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志鹏
甘肃省泾川县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按照九部委印发的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对村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中,采取“两头清理、两核对”的方式,做到“五处理、一控制”,达到“三相等、四相符”,对清理结果做到“三公开、一同意、一监督”,使整个清产核资工作扎实有效。
采取“两头清理、两核对”。首先要掌握村集体资金、资产的账物变化情况,这就要从“两头清理”开始。就是乡镇农财中心围绕村集体账务从明细账这个源头上对各村、组现金、债权债务、固定资产、资源登记等逐项逐笔进行清理。村、组从现有的资金库存、资产、资源的实物存量、分布进行逐项逐物造册清理。然后对两头清理结果进行“两核对”,以账对物清查出盘亏,以物对账清查出盘盈,并明确盘盈盘亏的原因,完善手续,建立台账,登记清楚。
做到“五处理、一控制”。对清理核对后盘盈盘亏的资金、资产、资源,分具体情况做到“五处理”。一是处理历史遗留的白条顶库等问题。对历史遗留的如“计生征费垫支款”等,应提交乡镇政府会议研究,依据相关政策处理。二是处理不良债权(应收款)。对不良债权等呆坏账经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重新确认,提出有效的追偿或者核销措施。三是处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对盘盈的资产需按法定程序进行评估;盘亏资产要通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进行核销处理;评估、核销的资产等最后要按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四是处理被侵占的资产、资源。要理清资源原貌、面积、权属关系,对被侵占的资产、资源要算清经济往来账,核对应补交的承包费并追交到位,难以收回的挂入账内,不得游离在账外。五是处理不完善的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不规范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补充完善相关资料等。最后对所有资源类资产总面积做到“一控制”,即控制在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所在村国土面积之内。
达到“三相等、四相符”。通过清理核对并处理完善账务后,登记的各类表册要与账面数达到“三相等”。一是达到清理表册账面数与会计账清查之前的账面数相等。二是达到清理表册核数实与会计账经过清查及账务处理后的余额相等。三是达到各村、组资产负债表资产合计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相等。同时达到“四相符”,即账物相符(账面上记载的固定资产与现实的资产相符)、账款相符(账面上记载的现金、存款要和实际存有数相符)、账表相符(账面记载与各类同性质的表册填报相符)、账账相符(总账与明细账相符、各类账记载与台账登记相符),这样才能确保清理结果准确无误。
做到“三公开、一同意、一监督”。在整个清产核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村集体组织管理程序,做到“三公开、一同意、一监督”。即初次清理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结果要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对清理过程中资产的核销、价值的评估、重估要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最终的清理结果又要向群众公开,让群众明白,对群众提出的疑虑要重新清查和解释,最终取得群众的理解和同意;对整个清产核资的清理、处理、公示过程都要经过村务监督小组的审查、监督。这样才能使整个清产核资工作不走过场,真正摸清村级集体资产家底,为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