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婷
【摘要】房地产泡沫,是社会房地产行业运行的突出问题,具有暂时性、关联性等特征,房地产泡沫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基于此,本文结合房地产泡沫产生的现状,着重对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评估与预控进行调整,以达到把握房地产经济发展阶段性要点,引导国内房地产业良性循环的目的。
【关键词】房地产 泡沫经济 评估与预控
引言:随着城市经济开发范围逐步扩大,城市资源发展的渠道也在逐步拓宽。房地产行业,作为城市经济模式的主要构成部分,始终在城市中占有重要地位。但当前房地产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房地产价格突增、购买力集聚增加等房地产泡沫趋向,这一发展趋向,对于城市房地产经济的发展来说,是致命性的冲击。
一、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
房地产泡沫,就是指社会中,房地产资源的价值和实用价值出现不平衡的发展,从而导致房地产行业的运作,出现了暂时性的经济迅速增长,市场需求空间开阔的发展趋向。
一方面,房地产泡沫产生的原因,是房地产资源价值特殊化。例如:由于城市土地资源开发的总量减少,导致房地产开发的供求市场受到限制,从而出现了“物以稀为贵”的态势,由此房地产自身价值,就会在短时间内增长。
另一方面,房地产的使用价值提升。房地产作为城市经济开发的主要领域,可以作为城市金融资金运作的中介,也是居民生活必需品,而房地产自身开发难度又增加,从而使城市房地产行业发展出现泡沫现象。例如:社会中一部分人通过“炒房”获得金融投资收益,就是这一原因的直观体现。
二、房地产泡沫的评估与预控
房地产泡沫的发展趋向,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经济的稳定,为了进一步解决房地产泡沫,以及一些列相关问题我们应结合房地产泡沫的成因,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估与预控。
(一)房地产置空率的调节
通过房地产置空率,对当前房地产泡沫的趋向进行评估。依据我国土地资源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2015年之间,城市房产资源置空率为33.17%,而2015年-2017年,全国城市房产置空率增加到66.99%。由此可见,国内城市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以三年增长一倍的速率进行增加,说明我国当前房地产泡沫的发展趋向较为严重。
为了解决当前房地产泡沫问题,应加大对房地产购买使用层面的限制,实现对房地产行业购买环节,金融投资、租赁等方面的资金控制,例如,设定房屋购买所得税的起征点,以第二套房为基础,并按照数量递增的趋向,实现房地产购买税层层增加,通过增加房地产投资者的外部压力的方式,宏观调控城市房地产置空率的比重。
同时,突破房地产泡沫中置空率的问题,也要加强对大众的投资引导,让大众认识到房地产泡沫对个人、城市发展的影响。例如:房地产销售人员,应正确引导投资人进行房地产开发、购买,形成良性房地产资源运作趋向。
(二)房屋价值与实用价值的均衡调节
房屋价值与实用价值的均衡调节,是城市房地产泡沫评估另一项指标,我们将其称为房价比收益评估。如果房价比的收益波动,始终处于平稳的增长状态,即房屋使用比率和房屋的销售比变化趋向相同,则说明此时城市房地产开发处于良性运转趋向:反之,则说明房地产泡沫问题存在。结合当前城市经济开发的趋向来看,两者之间的波动趋勢,始终处于不断走高,且两极化的趋向发展,这也证明了我国城市房地产泡沫的态势进一步加强的发展动向。
实现城市房地产泡沫的有效预控,应变革城市房地产开发的相关内容,拓展全面性城市资源产业规划新渠道,有效协调房地产实用范围,房地产双重价值的调整。例如:城市应适当的增加经济适用房建设,降低城市居民购房的限制,逐步引导城市房屋资源销售、开发,向着房屋高利用率,房价低增长率的趋向转变。
(三)房价与GDP关系协调
房地产泡沫与CDP关系不协调,也是城市房地产泡沫的评估标准。良性的城市发展趋向,应保持城市房价与城市人均收入水平成正比。当出现房地产泡沫时,城市房价将远远超出城市CDP的增长速率。由此,实行房地产价格调整用户控制,优化城市收益与房地产行业经济价值之间的关系,实现城市资源开发的综合调整。例如:城市房价调整,应按照城市居民收益等级,适当的拓展房价变化空间,确保房地产销售市场的持久性开发,缓解城市房地产泡沫问题,这是现代城市不断进行资源规划的有效措施。
结论:综上所述,试论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评估与预控,是城市产业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分支,对于城市经济循环发展具有指导作用。在此基础上,为了有效解决房地产泡沫问题,应通过房地产置空率的调节、房屋价值与实用价值的均衡调节、房价与GDP关系协调进行评估与预控,实现城市房地产资源综合处理。因此,浅析房地产泡沫的成因、评估与预控问题,将为城市发展经济产业良性开发与整合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王子何.关于武汉市房地产泡沫实证研究——基于武汉市2011-2016年房地产业相关数据【J/OL】.财会学习,2018(02):187-188【2O18-03-15].
【2】谢保嵩,雷进贤,李鑫.房地产泡沫、工业投资挤出和偏向型财政政策【J】.西南金融,2018(O1):12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