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 郭 隆
4月9日,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二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政协北京市委员会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通过探索委员述职、退出、协同工作等机制,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部门与政协委员沟通联系的渠道,加强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履职能力强、作风形象好的委员队伍。
据了解,这是全国两会闭幕后,地方政协率先制定的关于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每一位委员都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通过加强学习、转变作风、拓宽渠道、深化交流等主要措施,不断提高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政协是“舞台”,委员是“主角”。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是提高政协履职水平、增强政协工作活力的关键。
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政协组织要加强服务和管理,努力为每一位委员搭建履职平台,通过学习培训、搭建平台、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等形式,不断提高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同时,要健全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履职档案、健全履职激励机制、建立协同工作机制、落实退出机制等,不断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委员要善于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一方面有赖于履职平台的搭建、履职活动的策划组织,同时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委员主体意识和履职自觉性的增强。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性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能够在新时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参与者和实践者,是一种崇高的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要切实强化委员意识,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事业放在心上。
常委会上,委员们围绕《意见》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应牢牢把握政协新章程关于委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优化服务与加强管理并重,提高委员履职能力,激发委员主体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高、履职能力强、作风形象好的委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