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记者 刘瑜
一般成年人的案子都可以拿“案件数量”来确立考核的标准,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却不能仅凭一个数字,来给一个孩子“盖棺论定”。
小乐(化名)是最近被送进公安局的一名来自云南昆明16岁的高三学生,他被带到这里的另一个身份是——黑客。小乐在国内的黑客圈子里小有名气,当地的一个公司找到他,希望小乐能帮助公司写出程序,从而让公司顺利从某互联网公司“黑”出大量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其间公司每个月支付给小乐500元,小乐将写好的程序交由公司手中之后,就不再去管其他事情。
案件到了海淀分局未审中队薛楠探长的手里,薛楠并没有按照以前“就事论事”的办法,简单走个程序了事。他首先分析小乐这个孩子到底可不可以挽救,“是判刑对这个孩子影响大,还是通过后期的帮教让孩子回归到正常的道路上效果更好?”通过调查了解,薛楠发现,小乐其实是个聪明的孩子,在他十二三岁的时候,学习葫芦丝、冬不拉等乐器三个月就考了满级,且酷爱数学。但由于他来自单亲家庭,父亲很忙,顾不上管他,小乐便一头钻进电脑里,自学了电脑语言,仅仅用了几年的时间,就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在他的心里,并没有把“黑客”当成一种职业,也仅仅是觉得“好玩儿”。
在讯问阶段,未审中队要求小乐的父亲到场。讯问过程中,警察让小乐的父亲从监护人的角度,了解孩子违法的情况。同时,也在孩子面前帮着父亲去分析小乐为什么会做这样违法的事情,父母哪里做的不好,孩子哪里做的不对。
“如果仅仅就走个法律程序而言,我们可能很快就完成了分内任务。但是如果在父母仍旧不上心、孩子不悔过的情况下,回去之后可能还是会回到原来的生活,后续可能还会再犯。”薛楠解释他们这样做的原因,“目前,小乐还在取保候审阶段,我们希望他的家庭能回归正常,尽量让父母了解孩子,用心去管理孩子。”
海淀分局未审中队摒弃了过去单一式的“哪里错了?”“做了什么?”“哪件事情是你做的?”等流程式办案方法,在此基础上,加入了一些温情的元素。像小乐这样的孩子,完全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对网络犯罪了解不多,而且父母对其管理不够,才导致他走了这样一段弯路。“这样的孩子只要给他一个正确的引导,告诉他什么是高压线,什么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在我们接触可以挽救的这些孩子里边,再犯率非常低。”薛楠说,“年轻的时候不给他画好圈,之后肯定要出圈,就有可能变成潜在的成年犯罪嫌疑人,所以我们这样做非常有必要。”
>> 薛楠探长接受本社记者采访 张纯 摄
据了解,北京市海淀区具有自己独特的区情特点,学区众多。海淀公安分局从职责定位和海淀区情出发,率先在北京公安系统中成立了首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查专门队伍,积极创新和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新模式、帮教转化的新举措,进行治安处罚后续帮教探索、被侵害人心理干预。在实践的基础上,形成了一套有心气、接地气、聚人气的工作机制和流程。
海淀分局未审中队副中队长齐艳艳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改革,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和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需要,2012年起,海淀公安分局与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开展合作,试点100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社工直接旁听案件审理,对嫌疑人进行问答式调查,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其间对案件审理与社会援助、警务工作与社工工作相配合的模式进行了有益尝试,为顺利实施新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程序的有关规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也成为海淀公安开始少年警务工作探索的起点。
2013年6月,经过前期调研,在海淀公安分局领导的支持下,海淀综治委预青组办公室、团区委决定与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合作,在海淀看守所设立全国首家“驻所青少年司法社工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北京超越社工事务所的社工们驻所为涉诉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陪护及社会调查的服务,把社工介入从检察院阶段提前到公安预审阶段。
2014年7月,在北京市、海淀区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和海淀公安分局党委的关怀下成立了全国首支独立编制的海淀分局未审中队,专职受理、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人被侵犯人身权利案件及未成年人治安案件。未审中队在岗人数8人,首先从人员配备上保证每个办案小组由两名民警组成,每个组中保证有一名女性民警,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的司法社工队伍在前期进驻、保持24小时值守的基础上,又在看守所办公区设立了未成年人谈话室——青春观护站,为涉法涉罪的未成年人提供了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特征的谈话环境。时任北京市社工委副主任刘占山、团市委副书记黄克瀛以及海淀区副区长徐永全等领导亲自参加了海淀分局未审中队和青春观护站的揭牌仪式。黄克瀛强调,海淀区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查专门机构,具有重要意义,是一件可以载入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史册的大事。
至此,海淀分局未审中队、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海淀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三个部门已全面对接,形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工作的一整套诉讼对口机制。“一条龙”的海淀模式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在定期召开的联席会上,公检法工作形成合力,固化涉法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机制。
2015年,依托分局执法办案中心的设立,海淀分局未审中队的介入指导职能再次得到延伸和拓展。全局一线执法单位将受理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被侵害的案件移送至办案中心开始,即在社工的配合协助下,由海淀分局未审中队专职民警负责未成年人的全部讯问询问工作,保证所有办案过程由熟悉未成年人工作的警官全程办理。
2014年,齐艳艳开始担任海淀分局未审中队的预审员,成为当时预审大队中最年轻的女预审员。从此,齐艳艳便跟 “孩子”结了缘。转眼4年过去,齐艳艳和她的同事们通过不断学习先进经验,从实践出发,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理与生理特点出发,积极开创了“情感审讯”的新战法。他们用真诚拉近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距离,用爱心唤起良知,取得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信任,更引导这些“罪错”少年能在未来走上正道。
海淀分局未审中队规定了“三不三重”的审理原则,即讯问时不施压、不逼问、不强攻,重疏导、重交流、重感化。2015年1月,小宁(化名)因为盗窃被抓获,后被移交到未审中队,齐艳艳带领民警初次与小宁接触后发现,17岁的小宁对任何人都有着强烈的抵抗态度,不肯开口说话。虽然难度很大,但齐艳艳却没有放弃,她像姐姐一样,跟小宁“海聊”。他们聊生活、聊爱好,却只字不提他的“犯罪行为”,齐艳艳静待着有一天,能真正走到小宁的心里。有时她对小宁提审时间能从早上8点到晚上8点,一天都在一起。中午,齐艳艳买来小宁最喜欢喝的可乐,陪着他一起吃饭,甚至那年的除夕夜,齐艳艳都没有呆在家里守着父母,却给小宁带去了热气腾腾的饺子。
慢慢地,小宁开口说话了。与小宁“聊天”的过程中,齐艳艳发现,他骨子里并不是个“坏孩子”,父母离异的家庭氛围带给他的是极为负面的影响。齐艳艳谈心式的提审不仅使小宁摆脱了恐惧心理,也逐步取得了他的信任,更让齐艳艳从一名审讯他的民警变为他的知心姐姐。最重要的是,齐艳艳的帮教使小宁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对自己造成的伤害,良知重新被唤醒。
经过一系列的转化教育工作,终于,小宁放下了包袱,褪去了所有的保护色,揭发了所在的盗窃团伙情况。齐艳艳心里终于踏实了,小宁交代了所有盗窃行为,没人逼问,也没人强迫。公安机关通过对小宁的审理,一个组织层级清晰、分工明确、统一指挥、统一销赃、流窜全国多地的特大有组织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海淀分局未审中队成立以来,多名优秀的骨干民警,用爱心感化、用真情温暖,做未成年人的知心人,与涉法涉罪未成年人建立了真诚的兄弟姐妹情谊,转化了多名涉法涉罪未成年人,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悔过自新,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重要的违法犯罪线索。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危险性不大、确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在采取非羁押措施后的关护帮教工作,特别是针对部分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审后,在京没有固定住处、没有生活来源、有可能重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问题,未审中队推动团区委积极整合资源,通过区政协委员的大力支持,开创性地发展了在爱心企业设立关护帮教基地,将采取非羁押措施的涉罪未成年人送到观护帮教基地接受帮教的工作措施。
齐艳艳介绍,未成年人被送至爱心企业的观护帮教基地后,在企业内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劳动报酬,企业为他们提供吃饭住宿等生活帮助,并有专人进行一对一帮教管理。同时,团区委为每名到观护基地的未成年人提供劳动保险,解决企业后顾之忧。观护基地制度建立以来,已经有36名未成年人自愿参加工作,大部分未成年人因表现良好获得了附条件不起诉,顺利地重归社会和家庭的怀抱。
此外,针对未成年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但符合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的,没有后续跟进措施、教育效果有限的实际情况,海淀分局未审中队在团市委的大力支持下,和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联合开展治安拘留训诫教育的试点工作。这一模式的确立,极大地完善了违法未成年人的后续帮教工作,使违法未成年人感受到社会和家庭的温暖,降低再犯可能。三年来,已经对近千名违法未成年人开展了训诫感化工作,仅有7名未成年人因再次违法被抓获。
为了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海淀分局未审中队还将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也纳入到未审中队办理。集中利用专业优势,把收集证据和心理疏导统一起来,由有经验的女民警、专业心理咨询师一同参与,通过丰富的取证形式,把对未成年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 结合海淀区委政法委“法制校长进校园”专项工作,海淀分局未审中队与海淀区多所学校建立了共建关系。
针对校园欺凌案事件中被侵害人心理伤害大、双方情绪激动、矛盾难以化解的实际问题,海淀分局未审中队创新性地开展了道歉会这一有效形式化解矛盾,有效进行心理疏导。备受舆论和社会关注的几起校园欺凌事件,也都在这种方式的化解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针对监护人存在不法侵害或监护不力的问题,新的司法解释《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赋予司法机关对被侵害未成年人进行紧急庇护的权力。在工作中,针对一起未成年人被养母男友侵害案件,海淀分局未审中队开具了北京市第一份《未成年人紧急庇护通知书》,将受害人刘某监护权从其养母处临时转移,穷尽法律思维和手段切实维护被侵害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
在办理未成年人吴某被侵害一案中,海淀分局未审中队会同检察官、社工在春节前一天赶赴河北保定,实地考察了吴某的生活环境,不但为吴某及其家属送去慰问品,还为吴某捐款,使其能够和奶奶顺利过节。在团区委协调下,又为吴某恢复学籍、安排学校、解决生活问题做了大量工作,用爱心和努力使吴某回归正常学习生活。
未成年人犯罪重在预防。结合区委政法委“法制校长进校园”专项工作,海淀分局未审中队与与海淀区多所学校建立了共建关系。采取警官进班级讲小课、寒暑假放假前讲大课、组织学校学生参观海淀区看守所等多种方式,增强学校学生的法律意识,防止学生发生违法犯罪问题。海淀分局未审中队主动深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累计授课100余次,受益师生达3000余人。
“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我不能走太快,蜗牛已经尽力爬,为何每次总是那么一点点?我催它,我唬它,我责备它,蜗牛用抱歉的眼光看着我,仿佛说:‘人家已经尽力了嘛!’我拉它,我扯它,甚至想踢它,蜗牛受了伤,它流着汗,喘着气,往前爬……”
这段来自台湾作家张文亮《牵一只蜗牛去散步》的文字唤醒了多少成年人。对待孩子,从来就不是一件着急的事情。
或许,海淀分局未审中队在办案过程中不能“保量”,但他们用专门的人员、专业的方式,指引了那些曾经走过弯路的孩子重回正轨,保护了被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安全,在“保质”的过程中,给了那些真心悔悟的孩子重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