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琳琳
摘 要:在人口老龄化严重并持续发展的今天,老龄化带来了诸如养老保险账户受到挑战、人口红利消减、劳动力不足等诸多社会问题。基于此,本文从城镇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出发,分析其深层次的阻碍因素,探索解决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的对策与路径,帮助老年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社会适应性,使老年人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
关键词:城镇老年人;再就业;人力资源
1 城镇老年人就业现状分析
1.1 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
2015年1月,全国老龄办、民政部等联合启动了“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12亿,占总人口的15.5%。在此背景下,国家调整了生育政策并出台了延迟退休政策。但应对人口老龄化不能仅限于被动的解决现有问题,还应“主动出击”,从优势视角出发充分发挥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积极作用。老年人再就业具有降低人口负担系数、减轻家庭压力、增加经济收入,从而起到拉动内需、激发社会活力的作用。
1.2 城镇老年人就业特点
就业途径单一。城镇老年人的就业途径主要依靠亲友介绍,多以口耳相传的方式寻找工作,通过在中介机构登记寻找工作的比例很低,几乎无老年人为就业提供简历等书面信息。这一方面说明老人就业利用其他渠道的意识不强, 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会在帮助老年人就业工作上还不够完善。
就业领域集中。城镇老年人口的就业领域多集中在农林渔业、商业零售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由于老年人的身体机能不断退化,在从事高脑力、体力工作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极大的限制了老年人的工作领域。本文通过探索解决老年人就业问题的途径,拓宽城镇老年人的就业领域,真正实现充分就业。
2 城镇老年人就业存在的问题
2.1 就业观念有待转变
老年人自身观念限制了其择业领域。一些老年人受到“老人无用论”的影响,认为老年人只能从事一些低体力、低技能、低工资的工作,例如商品零售业、保安、清洁行业等。这种错误观念既受到自身认知的限制,也受到家人、社会观念的影响,是各个层面交互作用的结果。因此,解决老年人就业观念的问题,要从个人、家庭和社会层面综合分析解决。
社会观念制约了老年人的再就业。传统的社会观念更多的将老年人作为家庭的“附属品”,否认其生产价值,认为老年人应该安享“天伦之乐”。此外,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具有“攻击性”的观念。认为老年人再就业挤占了年轻人的就业机会,是在和年轻人“抢饭碗”,加重了其就业难的问题。还有一种观念认为我国就业人员已经能够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要,无需再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2.2 社会支持有待提高
缺乏相关指导培训。相对于年轻人,老年人在体力和精力方面都处于劣势,就业竞争力相对较低。因此,需要有一定的培训机构帮助老年人增加其劳动技能等来提高其就业竞争力。然而目前就业培训机构基本针对青年人,很少有针对老年人的专门就业培训机构。由于商业机构很难从中获利,因此目前只能依靠一些政府为老年人提供一些非盈利的培训指导。但在这些非盈利机构中普遍存在效率低、效果差的问题又进一步阻碍了老年人参与培训,形成了恶性循环。
缺少明确法律依据。一方面,我国对老年人再就业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得老年人再就业过程中遇见劳资纠纷时没有足够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老年人再就业途径主要是通过亲戚朋友的介绍,一些老年人碍于情面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这为将来有可能产生的纠纷埋下了隐患。此外,老年人由于与社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因此其法律意识较为淡薄,更是加大了维权的难度。
缺乏供求信息平台。城镇老年人寻找工作的方式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通过正规的人才市场和中介公司寻找工作,但目前针对老年人的招聘会是非常之少的。二是通过原单位返聘,或是亲戚朋友的介绍再就业,这种途径是目前老年人再就业的主要途径。三是部分老年人通过网上信息和路边张贴的小广告应聘工作,这种途径下老年人很容易遇到骗人的“皮包公司”,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3 促进城镇老年人再就业的对策建议
3.1 提高对老年人就业的理性认识
从社会的角度看,一方面老年人再就业能够降低社会抚养比,减轻年轻人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老年人再就业能够为社会提供大量有经验的劳动力资源。老年人在以往的几十年中积累了大量的勞动经验,在医学、科学、教学等领域有巨大的潜在价值。而且只要安排恰当,老年人参与的工作类型可以和年轻人从事的工作类型区分开来,并不会和年轻人产生竞争关系。
从企业的角度看,一方面,老年人就业具有工资较低、稳定性强、经验丰富等特点。由于老年人在精力、体力等方面较年轻人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为企业节省了部分的工资成本。另一方面,由于老年人的子女已经参加工作,老年人基本无后顾之忧,可以更加安心的投入于工作之中。此外,对于一些成立之初的企业来说,老年人更能为其提供一些方向性的建议和指导,减少一些大学生毕业后因盲目创业而失败的情况。
从老年人自身角度看,一方面再就业提高了家庭的收入,减轻了子女的负担,有利于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再就业也为老年人提供了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使老年人不仅在家庭中承担一定角色,同时也保有了老年人的社会角色,减轻了老年人因但一角色而引起的精神压力。此外,再就业也是一个督促老年人不断学习的过程,通过与同事间的交流互动,有利于延缓老年人的智力和认知水平的退化。
3.2 为老年人就业提供制度保障
改革现有退休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将“一刀切”的退休制度转变为弹性的退休制度。其改革方法包括以下几点。(1)采用循序渐进的的方式提高最低退休年龄标准,并给予老年人自主选择具体退休年龄的权力。(2)对不同职业、不同岗位设定不同的退休年龄。(3)为高龄从业者提供弹性的工作时间。应将老年人的工作时间分为自由时间和核心时间两部分,通过灵活的时间分配来缓解老人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完善劳动保障制度。支持老年人再就业,首先就要在法律法规方面给老年人一定的保障,如在应聘解聘、同工同酬、福利待遇,特别是工商理赔等方面,急需用规章制度来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例如细化《劳动法》,增加适合老年人再就业的有关条款,如可以考虑建立老年人仲裁系统。其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商业保险机构纳入到老年人的就业保障之中。保险机构通过规范化的方式分担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风险,减少老年人再就业的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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