13亿m3。张成程等[11]以第八次清查数据为基础,结合近年林业统计年鉴、林业年度发展报告、营造林综合核查等年度专项调查结果资料,测算得出第八次清查时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已完成,森林面积增加完成目标的61%。发展人工林资源对于森林数量增长和质量提升“双增”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今后几年,国家在造林任务安排方面,在保持现有封山育林、飞播造林速度规模的基础上(每年约200万hm2),每年需安排人工造林面积333万hm2。

“十二五”时期,人工林资源有了大幅度的增长。5年间营造林面积相当于原有人工林面积的31.8%,如人工更新不计入在内约相当于29.6%,按人工造林成林率53%计算,人工造林增加森林面积1087.1万hm2,森林面积增加的潜力巨大。与人工林本底资源相比,“十二五”时期营造林防护林比例大量增加,而用材林比例显著减少,乔木树种中油松、樟子松、国外松等松树类及柏木的种植比例有明显提高,杨树、桉树、落叶松、马尾松等用材树种比例有明显降低,反映了“十二五”时期生态建设为主、木材利用与经济发展齐头并进的局面,发展兼顾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多目标人工林经营,也体现了各地在国家高度重视生态建设的背景下,改变了过去人工林发展单纯以用材为主的观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得到逐步落实。

“十二五”时期,我国造林绿化事业虽然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新形势下面临着一些新问题。一是经过多年的人工造林,我国宜林地面积继续减少,根据第八次清查结果,全国宜林地面积3958万hm2;二是宜林地立地条件越来越差,其中宜林地质量好的占18%,质量中的占45%,质量差的占36%,造林难度越来越大;三是可造林地区域间分布不均衡,西部地区占78%,约2/3的面积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西北5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此外,人工造林在耕地和牧草地等非林地上造林比例较高,多为营造成效快、效益好的经济林和短轮伐速生林,林农调整种植结构的随意性较大,增加了人工林保存压力[11]。面对新形势,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固推进生态林业的建设,更好地发挥森林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根据各区域自然地理条件、生态功能区定位、林业主导功能和主攻方向、林业经营习惯和发展阶段等,按照区域特点,分区制订造林绿化发展战略,确定造林绿化重点,西北地区以荒漠化沙化土地治理、增加林草植被、提高植被覆盖度为主,中东部地区从以造林为主向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质量转变,促进森林质量和总量双增长;加大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困难立地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和成林率;加强现有造林地和新造林地的后期抚育管护,提高森林质量。

本文用来对比的两套数据来源不同。本底资源来源于第八次清查数据,该工作始于2009年开,历时5年,各省的数据年度不一致,无法完全反映“十一五”末的人工林资源情况。人工林本底资源是数十年甚至数百年造林、经营的结果,从如此长的时间跨度上来说,经过多年的造林,人工林本底资源结构趋于稳定,第八次连清数据基本上能与“十一五”末的数据相吻合。“十二五”时期营造林结构采用相关年度营造林抽样调查数据。将两套数据进行对比,基本上可以反映出近年来的造林林种、树种趋势性的变化。

参考文献:

[1] 陆元昌,刘宪钊,雷相东,等.人工林多功能经营技术体系[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2017,37(7):1-10.

[2]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报告[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3.

[3] 徐济德.我国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及分析[J].林业经济,2014(3):6-8.

[4] 刘世荣,杨予静,王晖.中国人工林经营发展战略与对策:从追求木材产量的单一目标经营转向提升生态系统服务质量与和效益的多目标经营[J].生态学报,2018,38(1): 1-10.

[5] 宁镇亚,相莹莹,黄麟.区域尺度碳蓄积研究中的林分蓄积生长模拟——以我国五类主要树种为例[J].林业资源管理,2014(2):73-82,149.

[6] 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11 [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2.

[7] 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12 [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3.

[8] 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13 [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4.

[9] 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14 [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5.

[10] 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15 [M] .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16.

[11] 张成程,高显连,黄国胜.我国森林“双增”目标评估分析[J].林业资源管理,2014(S1):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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