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了党内民主建设着重要解决的问题。文章认为结合多年来党内民主实践的经验教训,要取得这些重点问题的实质性突破,有两项基础工作必须加强:一是夯实党员干部民主理论根基,重点是系统学习了解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和中共党内民主建设历史;二是改造党内民主生长“土壤”,关键是通过领导干部的“主推手”和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見与批评,营造健康浓郁的民主氛围。另外,要通过落实民主选举权,凸显党员主体地位,带动党员其他基本权利的实现。
关键词: 十八届六中全会;党内民主;理论根基;民主选举权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j.cnki.cn65-1285/c.2018.01.04
欢迎按以下方式引用:王忠军.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几点思考[J].克拉玛依学刊,2018(1)21-25.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同时,又指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主要思路及基本措施。这表明中央高层不仅对党内民主越来越重视,而且清醒地认识到党内民主的薄弱环节与重点问题,无疑这将对今后党内民主建设十分有利。1949年以来,尤其是最近三十多年,我党在探索党内民主建设方面倾注了很多心血,取得了一些积极效果,但也走了不少弯路,特别是在有些问题上反反复复,造成了党员的思想困惑与混乱。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最主要的原因,一是理论认识上功利化色彩太重,二是对重点环节与焦点问题缺乏持之以恒的努力,特别是基础性工作不扎实,推进过程中一遇到阻力和困难就放弃,乃至走“回头路”。当前,中国已处在历史走向的重要关口,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进而推动政治文明迈上新台阶,对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实现中国百年梦想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我们要站在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抓住党内民主建设的重点与薄弱环节,拿出极具针对性的措施与策略,将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夯实党内民主建设的理论根基
思想决定行动,没有坚实的理论根基,行动就会飘摇不定。党内民主推进艰难乃至跌宕,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方面的修养薄弱。不少人对我们党内民主奋斗历史知之甚少,不了解无产阶级政党在创立、发展过程中党内民主原则确立的曲折与艰辛。历史知识与理论修养的欠缺使不少人对共产党性质与根本目标产生错误认知,失去了对共产党先进性的坚守。在现实中表现为把发展党内民主视作点缀和权宜之计,从未打算把这件事认认真真做好。为此,在党内、尤其是领导干部群体中加强党内民主历史传统教育,具有溯根正源、激发原生动力的重要作用。
(一)党内民主是马克思、恩格斯创建无产阶级政党的核心原则
在欧洲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创建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耗费了半个世纪的心血才将“民主建党”理念灌输下去。西欧工人阶级最初登上政治舞台时的组织形态非常落后、陈腐,内部等级森严,权力结构寡头制,领导人独裁专制,以密谋、威胁和惩罚开展活动。这种形态与当时正在形成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环境格格不入。因此,1843年德国正义者同盟领导人沙佩尔邀请恩格斯加盟时,恩格斯“自然拒绝了这个建议”[1]249。为使这些工人政治组织转变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无产阶级政党,马克思、恩格斯对它们进行了改造。1846年,正义者同盟接受民主建党原则并改名为共产主义者同盟,马克思、恩格斯加盟并为之制定了《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该章程就无产阶级政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重大事务集体领导与讨论制度、党员基本权利保障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成为以后各国无产阶级政党性质的“标配”。其后,马克思、恩格斯又投入到这些纲领的进一步实践中。如第一国际按照民主制度原则确立全协会代表是最高权力机关,各支部按照人数比例选送代表且享有平等票决权。1871年,马克思、恩格斯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时认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的民主制度的基础”[2]687;并把人民直接行使权力、所有代表由人民选举且随时可以撤换、党的议会机构变成人民大众真正的代表机构等,视为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国家政权的根本特征[2]361。德国社会民主工党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直接指导下成立的,“它的党纲几乎全部承袭了国际工人协会的民主制原则”[3]29。其后,法国工人党、英国社会民主联盟、比利时社会党、意大利工人党、奥地利社会民主工党、匈牙利全国工人党等都是依照这个原则建立的。1883年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结合形势对党内民主实现的新形式继续探索。如第二国际时期随着资本主义民主政治的推进,恩格斯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应该利用合法形式,争取更多选举权以扩大自己的影响。“借助出版自由、集会和结社权可以为自己争得普选权,而借助直接的普选权并与上面所说的鼓动手段相结合,就可以争得其余的一切。”[4]75恩格斯晚年还对一些破坏党内民主的现象进行批评和斗争,如李卜克内西在德国党内拉拢一些人搞个人崇拜,恩格斯多次进行批评,认为这是对党的民主制“最严重的破坏”,最终会把政党带回宗派主义[5]72-73。
(二)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党内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
中共近百年革命与建设的实践始终伴随着对党内民主的孜孜追求。“一大”党纲明确规定了党内实行选举、监督、少数服从多数、委员会等制度。“二大”通过的党章明确了全国代表大会为最高机关、各级执委会由选举产生、实行集体领导等。1927年6月,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将民主集中制原则写入党章。“五大”对民主集中制原则做了一些制度安排。“六大”针对陈独秀违反民主搞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重新制定了党章,明确了民主集中制三原则,即领导机构选举产生、各级党部向大会报告工作、下级服从上级。1935年,遵义会议系统批判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者大权独揽、压制民主的作风,把党的民主建设逐步纳入正轨。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结合抗战实际强调,“必须在党内施行有关民主生活的教育,使党员懂得什么是民主生活,什么是民主和集中制的关系,并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6]529。这表明我们党找到了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点,党内民主建设达到了新高度。1945年,“七大”首次全面系统阐述了民主集中制的内在精神、原则、目标及限度,并明确了党员参与权、选举权、建议权、批评权及违反这些权利应受到的处分,使党员行使权利有了法规保障与合法基础。1956年,“八大”又成为党内民主建设的标志性事件,其提出的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反对个人崇拜、对党员各项民主权利的保障等,对以后产生了重大影响。当然,1956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22年时间里,党内民主生活不是没有出现过非健康状态,但对党内民主建设的探索并没有完全终止。如1962年“七千人”大会针对当时存在的“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之类家长制”等问题[7]330,试图通过发扬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和力量予以解决。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健全党内法规、加强集体领导、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决定,使党内民主建设得到逐步恢复和发展。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面恢复被“文革”破坏的党内民主。1982年,“十二大”明确了各级党代会每届任期、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等民主制度。1987年“十三大”提出改革完善选举制度、制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党内民主的完善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其后,一系列加强党内民主的条例、规定和决定相继出台。1992年的“十四大”统一了各级党代会召开的时限,十四届四中全会专门对党内民主进行系统研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全面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作出了部署。2001年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对党的作风建设进行了专门研究,为新世纪规范党内民主作风建设制定了行动纲领。2002年的“十六大”提出“党的民主是党的生命”的重要论题,并从制度安排的高度勾画了党内民主发展的蓝图。其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相继出台,与党章、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委员会制度、选举制度、监督制度及其他党内法规构成了新时期党内民主制度的基本框架体系。2007年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012年,“十八大”专门论述了“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问题。2015年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些都为党内民主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改造党内民主生长的“土壤”
党内民主固然可以从外部推行,但缺乏适宜的“土壤”,其结果必然流于形式。党内民主要扎根、开花、结果,必须要有适宜的“土壤”承接;这种土壤就是党员的健康心理和积极向上的思想以及由此生成的良好党内风气。浓郁、健康的党内民主氛围的形成离不开对全体党员润物细无声的教育与熏陶,但这个自然渐进的过程比较长。因此,抓住重点群体与关键问题,效果会更快、更明显。
(一)领导干部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主推手”
《论语·颜渊》讲,“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自古以来官员就是社会习俗与风尚的引领者。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民主思想与作风产生的蝴蝶效应远大于说教的效果,而且时效快、影响广。研究发现,越是思想保守、经济欠发达的中小城市或乡村,这种现象越明显。这些地方一般崇尚“强人政治”,权力本位色彩浓,主要领导人更倾向于独断专行,容不得不同意见;随之出现了领导干部离职从商潮,以至于有些县区同时空缺了很多乡镇和县直部门正职岗位。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无法忍受顶头上司的“霸王”作风而被迫离开了体制。在这样的地方,无论制度与程序多么完善与精巧,党内民主都无法生存。这些“霸王式的老大”还因破坏党的各项民主制度与程序给他人起了负面的示范作用,进而使其治下党内民主的“土壤盐碱荒漠化”。
领导干部要起到党内民主建设的“推手”作用,必须做到对发展党内民主“真信、真做”。所谓“真信”,就是对“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在思想意识深处高度认同与接受,崇信与追求党内民主。只有建立在这种价值认同基础上,在实践中才会有强劲的内在驱动力。要做到“真信”,首先必须对党内民主发展历史有系统全面的了解,对党内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有深刻思考。只有建立在感性知识深邃、理论功底扎实、哲学思辨睿智基础之上,“真信”才能扎下坚实的根。同时,必须能经常性地反思与自我批判。正确的思想观念确立以荡涤错误的思想认识为前提,信仰党内民主必须剔除思想观念中与民主相背离的东西。在权力职位人格化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权力者的道德与行为对周围政治生态起着重要的影响和导向作用。所以,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在反思与自我批判中树立正确的民主价值观。所谓“真做”,就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党内民主的有关制度,认真按照民主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影响“真做”的难点在于领导干部要有高远的思想境界,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自己的第一政治责任,跳出个人私利的局限,为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主动自我切割既得利益。
(二)要正确对待党内不同意见与批评
“批评是工人运动的生命要素。”[8]7061891年,恩格斯在《致考茨基的信》中指出: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无疑会使许多人感到不愉快……这对于党来说,一定要比任何无批评的恭维更有益处”[8]707。列宁对党内批评的作用与意义认识更深刻:“我们一分钟也没有忘记,我们过去和现在确实有很多的失利和错误”[9]172。因此,我们应该有勇气揭开我们的脓疮,以便毫无虚假、老老实实地进行诊断和彻底治疗。为达到这个目的必须诚恳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认为这是能否值得人民信任的标志。俄共党内先后出现了有自己纲领的八大派别,其中孟什维克长期存在,但从未被党内完全清除,有的甚至一直在党的高层公开活动。列宁对于他们的批评认真听取,将其合理意见转化为新的决策成果;对于错误思想则公开辩论,让每个党员进行评判表决。列宁时期的党代会实行副报告制度,即代表提出与中央不同甚至相反的意见,形成报告,与主报告一并提交大会由代表自由讨论表决。所以,列宁时期的党代会每次开得都很热烈,很少有议题是在毫无阻碍、一致欢呼鼓掌中通过的。[10]23在我党历史上,由于不能对待党内不同意见表达与批评而制造了冤假错案,教训非常惨痛。但历史的伤痛并没有永远消失,动辄将党内不同意见及批评者错误定性,并以“左”的手法对待的事件时下还有出现。
三、推动党员民主选举权质的突破
有选举并不一定意味着民主的成熟,但没有选举就连民主的门槛也没有进入。所以,选举是民主的底线。不仅如此,民主选举还是撬动党内民主系统运行的枢纽,是实现党员基本权利的起点与基础。在民主政体下,各方利益的整合、表达、维护与实现集中体现在民主选举上。所以选举在许多国家都是牵动全体国民的头等大事,选民会拿着放大镜考量竞选人的所有细节,对自己这一票慎之又慎。但在一些民主选举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在落实群众选举权方面还有亟需改进的地方。
民主选举要在上述方面取得突破,必须解决三个突出问题。
一是候选人必须体现最大多数选举人的意愿。要改变由组织或少数领导人提名候选人的办法为组织推荐、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党员个人自荐等多种办法,特别是要支持和引导自下而上的候选人产生方式,加大党员群众在提名候选人决定权上的分量。当然,实行多形式的候选人提名办法要有相应的科学制度加以规范,如实行提名连带责任制;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管理,转变工作思路,如在候选人产生的过程中,党组织的工作重点应放在掌握标准、监督过程、协调服务、审核结果上,保证候选人既能体现最大多数人的意志,又具有相应的能力和素质。
二是选举程序必须透明、规范、科学。为此,既要尽快健全完善相关的制度与程序,又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例如,目前的候选人介绍制度亟需改进,可把组织介绍、自我介绍、党员群众介绍结合起来,使选举人对候选人有立体、全面、深入的认识与了解。与此相关,还可以實行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制度、候选人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公开竞争演讲制度、回答选举人提问和质询制度等。
三是必须尊重选举结果。这种尊重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选举过程中要尊重选举人的意愿,不做有利于自己想要结果的诱导、暗示,更不能对选举人威逼、利诱;其次,当选举结果不符合自己意愿时,不能以组织或领导的决定代替选举结果;第三,对选举产生的干部不能在任期内随意调动或交流,即便有“意外”或“应急”情况出现,也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制度。
发展党内民主不仅对保证党内健康政治生活、稳固党的执政地位至关重要,而且也是我们党完成所承载伟大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而“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厚支撑力量。正如文化兴国运、强民族一样,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可以溯根正源,既能与崇高信仰培育相辅相成,又能规约党员日常与党的性质、宗旨不一致的思想行为,实现标本兼治、长期功效与即时效果的统一,这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终目的。同时,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也必须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而充分健康的党内民主则是达到这一效果最直接、最有力的措施。因此,新时代要实现伟大梦想、完成伟大事业、推进伟大工程,必须做好发展党内民主这一历史性课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
[3]周仲秋,严向远,杨逸.马克思恩格斯党内民主制度思想探析[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1).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
[6]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7]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10]柳礼泉,戴晓慧.论列宁党内批评思想及其当代价值[J].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