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锋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200125)
船舶消防水系统关系到船舶及船上人员生命安全,是所有法定检验船舶必须配备的安全系统,而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是船舶消防水系统的重要设备。目前,有些船舶配置应急消防泵,而有些船舶则没有配置应急消防泵。本文将依据1974年国际海事组织制订的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公约)[1],从船型、总吨位和分舱型式三个方面归纳总结出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的关系及最优化的配置,并结合实船案例,运用文中的归纳总结,迅速校核实船设计的合理性和最优化的方案。
SOLAS 74公约对消防泵、应急消防泵的设置规定如下:
(1)1 0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在任何一个舱室失火时,不会使所有消防泵失去作用。
(2)1 000总吨以下的客船,如果任何一个舱室失火时可能使所有消防泵失去作用,应配备1台符合《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的应急消防泵作为替代设备,该泵的动力源和通海连接件位于主消防泵或其动力源所在处所之外。
(3)对于货船,如果任何一个舱室失火时可能使所有消防泵失去作用,应配备1台符合《消防安全系统规则》的应急消防泵作为替代设备,该泵的动力源和通海连接件位于主消防泵或其动力源所在处所之外。
SOLAS 74公约对于消防泵、应急消防泵的规定是有某种依存关系的,其关系如下:
(1)1 000总吨以上的客船是不存在应急消防泵概念的,只有消防泵的概念,且SOLAS 74公约要求的各个消防泵功效均等,即任何一个舱室失火时,不会使所有消防泵失去作用,可以看作是对消防设备分舱布置的先天性的要求。
(2)对于1 000总吨以下的客船,在所有消防泵都失效的特定条件下,才出现应急消防泵的概念,是作为替代设备出现的,起补充作用。同时,SOLAS 74公约并没有因为有了替代设备而降低对消防泵在数量、排量、压头等的要求。
(3)对于货船,相比客船最大的区别是没有划分吨位上的不同要求,没有对消防设备分舱布置的先天性的硬性规定。所以,对于货船,在设计标准上就存在很大的弹性。如果不考虑消防设备的分舱布置,那么就要考虑设置应急消防泵作为替代设备;或者既考虑了消防设备的分舱布置,又设置了应急消防泵;这种在满足SOLAS 74公约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之间的设计都是允许的。
SOLAS 74公约规定:船舶应按要求配备独立驱动的消防泵,其具体要求见表1。
从表1看出,SOLAS 74公约要求的消防泵数量只与船舶的类型和吨位相关,与是否设置应急消防泵无关。因此,无论是否设置应急消防泵,消防泵的数量都需要满足SOLAS 74公约的最低要求。
表1 SOLAS 74公约对消防泵数量的规定
(1)某5 000 t打捞起重船的3台消防泵的配置及布置简图如图1所示。4个主发电机舱(发电机组及配电板)布置示意图如图2所示。
图1 1#、2#、3#消防泵及管系布置示意图
图2 主发电机组及配电设备布置示意图
由于本船消防系统按货船来设计,且总吨位远超过1 000 t,所以从SOLAS 74公约对货船的要求进行分析:
从图2中可知,本船设有3台消防泵,每台消防泵及其通海连接件均设置在独立的泵舱里;设4个主发电机舱,每个主发电机舱设独立的配电设备。
另外,本船还设有应急发电机室和1台应急发电机组,其中,1#消防泵由NO.3主发电机舱供电,2#消防泵由NO.4主发电机舱供电,3#消防泵由应急发电机舱供电。
根据SOLAS 74公约,1 000总吨以上的货船,至少设2台消防泵,消防泵数量满足SOLAS 74公约的最低要求。从消防系统功能上,1#、2#消防泵及其动力源均布置在不同的独立舱室内,可以满足SOLAS 74公约关于“任何一个舱室失火时,不会使所有消防泵失去作用”的本质要求,所以从满足SOLAS 74公约最低要求的角度出发,是不必要设置应急消防泵的,但是,如果从更高设计标准的角度考虑,增加1台消防泵也未尝不可,但没有必要接应急电源,从而避免增加应急电站的负荷,同时对船舶安全也没有实质的提高。另外,从案例实际看,3#消防泵确实是接应急电源的,但它其实不是SOLAS 74公约需要的泵,看作是1台消防备用泵更合适,这也说明,接应急电源的消防泵,未必就是应急消防泵。如果从设计标准上一定要定义成应急消防泵的话,那么该应急消防泵所在舱室在防火分隔上则要满足对控制站的防火分隔标准,在施工建造上会带来一定的工作量。由此可见,通过对SOLAS 74公约的归纳总结,能更好地校核实船消防系统设计和配置的合理性。
(2)某122 m自升式海上钻井平台消防泵的配置及布置图如图3所示。
图3 1#、2#消防泵及消防总用泵布置图
由于本船消防系统按货船来设计,且总吨位远超过1 000 t,所以从SOLAS 74公约对货船的要求进行分析:
从图3中可以看出,本平台设3台消防泵、1个主发电机舱,所以从分舱的
角度看,无法做到“任何一个舱室失火时,不会使所有消防泵失去作用”,根据SOLAS 74公约要求,必须要设应急消防泵。从案例实际看,确实有1台应急发电机组布置在独立的应急发电机室内,而且1#消防泵接的是应急电源,满足SOLAS 74公约关于替代设备的要求,那么剩下的2#消防泵和消防总用泵就是作为常用的消防泵。从船型和吨位来看,2台消防泵的数量也满足SOLAS 74公约规定的最低要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1#消防泵作为应急消防泵,其布置位置位于左前灰罐间,从结构防火分隔上应看作控制室,与消防总用泵所在舱室左后灰罐间的共用舱壁应是A-60级防火标准,与散料间的共用舱壁应至少是A-0级防火标准。
(3)运用文中归纳总结的分析方法,可以同样校核客船消防系统设计和配置的合理性。 SOLAS 74公约是一个总的要求,各国船级社在制订消防系统配置时虽然会细化要求,但只能高于SOLAS公约的要求,否则船舶到港口国检查就会被扣船。所以,本文案例虽然入级不同的船级社,但基于SOLAS 74公约的本质要求是不会变的。
从文中SOLAS 74公约解读和案例分析可知,船舶都必须配置消防泵,且消防泵的数量必须要满足SOLAS 74公约的最低要求,与是否设应急消防泵无关;而应急消防泵的设置是与分舱相关的,只有当船舶分舱不满足SOLAS 74公约关于消防安全要求时,才需要设置应急消防泵作为替代设备。
参考文献:
[1] 国际海事组织.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009综合文本[S].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