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当中,对2018年度“特色农业补贴”的具体扶持对象、申报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
符合以下特征越多的项目越有机会获得该项补贴:⑴适度规模经营的项目;⑵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⑶属于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特别是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等结合的项目;⑷在为农业增效、为农民增收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国家出台文件之后,各省(区)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去制定各自的补贴额度,所以各省的补贴金额有差异。例如:云南省规定,当地涉农企业可申请的额度为100万元以上,合作社可申请额度50万元以上,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等20万元以上。在山东省,涉农企业可申报100万~300万元,合作社等其他经营主体可申报50万~100万元。一般而言,补贴申报金额都不能高于自筹资金额度。
对于申报条件,各省的规定也不一样,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⑴经营一年以上,无不良诚信记录;⑵有持续经营管理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能确保自筹资金的落实和项目的顺利实施;⑶示范作用强,能促农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