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执法理念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应用探讨

2018-05-26 09:48王伟
卷宗 2018年10期
关键词:应用

王伟

摘 要:面对当前社会上暴力执法、暴力抗法事件的频繁发生,给我们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也提了个醒:硬性执法不能很好的得到维护卷烟市场经营秩序、减少涉烟案件发生的目的。因此,调整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方式将硬性执法逐渐向柔性执法转变势在必行,逐步调整卷烟市场治理工作思路,努力将文明柔性执法理念应用到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当中来,只有这样才能够使执法工作顺利推进,提高零售户满意度,在社会中树立起烟草行业的美好形象。

关键词:烟草专卖 柔性执法 应用

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而作为敏感行业特殊领域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更是成为了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然而目前的市场净化与控制效果不甚理想,特别是粗暴执法、暴力抗法等现象时有发生,对烟草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中国梦”的实现。那么,如何在提高烟草专卖执法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与执法对象的矛盾冲突呢?柔性执法理念的有效应用为我们更好的开展烟草专卖行政执法工作带来福音。

一、柔性执法理念的科学内涵

究竟什么是柔性执法呢?关于柔性执法,它不是法律概念,没有官方的正式定义,而只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是随着依法治国逐步推进并发展到一定时期才产生的。要对柔性执法做一个概括,需要在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进行描述。从内涵上来说,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管理活动始终,其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包括事前法律法规的宣传、事中依法处理行政案件和事后的监管监察,它是行政相对人更容易接受的人性化执法方式的总称。从外延上来看,各类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和服务中所采取的行政指导、劝导、引导等“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非权力化执法方式均在柔性执法的范畴之内。从过程和效果上来看,柔性执法克服了强制性执法方式的单一性、僵化性和机械性,它强调在坚持严格执法前提下进行教育劝导和监管转化,注重运用多种手段来引导行政相对人的思想和行为,以此减少执法的强制力、扩大对相对人的教育量、缩小执法者与相对人的对立面,进而减少甚至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这符合人的被他人尊重的心理特点,更多地代表了民主、协商与沟通的法治价值,体现了现代法治的平等、独立、民主、宽容和尊重的人文主义精神,是时代对行政执法方式新的呼唤。

柔性执法理念之所以备受推崇是因为它将以人为本理念、民主参与理念、为民服务理念、和谐理念、平等理念等多维理念有机的融入到了行政执法当中并内化为行政执法的理念,然后在先进执法理念支配下对具体执法方式的设计,塑造和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品质,设计出了正确的、具有系统性质的行政执法方式,使烟草行政执法在新形势下能经受住考验。

二、柔性执法理念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应用的意义

随着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如果专卖执法人员仍然沿用传统的套路去应对社会转型时期的新矛盾、新问题,简单的一收、一罚了之,不注重行为方式方法,不注重策略艺术,就会很容易激发社会的新矛盾,新问题。这样,我们非但没有取到良好的执法效果,甚至会加重执法对象的对立情绪,引发部分群众的强烈不满,最终演变成为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严重恶性事件。注重柔性执法、人性化执法,融洽与执法对象的关系,实现了专卖执法部门由“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的转变,优化了监管效能。因此,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应用柔性执法理念,不仅有利于烟草行业长期的稳定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打造和谐社会。具体来说柔性执法理念在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应用有以下几点意义。

(一)柔性执法理念的应用符合“两个至上”要求,有利于巩固中国的烟草专卖制度。

我国烟草专卖制度从1983年确立至今,其间经历了数次变革,烟草专卖执法一直是国家赋予烟草工作人员对烟草市场进行综合管理的一种权利,而这种权利是通过对执法对象进行监管监察的执法行为来实现的。近些年来,我们在专卖执法领域不断加强对网络案件侦破打击力度,但是大的假冒卷烟网络案件毕竟是少数,加强日常市场监管,防止真品卷烟非法流通才是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最常见的职能。可见,维护辖区卷烟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日常市场监管才是专卖行政执法工作的常态。而柔性执法理念的应用,无疑会更好的弥补日常监管方面开展的不足。可以说,柔性执法不仅仅没有削弱专卖的执法权效,反而进一步强化了专卖的执法效果,符合国家局提出的“两个至上”的要求,进一步巩固了烟草专卖制度。

(二)柔性执法理念的应用符合外界舆论要求,有利于营造和谐的社会执法环境。

由于烟草行业自身的特殊性以及行业体制的垄斷性,因此无时无刻不成为外界舆论的重点关注对象,因此如何保持和谐、稳定烟草行业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管是十七大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论断,还是十八大以后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的创造“中国梦”的新构想,其不变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而“柔性执法”正是人性化烟草执法的具体体现。一线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如果充分尊重管理对象,做到亲民、为民、爱民,不但有利于树立亲民烟草专卖执法的可亲、可爱形象,更避免了因为专卖执法而激发各种社会矛盾,将烟草行业置于社会舆论的风头浪尖情况的发生。这对于行业的长期稳定和发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梦”都是非常重要的。

(三)柔性执法理念的应用符合依法治国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专卖执法的工作效率。

在目前卷烟市场萎缩,真品卷烟非法流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如何有效开展专卖市场监管工作,提高专卖执法工作效率就成了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轻微的涉烟违法行为,推行柔性执法,可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反复发生,有利于减轻一线专卖执法人员压力,缩减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四)柔性执法理念的应用符合以人为本原则,有利于提高执法对象的守法意识。

柔性执法的适用范围一般是轻微卷烟违法行为。轻微卷烟违法的危害性一般不大,专卖执法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只要及时进行监管和制止,并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话,不仅能够达到及时纠错的目的,而且能够使当事人的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在对自己行为的反思和检讨上,会感谢执法人员对其的教育,有利于更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守法经营意识,从而产生良好的结果。

三、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过程中应用柔性执法理念的几点建议

(一)准确把握执法过程中的刚柔之度。

要充分发挥柔性执法的作用,就应当准确把握刚柔之度。首先,柔性执法最根本的是要坚守法律底线。柔性执法虽然是对传统行政执法方式的一种改进,但绝不是允许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能够以情代法、随意减轻或变更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于执法对象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方式的选择、处罚幅度的确定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理。只有严格依法行政,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为推进柔性执法打好基础。其次,柔性执法的独特之处在于要求执法人员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其实,柔性执法并不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简单地说几句“你好”、“谢谢”之类的话语就可以了,而是要求执法人员真情投入,合理运用法律所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做到该轻则轻,该重则重。

(二)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柔性执法的理念能否落到实处,关键看基层一线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行动中能否做到与零售客户进行良性沟通。这也对基层专卖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专卖管理部门应引导执法人员着重修炼“内功”,不断提高专卖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首先,重点在“教”上下功夫,打好执法基础。组织专卖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使其深刻理解柔性执法的涵义,掌握“理性、平和、文明”的精髓。在培训中,可以通过对日常实际案例的解析,指导专卖人员准确把握柔性执法自由裁量的范围和幅度,使其在实践中做到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其次,定期组织开展讨论交流,了解相关人员对柔性执法理念的认知和掌握程度,及时结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调整教育培训方向。以柔性执法为主题,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多部门联席座谈、业务知识竞赛等,让专卖人员明确“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怎样执法、怎样服务”。

(三)“法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

在烟草法治建设中,刚性管理和柔性执法要相辅相成,实现“法理”和“情理”的统一。“法理”是指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对严重的涉烟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绝不姑息迁就;“情理”是指文明执法、柔性管理,重在教育疏导,体现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推进柔性执法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正确处理普法与执法、教育与处罚、转化与打击的关系,真正做到亲情化执法服务,进一步提高零售客户满意度。

(四)在增强普法效果上下功夫。

“听到”是前提,普法宣传要拉近距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思考的问题是零售客户是否真正听到了、听懂了法制宣传的内容。如何才能让零售客户真正“听进去”呢?由于零售客户大部分时间都比较忙碌,专卖人员走访时他们可能有的正在招呼顾客、有的正在整理货物……专卖人员如果生硬地打断是不礼貌的,要注意做好铺垫,将零售客户的注意力吸引过来,比如可以先跟零售客户聊聊经营情况、家庭情况等。其实,关键不在于聊什么,而在于让零售客户体会到我们对他们的理解和关心,拉近彼此的距离。距离拉近了、感情亲近了,再进行法制宣传,沟通交流自然就更加顺畅了。“听懂”是关键,普法宣传时要多讲故事。在向中老年零售客户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时,如果照本宣科,比如直接讲《烟草专卖法》第多少条是关于什么的规定,他们很难记住,更谈不上“听懂”了。因此,专卖人员要注意方式方法,将法律法规条文与实际案例相结合。这样一来,零售客户记住了故事,自然也就加深了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理解。在日常工作中,专卖人员应多积累案例知识,在普法宣传时多讲让零售客户听得懂的精彩故事。

四、结束语

实践证明,以往簡单、粗暴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并不是保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权威性的唯一手段,采用人性的、柔性的执法方式,刚柔相济、规范执法,才是实现良好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效果,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水平的一条科学发展之路。我想在不久的将来,柔性执法理念一定会在烟草专卖执法过程中,甚至在所有的行政执法过程中得到很好的应用和推广,那么,由于暴力执法、执法不当所引起的社会纠纷一定会得到很好的遏制,从而也为实现“中国梦”美好蓝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参考文献

[1]陈毅力.《烟草专卖柔性执法探索与实践》,东方烟草网,2013年10月10日

[2]王春业.《论柔性功令》,《中心党校学报》2007年第10期

[3]刘福元.《行政自制的三层结构——和谐社会的行政之维》,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卢护锋.《我国行政行为非强制化走向之述评与前瞻》,《北方法学》2007年第2期

[5]张高卓.《浅谈如何推进柔性执法》,烟草在线,2013年5月27日

[6]谭显祥.《用柔性执法提高执法效率》,烟草在线,2012年9月7日

[7]赵建涛.《为“柔性执法”喝彩》,烟草在线,2012年4月6日

猜你喜欢
应用
多媒体技术在小学语文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微课的翻转课堂在英语教学中的应用研究